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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金牌農村競賽選拔

第一屆金牌農村競賽選拔

 總獎金: 1000000

最高獎金: 5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8-25

活動目的

為樹立臺灣農村典範使農村社區發展有所依循,期透過兩階段競賽選拔機制,促進中央及縣(市)政府合作投入農村發展,激發農村社區居民的榮譽感及向心力,提升農村社區彼此相互學習風氣,營造農村特色風貌,邁向農村多元永續發展之核心目標。

報名資格

參賽範圍

全國農村。
以位於非都市土地,村里行政區域或社區範圍為原則,必要時得以共同生活圈為範圍,並得包括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之農村。

參賽單位

以政府立案之在地組織或農民團體,必要時得為村、里辦公處報名;同一參賽範圍,以協調一組織報名參賽為原則,參賽單位不得重複報名。

競賽程序

本競賽為兩階段競賽,第一階段為縣市初賽,第二階段為全國決賽。

第一階段-縣市初賽 (2017年1月-8月止)

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報名方式
依據各縣市報名辦法及規範,於開放報名時間內,向各縣市繳交資料完成報名

前往報名

獎項類別

依據評審成績;原則評選出縣市金牌農村,縣(市)政府可依地方需求增列銀牌、銅牌或其他獎項,由縣(市)政府自行決定,惟縣市金牌可參選全國決賽。

縣市初賽金牌農村數規範

各縣市政府須依報名初賽的農村總數量,決定縣市金牌農村數,即可代表縣市參與全國決賽的農村數,最多以3個農村社區為限,數量對照表如下表。

報名縣市初賽農村總數 縣市金牌農村數
代表縣市參選決賽農村數
1-30 1
31-80 2
81以上 3
  1. 各縣市政府需於106年8月25日(星期五)前,於本網站提交縣市金牌名單(附件一)以及金牌農村決賽申請書(附件二),紙本及光碟資料請寄至金牌農村籌備小組。前往繳交
  2. 各縣市初賽金牌獲獎名單於106年8月18日前公告於本競賽選拔活動網站。

第二階段-全國決賽(2017年11月- 2018年3月止)

決賽評審

決賽採初審與決審兩階段審查,暫定於106年11月至107年3月期間辦理,初審階段錄取前20名農村進入決審為原則,若縣市金牌農村總數不超過20個,則直接進入決審,評審機制說明如下:

階段 審查項目 評審說明 權重(%)
初審 書面審查 召開初審會議,由審查委員針對決賽申請書進行書面資料審閱,依評審原則進行審查及評分。 50%
簡報面談 參賽單位以簡報方式,針對生產、生活及生態三面向特色,以及未來發展規劃進行說明 50%
決審 實地評審 由審查小組實際走訪縣市初賽金牌農村社區,當日行程由農村社區自行安排,須派員導覽說明,原則應留30分鐘座談時間,基於公平原則,審查小組於每個參賽農村地區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100%
審查小組

設置「審查小組」負責決賽審查工作,推派召集人及副召集人,由農村政策及農村規劃、農村社區發展、農村景觀及美學、農村產業、傳統藝術及文化保存、生態保育及相關領域產官學界專家組成。

獎項類別

審查小組依決審綜合成績排序,總成績達90分以上獲選為金牌農村、80-89分為銀牌農村、70-79分為銅牌農村。

得獎名單公布

全國決賽獲獎農村名單將於頒獎典禮當日公布,頒獎典禮暫訂於107年4月期間擇日辦理。

注意事項
  1. 參賽單位準備現地勘查參考文件及相關書面資料,請著重績效成果的展現,執行性及過程性資料以具有關鍵影響者為宜。文件資料一律雙面影印(刷)方式印製,如有光碟資料或線上資料者,請備妥閱覽器材,無須另行印製。
  2. 評審現地勘查時請勿提供與競賽無關之物品。(例如:禮品、紀念品等。)

決賽評審原則

本競賽評審原則依農村社區生產、生活、生態以及未來願景與實踐共四大面向訂定評分指標,基礎權重為70%,考量各農村社區特色不同,參賽單位可依各社區發展特色,分別就生產、生活、生態三大面向填寫自訂權重占30%,合計100%,評分重點以各指標發展之未來性為考量,並非單純過往績效,此視為決賽評審計分依據,各項評審指標說明及權重如下表所列。

全國決賽評審指標

面向 評審項目 權重(%)
基礎權重 自訂權重
由參賽單位填寫,總數不得超過30%
生產 1.產業活力的展現
2.產業永續性
3.農業教育推廣
20%
生活 4.生活空間與環境特色營造
5.社區組織與活力
6.文化保存與活化
7.青年參與
8.老人照護
20%
生態 9.農業生物多樣性
10.生態資源保育與特色發展
11.友善耕作
20%
願景與實踐 12.未來發展規劃 10%
權重總計(%) 70% 30%

決賽獎勵

獲獎單位 獎勵與義務內容
金牌農村金牌農村 1. 榮譽標章乙座、得獎證書乙紙、農村發展獎勵金五十萬元整。
2. 參與農村發展國際培訓計畫,全額補助2名,可自費參加名額1名。
3. 得優先參加主辦單位安排之行銷推廣活動。
銀牌農村銀牌農村 1. 榮譽標章乙座、得獎證書乙紙、農村發展獎勵金三十萬元整。
2. 參與農村發展國際培訓計畫,全額補助1名,可自費參加名額1名。
3. 得優先參加主辦單位安排之行銷推廣活動。
銅牌農村銅牌農村 1. 榮譽標章乙座、得獎證書乙紙、農村發展獎勵金二十萬元整。
2. 參與農村發展國際培訓計畫,全額補助1名,可自費參加名額1名。
3. 得優先參加主辦單位安排之行銷推廣活動。

※農村發展國際培訓計畫包含德國優質農村參訪交流、締交國際姐妹村…等農村發展相關培訓行程。

得獎義務

獲獎農村及其縣(市)政府應積極配合本計畫相關之頒獎典禮出席、觀摩活動等各項宣傳活動,以有效傳播農村再生標竿經驗。

注意事項

  1. 第一屆金牌農村競賽全國賽獲選為金牌農村之參賽範圍及參賽單位,須暫停參加第二屆競賽,於第三屆起始得再參加選拔。
  2. 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獲獎農村及其縣(市)政府提供之實物、影像及說明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參選資料原則不退還。
  3. 請參賽單位務必詳實填寫各報名表內容,若資料提供不全,將影響評審成績,如獲通知補件應於期限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者視為資格不符。
  4. 未入選之參賽單位不另行通知或退還報名資料,報名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
  5. 參賽單位須遵守著作財產權相關規定,包括報名資料及相關附件資料等,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所提報之成果數據,應為真實,不得任意增減。若於參賽過程中,發現參賽單位提供之資料,有侵害他人權益或提報不確數據者,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評審結束後如發現上開情事或資格認定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有權宣告獲獎農村資格不符,並可保留獎勵直至爭議解決,所有法律責任由參賽單位自負,不得異議。
  6. 主辦單位對活動相關規定、日期保有修改與最終解釋權,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狀況酌情修改,並另行公告於網路,不另以書面通知。
  7. 洽詢電話02-2517-3688#892 尤小姐

主辦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執行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承辦單位
遠見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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