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來!育兒帥爸攝影展徵件

爸爸來!育兒帥爸攝影展徵件

 總獎金: 14000

最高獎金: 6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6-30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主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活動執行廠商:玩味創研股份有限公司

壹、 前言

爸爸節即將到來,活動將透過徵求「帥爸照」來肯定現代男性在育兒及家務工作上的付出!願意照顧小孩、力行家務分工的男人,無論年齡大小、是無敵奶爸還是超級暖爸,通通都是魅力破表的帥氣把拔!歡迎參加「爸爸來!」

攝影展影像徵件暨人氣票選活動,和大家在 Instagram 一起耍帥。

貳、 活動簡介

活動徵件期間自 2020 年 5 月 29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23:59:59 止,上傳自家爸爸或家族男性投入育兒相關或家務分工的影像到自己的Instagram,貼文標註活動主題標籤「#爸爸來」、「#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父親節活動」及活動官方帳號@2020babalai,並至活動官方網站填寫完整的報名資料。

報名成功且影像及資料經初審通過者,投稿作品將上傳至爸爸來活動官方 Instagram 帳號及活動官網,即可開始參與影像人氣票選活動;人氣票選統計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 23:59:59 止,票選前 30 名的人氣獎作品,將能在

「爸爸來!」攝影展被千千萬萬人看到你家帥爸,還可以獲得精美獎品及活動紀念品!活動最新消息請參閱「爸爸來!」活動官方網站。

參、 徵件活動辦法:

一、投稿資格:

法定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徵件活動期程:

徵件:2020 年 5 月 29 日 0:00:00 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23:59:59 止投票:報名成功起,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 23:59:59 止
展出:202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展出地點:捷運大安森林公園站陽光大廳及活動網站線上展出。

*徵件採網路線上報名,恕不接受實體報名投稿。

三、徵件主題:

( 一 ) 徵件作品依照拍攝情境可分為以下四大類,每一類別限投稿一件作品,請於報名表單中勾選。
( 二 ) 除主題標籤「#爸爸來」、「#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父親節活動」為必須外,其餘#hashtag 標籤可自行發揮創意搭配使用,無數量限制。

投稿類別 說明 #hashtag 標籤建議
奶爸類育兒活動 育兒不論大小事,爸爸也要做點事。

本類徵求奶爸們進行育兒活動的照片。

#袋鼠爸爸

#父愛爆發

#DaddyCanHelp

#DaddyCanFeed

#Daddyshug

#babywearingdad

暖爸類 爸爸多多做家事,媽媽從此不厭世。 #家務分工
家事活動 本類徵求暖爸們帶著小朋友們一起做家事的照片。 #家庭主夫

#爸爸做家事就是帥

#媽媽視角

#Daddyiscooking

#StayAtHomeDad

#家事一人做一半用心體貼另一半

帥爸類綜合活動 你有看過有一種爸爸叫別人家的爸爸嗎?沒有的話現在就讓你看看。

本類徵求各位帥爸陪伴小孩從事各種活動的照片。

#帥爸

#hotdad

#hotdaddy

#fashionistadad

#swagdaddy

#skatedad

#hikingdad

多元家庭類 不一樣又怎樣!

本類徵求非傳統爸爸( 單親、同志、領養、隔代、新移民等等 )與小孩的互動照片。

#單親爸爸

#單親家庭

#單親媽媽

#外籍爸爸

#新住民爸爸

#同志爸爸

#同志家庭

#gaydads

#daddytime

四、報名步驟:

於徵件活動期間,依以下步驟投稿。越早完成報名,越早開始累計人氣。

( 一 ) 追蹤活動官方 Instagram 帳號:@2020babalai
( 二 ) 在自己的 Instagram 上傳投稿照片,並設定為公開。
( 三 ) 公開貼文中需標註「@2020babalai」及指定活動標籤「#爸爸來」及「#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父親節活動」。其他相關標籤可自行添加。
( 四 ) 於活動官方網站報名頁面填寫報名資料、提供自己的 Instagram 之照片公開貼文連結、上傳投稿照片原始檔案。
( 五 ) 經執行廠商初審投稿照片符合活動需求者,照片成功上傳至活動網站及官方 Instagram 帳號,即屬報名完成,初審會在報名後 48 小時內完成。
( 六 ) 初審結果將以 e-mail 或 Instagram 私訊通知( 報名時請填寫正確連絡資料 )。

五、人氣票選及獎勵:

( 一 ) 於報名成功起即可開始人氣票選,統計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 23:59:59。
( 二 ) 人氣票選不分投稿類別,全部投稿作品將一同參與人氣票選及排序。
( 三 ) 活動 Instagram 帳號上顯示之投稿作品愛心( like )數前 30 名可依序獲得相對應之人氣獎及活動專屬紀念品,獎勵內容請見五-( 六 )獎品列表,主辦單位保留依實際狀況替換等值獎品或禮卷之權利。
( 四 ) 每位投稿人限領取 1 份獎品,如同一投稿人有 2 幅以上之投稿作品票選結果為前 30 名,只取名次最高的作品授獎及展出,其未展出之作品,主辦單位將製作專屬活動紀念品作為獎勵。
( 五 ) 票選結算後之愛心數累計前 30 名之作品將於實體攝影展及線上攝影展展出,得獎人需配合出席頒獎活動及行銷宣傳活動。
( 六 ) 獎品列表:

第 1 名 6,000 元禮券
第 2 名 5,000 元禮券
第 3 名 3,000 元禮券
第 4 名 玩味旅舍-住宿券 1 張 價值 4,800 元
第 5 名 走走傢具-桌上架
第 6 名 Miniware-天然竹纖維兒童學習餐具 小食客六入組-紐約客
第 7 名 Miniware-天然竹纖維兒童學習餐具 小食神五入組-俏皮巴黎人
第 8 名 小山坡-臺灣黑熊立體拼圖藍芽音響
第 9 名 洲宇木業-原木萬年曆 Perpetual calendar
第 10-12 名 Celement Lab-軟水泥筆筒 X 削筆器, 小城市系列
第 13-15 名 Simple-夾層後背媽媽包/爸爸包
第 16 名 Miniware-天然聚乳酸兒童學習餐具 點心時光組-甜檸檬綠
第 17-20 名 夜市人蔘-甘味人蔘 台灣美食桌遊
第 21-30 名 豆腐人 x 路力-Mug B 馬克杯

六、活動條款及影像授權同意條款:

( 一 ) 徵件活動應以真實身份報名及投稿,匿名或以假名投稿概不受理;投稿人須擁有參加徵件活動的作品之一切權利,並且須取得作品中被拍攝人物之肖像權授權,不符規定者活動官方得取消其資格。若作品涉侵害著作權及
肖像權之法律責任,由投稿人自行負責,與主辦機關及活動執行廠商無關。
( 二 ) 投稿人報名時須年滿 20 歲或已婚;未滿 20 歲之未婚者,參加本活動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 三 ) 參加徵件活動的作品,其著作權及肖像權均須授權予主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作為後續巡展及其他活動推廣等宣傳使用,主辦機關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 四 ) 參加徵件活動的作品會公開發布於活動官網 www.2020babalai.taipei 與活動 Instagram 帳號:@2020babalai。
( 五 ) 投稿作品如有重製、抄襲他人作品、違反善良風俗、曾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如得獎仍需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勵,衍生之法律責任應由投稿人自行負責,與主辦機關及活動執行廠商無關。
( 六 )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 7 條、第 8 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第 3 條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相關規定,凡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整( 含 ),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 10%,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 20%,並簽具領據一份,獲贈現金得獎者,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得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0 元( 含 )以上時,本活動將由活動執行廠商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給得獎者。若得獎人未滿 18 歲,須另附合法監護人之簽章與身份證影本,方可領取本獎項。如得獎人不同意提供資料或填寫相關文件視為自動棄權,將不具得獎資格。
( 七 ) 請投稿人於填寫報名表時,詳閱且依意願自由選擇是否同意「爸爸來!」攝影展徵件活動之「活動條款及影像授權同意條款」、「投稿作品須符合之影像規範」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惟不同意者無法參與活動。
( 八 ) 人氣票選前 30 名得獎結果將於 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告於網站並各別通知,得獎者須於 2020 年 7 月 20 日以前回復領獎訊息、郵寄領獎證明文件及影像授權同意書,如無法於 2020 年 7 月 21 日前回復領獎訊息,則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將獎項頒發給第 31 名以後之遞補名次。
( 九 ) 主辦單位保有最後修改及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七、投稿作品須符合之影像規範:

( 一 ) 照片拍攝時間須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後。
( 二 ) 照片比例應為 3:4,應自行裁切後投稿,不限橫式或直式呈現。
( 三 ) 上傳之照片,原始有效畫素須為 1200 萬畫素或 3000*4000 像素以上,請勿使用繪圖軟體自行增加畫素。
( 四 ) 檔案格式為 jpg、jpeg、bmp、png 或 Tiff。
( 五 ) 檔案大小介於 2MB~10MB 之間。
( 六 ) 若獲選展出,活動執行廠商會將照片以實際展出需求做適當縮放或裁切。
( 七 ) 投稿之照片可經由影像軟體進行基本調色( 曝光、對比、白平衡 ),請保留原始拍照資訊以供查核。
( 八 ) 投稿者分享之個人 Instagram 照片連結須設為公開,且與上傳報名之照片為同一張。
( 九 ) 作品應符合以上攝影主題及規格,不收連續圖呈現、拼貼、合成之作品,亦不得重製、抄襲或剪貼他人作品。
( 十 ) 投稿作品須未曾在其他地方公開發表、展示、授權或參賽,若經查獲將取消報名資格,如為獲選後查獲,將取消其獲選資格,追回獎勵。
( 十一 ) 畫面中需出現可辨識之男性育兒者;投稿多元家庭類別者,畫面中育兒者不受實際性別限制。
( 十二 ) 畫面中亦須出現可辨識之兒童,兒童年齡須在 12 歲以下。
( 十三 ) 以上兩項所述內容,不限於需拍攝臉部,可以以創意形式表現。
( 十四 ) 每人每一類別僅限投稿一張,同一類別重複投稿無效。

八、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

為辦理「爸爸來!」攝影展徵件暨影像票選活動( 以下簡稱本活動 ),主辦機關及活動執行廠商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 以下簡稱個資法 )第 8 條之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1. 本活動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目的係為進行本活動之報名、通知、聯繫、票選競賽、表揚及攝影展成果發表等作業,其蒐集、處理及利用皆受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2. 本活動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如網站報名表單內容所列。
3. 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為本活動相關行政業務之存續期間,利用地區不限,利用對象包含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之第三人於符合蒐集目的之合理範圍內,依執行本活動所必要之方式進行利用。
4. 投稿者得以書面向主辦機關請求行使個資法第 3 條所規定之個人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若屬主辦機關依法執行職務所必須保留者,主辦機關得不依投稿者請求為之。
5. 投稿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投稿者若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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