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文化旅遊形象標識(LOGO)設計競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講話精神,築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夯實新時代各族人民共同團結奮斗,維護各民族大團結,共同繁榮發展的思想基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進一步提升烏蘭察布旅遊知名度與美譽度,彰顯我市旅遊品牌魅力和文化內涵,烏蘭察布市文化旅遊體育局現向全社會有獎公開徵集“烏蘭察布文化旅遊”形象標識(LOGO),有關細則公告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
烏蘭察布市文化旅遊體育局
二、徵集對象
面向全國廣泛徵集烏蘭察布旅遊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歡迎國內外藝術設計愛好者、各大院校設計專業師生、獨立設計師、專業設計機構等設計策劃機構單位,以及個人、組織或者團體名義投稿均可(多人合作視為團隊設計)。
三、作品要求
(一)辨識度,設計作品應具有較強的識別性、獨特性和創意性,能夠從視覺表現和內涵傳達上充分詮釋烏蘭察布市旅遊的精髓與悠久深厚的歷史文化,要求主題鮮明、構思新穎、構圖簡潔、寓意深刻,富有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
(二)普遍性,設計作品應具備時尚性和現代感,適用於烏蘭察布旅遊在國內和國際市場的宣傳營銷推廣。
(三)通用性,LOGO易於識別,圖形符號功能強,適合在多種場合、材質和載體上的使用和傳播。
四、投稿要求
(一)烏蘭察布旅遊標識(LOGO)設計稿;
(二)設計稿應附有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意文字說明,包括設計的圖樣和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
(三)投稿文件應為 .jpg 圖片格式、RGB色彩空間、A4尺寸、分辨率300dpi,一次同時提交“投稿要求”一、二項文件,視為一套投稿作品,本次徵集不收取任何費用,作者自行承擔創作費用及應征投稿的其它費用,所有來稿一律不予退還,請作者務必保留分辨率至少為300dpi(AI、PSD、CDR等)的原始文件。
五、評選、獎勵辦法
作品評審由烏蘭察布市文化旅遊體育局邀請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小組,按照徵稿要求對公開徵集參賽作品進行評審,初審將入圍5 名,最終評選出1名獲勝者,獎勵2萬元並頒發榮譽證書,其餘4名入圍者,每人獎勵5000元並頒發榮譽證書;未入圍的參賽方不再給予任何形式的補償或獎勵。
六、知識產權及版權
設計方案必須為未公開發表的作品,如因涉及抄襲、侵權等行為,取消參選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參選人承擔包括但不限於退還主辦單位獎勵以及造成的其他損失。
凡入選作品,其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等著作權均歸烏蘭察布市文化旅遊體育局享有,作者保留其署名權。
七、時間安排
(一)徵集時間: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二)評選時間:2021年12月15日前
(三)結果公佈:2021年12月30日前
八、徵集方式
本活動採取網絡投稿方式:旅遊形象標識(LOGO)通過電子郵件徵集,作品發送至郵箱: 245461164@qq.com。
九、特別聲明
本次活動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聯系人:郭巨英、張璐
聯系電話:0474-8186258
烏蘭察布市文化旅遊體育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