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臺北「2019端午嘉年華」龍舟攝影比賽

水岸臺北「2019端午嘉年華」龍舟攝影比賽

 總獎金: 20000

最高獎金: 6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6-09

豔陽、汗水、吶喊、奪標,最熱血的龍舟競賽一直為攝影同好最愛拍攝的運動項目之一,今年我們要邀請您,記錄下本屆龍舟競賽最精采的一刻,我們將於今年度優選出精彩照片集,為全台灣最大的國際龍舟活動寫下美麗的紀錄。

徵件辦法

【 徵件時間 】

即日起至2019年6月9日(日)23:59止。

(照片拍攝期間須以5/4選手正式練習日起至6/9國際龍舟錦標賽間)

【 參賽資格 】

  1. 不限使用手機或相機拍攝作品,須詳細閱讀參賽規則並同意。
  2.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投稿照片主題 】

照片主題內須包含有:

  1. 以今年度「臺北國際龍舟錦標賽」參賽之「龍舟隊伍 或 選手」為主題在內(照片內人數不限個人或團體)。
  2. 並須以在「臺北市大佳河濱公園場域」進行之「練習或比賽之畫面為準」;場地不限水域、陸地、盪槳池皆可。
  3. 照片需能表現出隊伍&選手的熱血、勇猛、堅持、專注、喜悅、勝利、奪標等,並請為照片加上主題註解。

【 投稿流程 】

  1. 投稿照片必須符合投稿主題所需內容,並首先將照片公開上傳至個人FACEBOOK平台,並加上 #2019水岸臺北 #dragonboat (請將個人帳號設公開,否則視為無效投稿)
  2. 到活動報名頁面,上傳投稿照片並填寫基本資料 ( 照片檔名須更新為作品名稱 + 投稿者名字 ) ,附上該FB貼文連結以利進行審核,最後上傳參賽照片原始檔案(具EXIF資訊,可看見使用什麼廠牌手機拍攝、光圈、快門等數據,若收到上傳檔案時未具有EXIF資訊則視為無效投稿),即完成投稿!

小提醒:如投稿辦法所述,主辦單位將有權使用投稿作品於臺北市體育局網路活動(FB、IG、社團)、通路展示等相關宣傳。

【 作品規範 】

  1. 參賽者作品須為數位檔案。
  2. 所有檔案大小必須在10MB以下,須為JPEG或JPG格式。
  3. 比賽收件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9日23時59分止。
  4. 參賽之個人資料務必填寫正確且完整以獲得參賽資格完成報名。
  5. 參賽作品必需完整寫下標題,以利充分傳達拍攝照片時之情境。
  6. 加工攝影作品將不具參賽資格(不允許使用Photoshop等任何後製軟體,如濾鏡特效、液化功能、汙點修復、修補工具、增加圖樣…等改變非原始構圖畫面之任何功能)惟有少許後製可被接受:
  7. 可接受的數位後製:手機內建的照片編輯功能,並且照片得以就亮度、對比、色階、飽和、曝光等基本參數進行調整。
  8. 不可接受的數位後製:不接受電腦裁切、手機內建以外之修圖應用程式,合成、留邊、不得附加內文與屬名。
  9. 透過第三方軟體(Facebook Messenger、Line、WeChat、WhatsApp等通訊軟體)所傳輸的照片,因無法辨識原始數位檔案,視為不符參賽資格,因此無法上傳作品檔案。
  10. 、主辦單位得全權判定加工攝影作品所採用的數位後製是否可接受。若參賽者未能於主辦單位提出要求後一周內自行提供符合上述規範之作品,該作品將取消參賽資格。

【 評審辦法 】

  1. 評審標準:1.構圖35% 2.創意35% 3.主題內容30%,總分100分評分機制。
  2. 在2019年5月4日至6月9日間投稿之作品,初步由評審確認作品符合活動主題後,在共同評選出1名「首獎」、1名「貳獎」、1名「叁獎」、3名「優選」,惟評審團有權依專業決定獎項之從缺。
  3. 評審評選: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26日間擇日辦理。
  4. 本競賽得獎名單將於2019年6月28日前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各評審之評審結果惟最終決定,且具絕對約束力。
  5. 評審團:手機攝影名師 閔其慰、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 副教授 陳學聖、廣告導演 歐陽孝麟。

【 活動獎項 】

  • 首獎-1名-新台幣6,000元
  • 貳獎-1名-新台幣5,000元
  • 叁獎-1名-新台幣3,000元
  • 優選-3名-新台幣2,000元;共計6,000元

【 注意事項與其他規定 】

  1. 凡參加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之各項規定。
  2. 參加者本人,必須擔保已取得作品中所有被拍攝者之肖像權修飾、公開展示、使用之同意及授權並不可違反政府相關法律規定與公序良俗。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引發有關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 投稿作品一經審核通過後已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智慧財產權之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作品,作者對此絕無異議。作者並應保證主辦單位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權利,且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4. 參與活動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為主辦單位為執行本網路活動及推廣相關政策所蒐集,主辦單位得使用處理該個人資料作為本次或未來相關主辦單位之活動告知、活動聯繫、廣告宣傳、中獎通知等使用。民眾得隨時以E-mail、粉絲團私訊通知主辦單位刪除其於本活動填寫之個人資料,刪除後即視為退出活動參與,相關之權利義務資格亦同時取消,不得再要求回復。若民眾於活動網頁上傳資料或參與票選活動於網頁填寫個人資料送出後,即視為同意主辦單位可運用民眾之個人資料為以上說明之使用。
  5. 若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6. 所有獎項不得轉讓非原投稿照片之本人領獎。
  7. 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NT$1,000,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NT$20,000,必須代扣10%中獎獎金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扣繳稅款未超過NT$2,000,免扣繳(外籍人士不適用)。若得獎者經主辦單位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
  8. 因網際網路提供資料存在無法送達之風險,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參加本活動者同意主辦單位不須為無法送達此方面之風險負責。
  9.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資料,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侵權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或追回獎項金額。
  10. 「活動注意事項&規定」載明在本活動辦法中,參加者於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同已詳閱並同意接受上述各項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其得獎資格,除追回獎品外,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1. 主辦單位保留對本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得獎公佈的修改權利,修改後不再另行通知。
  12. 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的權利,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之,並不再另行通知;活動內容及獎品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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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 主辦單位電話 : 02-8792-2885分機829 (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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