桃園市健康操創意影片競賽活動

桃園市健康操創意影片競賽活動

 總獎金: 405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1-03

為推廣市民使用桃園市健康操作為日常運動模範,養成規律運動習慣,期透過藉由YouTube創意影片競賽活動,透過創意發想以不同風貌展現桃園市健康操,吸引民眾注意帶動全民運動健康生活風氣。

壹、    競賽須知及內容:

一、 參與方式:

(一)    參賽資格至少10人(含)以上組隊為共同作者進行影片拍攝,並推派1人作為聯繫代表人,如涉及獎金發給,則作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

(二)    每人僅能參加1組,不得跨組參賽。若有資格不符或重複投件,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三)    參賽組別如下(各隊成員皆須符合報名之組別資格):

  • 學生組:國中以上、研究所以下在校學生
  • 企業組:公私立事業單位、職場、醫院等單位
  • 社區組:人民團體(如社區關懷據點、社區團體等NPO組織、體育運動團體等)

二、 參賽影片製作規格:

(一)   以桃園市健康操為構想發揮創意,影片內容需以完整5分鐘健康操主題曲「Tao Tao YuanGo」作為影片背景音樂(音樂不得隨意改編或剪輯),且動作須與桃園市健康操相同。

(二)    影片背景音樂健康操主題曲「Tao Tao YuanGo」得至雲端(https://goo.gl/yTnm7f)下載運用;桃園市健康操影片可至youtube搜尋觀看(https://goo.gl/TyyDYQ)。

(三)    每部參賽作品影片長度(包含片頭及片尾),不得低於健康操主題曲總長之5分鐘,且上限為7分鐘。

(四)    影片命名:「桃園市健康操創意影片競賽-作品名稱」。

(五)    影片格式:拍攝器材不限,規格需能上傳至YouTube影音平台,如WMV、AVI、MP4等均可 (建議使用解析度1920×1080 pixels)為佳。

(六)    拍攝手法及內容需符合普遍級影片之規範,參賽作品若涉及資訊不正確、暴力、色情、惡意詆毀等不當內容,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作品參賽權。

(七)    限國內外未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八)    參賽者須保留影片原始檔案以備查核,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三、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6年11月3日(星期五)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或親送報名資料至本局健康促進科收(郵寄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二)    報名須檢附資料:

  1. 報名表(附件1),另須由代表人代表檢附就學/任職/參與團體之證明(如學生證、職員證、團體立案證明等相關文件影本)以資證明。
  2. 共同作者同意書(附件2) 。
  3. 授權同意書(附件3),每位參賽者均須繳交
  4.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4) ,每位參賽者均須繳交
  5. 無侵權切結書(附件5),每位參賽者均須繳交
  6. 參賽作品影片檔案光碟2片(影片格式建議以WMV、AVI、MP4)。

(三) 活動簡章及相關資訊一律公告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主題專區(http://dph.tycg.gov.tw/)。

(四) 參賽者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所繳交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致無法進行審查作業,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四、 競賽方式及評分標準:

(一) 第一階段90%(評審委員專業審查):參賽影片製作規格及相關報名資料經主辦單位及專家委員審查後,11月17日前(暫定)公告入選者於本局網站。

項次 評分項目 配分 說明
1 動作展現 40 影片內整體動作準確性、熟練度、力度及流暢性,並能整齊展現。
2 創意設計 30 影片內容具創意性及渲染力(如服裝、背景、影片拍攝手法風格與主題契合度等),可引起觀看者興趣。
3 團隊精神 20 團隊默契與表現力、展現笑容,帶給觀看者充滿活力的感覺。
4 影片時間
(扣分機制)
5至7分鐘以內:扣0分
少於5分鐘或超過7分鐘:扣2分

(二) 第二階段10%(YouTube影片喜歡人數投票):本局於11月20日(暫定)統一上傳入選者影片至YouTube,並公告連結於本局網站,本階段統計點選影片之喜歡人數自影片上傳日至12月1日23時59分止(暫定)。

項次 評分項目 配分 說明
1 YouTube影片喜歡人數 10
  • 200人(含)以上:10分
  • 100-199人   : 8分
  • 50-99人     : 5分
  • 20-49人     : 2分
  • 19人(含)以下 : 0分

備註:登入YouTube帳戶後,可點選影片播放器下方的「喜歡」圖示 ,支持你喜歡的影片。

(三) 以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得分合計,依總分高低進行名次排序。若總分相同者,以配分最高之評分項目(即動作展現40%)之得分進行名次排序;得分仍相同者,以配分次高之項目(即創意設計30%)之得分進行排序,以此類推。

(四) 競賽結果將擇日公告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及Facebook粉絲團。

(五) 競賽時程如有異動,依本局網頁>主題專區公告為主。

五、 獎勵方式:各組分別取前5名(獎項得以從缺)

獎項 名額 獎勵品 評分方式
第一名 每組1名(共3名) 5萬元商品禮券 平均排序名次第一名者
第二名 每組1名(共3名) 4萬元商品禮券 平均排序名次第二名者
第三名 每組1名(共3名) 3萬元商品禮券 平均排序名次第三名者
優勝 每組1名(共3名) 1萬元商品禮券 平均排序名次第四名者
佳作 每組1名(共3名) 5,000元商品禮券 平均排序名次第五名者
備註: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超過2萬元,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所得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 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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