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新月天地攝影大賽「凝視新月」

立信新月天地攝影大賽「凝視新月」

 總獎金: 6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8-01-28

一、 緣起:

人類文明起源於河岸,隨著城市發展腳步逐漸往內陸移居,當我們有機會重回水岸,又該用什麼樣的眼光,重新去探索河域?江翠重劃區得天獨厚倚傍大漢溪,全區擁有綿長的河濱濕地景觀,水岸景觀以及休閒機能完善,特別是鄰新月橋之水岸,既有 435 藝文特區的藝術氣息,又享有新月橋獨特之景觀。因此我們藉新月橋作為契機,邀請各方攝影好手,用相機去捕捉新月橋最美的剎那。

二、 主辦單位:

立信「新月天地」

協辦單位:甲山林機構

三、 參賽資格:

凡全國熱愛攝影之民眾皆可參與,以個人名義參賽投稿,一人限投稿乙件作品。

四、 徵件日期:

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18 年 01 月 28 日 23:59 止

五、 主題說明:

「凝視新月」,作品中需有新月橋之局部或完整橋身,需能清楚辨識,呈現出攝影者對於新月橋之獨特觀點,可包含人物、風景或生態。

六、 收件方式:

至活動報名頁面(https://goo.gl/hFmpnK),填寫報名資訊,並將作品上傳。

七、 評選辦法:

評審獎-由主辦單位邀約攝影及美學之專業人士,組成專業評審小組評分,選出冠軍、亞軍及季軍各 1 名,惟評審團有權依專業決定獎項之從缺,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有任何異議。

人氣獎-1/8 開始網路票選,1/22 開始週週由網路票選出人氣獎,獲得人氣獎獎品乙項。1/8、1/15、1/22、1/29 由主辦單位統一將前一週收件之作品上傳至活動頁面, 1/22、1/29、2/5 結算累積讚數,最高票數者獲得人氣獎。已獲得人氣獎之作品將無法再次獲得人氣獎。參加獎-凡是報名成功者,可獲得限量新月天地紀念水壺及束口背袋一組。

(主辦單位將會回覆電子郵件是否報名成功)

八、 評審獎評選標準:

主題理念(30%)、視覺美感(30%)、創意表現(40%)

九、 獎金及獎項:

評審獎

  • 冠軍-新台幣獎金 30,000 元整
  • 亞軍-新台幣獎金 20,000 元整
  • 季軍-新台幣獎金 10,000 元整

網路人氣獎

  • 第一週-腳踏車
  • 第二週-拍立得相機
  • 第三週-品牌耳機
    (獎品之品牌、款式、價位由主辦單位全權決定,得獎者不得有異議。)

十、 作品規範:

  1. 參賽作品須為數位檔案,不限定使用數位相機所攝之相片,亦接受負片、幻燈片、沖印相片之數位掃描檔。不限定拍攝設備之種類,可為手機或平板。
  2. 參賽作品不得參加過其他同性質之比賽,並且未經公開發表過。
  3. 投稿作品須為 JPEG 或 JPG 格式,至少 3,008x1,688 個像素以上。
  4. 少許數位後製可被接受:照片得以就亮度、對比、色階、飽和、曝光等基本參數進行調整,並得以視情況進行裁切。作品不得附加內文,浮水印及署名。主辦單位得全權判定加工攝影作品所採用的數位後製是否可接受。
  5. 檔案名稱請註明「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例如:賴小明-我愛新月橋)

十一、獎項公布及領獎時間:

  1. 評審獎三名將於 2/7 日公布於活動頁面,網路人氣獎則分別於 1/22、1/29、2/5 公布在活動頁面。
  2. 評審獎、網路人氣獎、參加獎領獎時間將個別通知得獎者,領獎時請攜帶可供辨識身份之證件以供查證。(獎金及獎品所衍伸出的相關稅金由得獎者負擔)

十二、參賽規範及同意條款:

  1. 若您參與比賽,則代表您接受參賽規範及相關比賽規範、條件。所有作品均不接受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備份。
  2. 作品限參賽者本人拍攝,且參賽作品不曾參加過其他同性質比賽,並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如有第三人對該作品提出異議,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3. 為避免爭議,如作品中有清晰之人像,為保障參賽人與當事人的權益,需事先取得當事人的同意;如經查明參賽人未經同意即送件參賽時,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肖像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4.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其參賽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資料不實或違反參賽規則之情事,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法律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5. 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擁有無償之出版及完整使用權利,可行使重製作品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大圖輸出、印製 DM、網路..等相關之商業使用權利,主辦單位出版及使用時,均無須通知參賽者並不另給酬;凡參加本比賽即視同同意本條款。
  6. 投稿作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進行必要之編輯、裁切、整理、印刷書面刊物、後製成海報,亦同意以電子形式儲存利用(例如以影像掃瞄、光碟、或電腦網路連結),並授予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推廣(如電視、網路、廣播、書報雜誌等形式)及轉載之權利。
  7. 參賽作品得配合主辦單位各項活動宣導及刊物之用(包括網路行銷)。
  8. 網路投票禁止灌票行為,一旦主辦單位查證為實,即取消參賽資格,並追繳獎金及獎品(獎位不予遞補)。
  9. 主辦單位保留取消或中止競賽之權利:若本競賽因任何理由而無法依照計畫運行,如電腦程式漏洞、電腦蠕蟲、木馬程式、阻斷服務攻擊、非正當影響行為、非經許可之干涉、詐欺、技術事故,或其他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控制之緣由,對競賽之管理、安全性、公正性、廉潔性、或正常運作產生侵害或影響時,主辦單位有權獨立判斷,淘汰試圖以非正當手段影響賽程之個人參賽者,或取消、終止、修改或中止本次競賽。
  10.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變更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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