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屆淡江大學金韶獎創作暨歌唱大賽

第三十三屆淡江大學金韶獎創作暨歌唱大賽

 總獎金: 17000

最高獎金: 3500

報名時間: 2020-03-07 ~ 2022-04-01

主辦單位: 淡江大學吉他社

主辦單位電話: 0989-690-901(謝筱昀)、0981-975-560(翁林華)、0928-988-826(謝維家)

活動宗旨

提供全國大專院校學生一個實現夢想的舞台,進一步推動台灣音樂風氣、展現台灣音樂的文化價值。

第三十三屆淡江大學金韶獎創作暨歌唱大賽

主辦單位

淡江大學吉他社

指導單位

淡江大學課外活動輔導組

參加對象

全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包含伴奏)

比賽方法

比賽分為初賽及決賽,經過初賽後選拔優勝者進入決賽(錄取組數最後仍由評審決定)

※初賽獨唱組、重/對唱組為不插電型式

比賽日期與地點

  • 初賽 民國 111 年 4 月 16 日(六)09:00 於淡江大學(淡水校區)文錙音樂廳
  • 決賽 民國 111 年 5 月 14 日(六)17:00 於淡江大學(淡水校區)活動中心

獨唱組

組數

總組數為 70 組(視報名狀況由主辦單位做調整),進決賽組數為總組數x10%(小數點後一位無條件進位),若進決賽組數未達五組則以五組計。

參賽者規則

只限 1 人獨唱,且不得有第 2 人聲,伴奏的樂器不限,但整體表演人數不得超過十人比賽歌曲以一首為限。(禁止以組曲形式表演,時限為 2 分鐘)

獎勵

  • 冠軍貳仟元,頒發獎盃乙座
  • 亞軍壹仟伍佰元,頒發獎盃乙座
  • 季軍壹仟元,頒發獎盃乙座

報名費用

肆佰伍十元整

評分標準

  • 歌唱 40% ( 歌曲詮釋 20%、音色 10%、台風 10% )
  • 伴奏 40% ( 編曲 25%、技巧 15% )
  • 整體和諧度 20%

計時方式

比賽時間以二分鐘為限(第一人進場即開始計時),參賽者可自行安排歌曲進行,二分鐘響鈴須停止演奏,違者斟酌扣其分數

重/對唱組

組數

總組數為 20 組(視報名狀況由主辦單位做調整),進決賽組數為總組數x20%(小數點後一位無條件進位),若進決賽組數未達四組則以四組計。

參賽者規則

2 人或 2 人以上,8 人以下演唱,重唱及對唱皆可,伴奏的樂器不限,但整體表演人數不得超過十人。

比賽歌曲以一首為限。(禁止以組曲形式表演,時限為 2 分半鐘)

獎勵

  • 冠軍參仟元,頒發獎盃乙座
  • 亞軍貳仟元,頒發獎盃乙座

報名費用

伍佰元整

評分標準

  • 歌唱 40% ( 歌曲詮釋 20%、音色 10%、台風 10% )
  • 伴奏 40% ( 編曲 25%、技巧 15% )
  • 整體和諧度 20%

計時方式

比賽時間以兩分半鐘為限(第一人進場即開始計時),參賽者可自行安排歌曲進行,兩分半鐘響鈴須停止演奏,違者斟酌扣其分數

創作組

組數

總組數為 30 組(視報名狀況由主辦單位做調整),進決賽組數為總組數x20%(小數點後一位無條件進位),若進決賽組數未達六組則以六組計。

參賽者規則

由參賽者(作詞作曲者)之原創詞曲,且不得有經紀約;整體表演人數不得超過十人,表達方式不拘,若有抄襲行為,經查核屬實,即取消其資格。

比賽歌曲以一首為限。(禁止以組曲形式表演,時限為 10 分鐘)

獎勵

  • 冠軍參仟伍佰元,頒發獎盃乙座
  • 亞軍貳仟伍佰元,頒發獎盃乙座
  • 季軍壹仟伍佰元,頒發獎盃乙座
  • 最佳作詞,頒發獎盃乙座以資鼓勵
  • 最佳作曲,頒發獎盃乙座以資鼓勵

報名費用

陸佰元整

評分標準

詞 25%、曲 25%、編曲 25%、和諧度與台風 25%

計時方式

比賽時間以十分鐘為限(含演出及準備時間,第一人進場即開始計時),參賽者可自行安排歌曲進行,十分鐘響鈴須停止演奏,違者斟酌扣其分數。

*創作組繳交創作歌詞時,請務必附上歌曲進行順序;若創作歌詞為外文或方言(如英文、日文、原住民語等)請務必附上中文翻譯,並於 4 月 7 日(四)23:59 前繳交至樂台計畫,如逾期未交,不補收,有失權益恕不負責

決賽特別獎

最佳樂手 頒發獎盃乙座
最佳編曲 頒發獎盃乙座

評分方式

決賽時在所有組別中,最後以各位評審討論評分,選出最佳樂手以及最佳編曲。

  • 各組曲目、器材清單若有更動請在 4 月 7 日(四)23:59 前確定,並傳至金韶 LINE ID: @840isuyq;逾期恕不提供更動配置之權利,有失權益恕不負責。
  • 正式入圍決賽名單,將於 4 月 16 日(六)初賽後當場公佈,將於 4 月 17 日(日)發佈淡江大學金韶獎粉專(FB、IG)
  • 以上評分標準僅供評審參考,最終決定仍以評審的專業考量為重。

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時間 3 月 14 日(一)10:00 起至 3 月 25 日(五)18:00 止

現場報名地點

於淡江大學(淡水校區)書卷廣場攤位報名,現場繳清(額滿為止)

網路報名

時間 3 月 7 日(一)00:00 起至 4 月 1 日(五)23:00 止

網路報名

請至樂台計畫( https://mcip.ml/)填寫報名表單並於繳費期限內完成匯款,以樂台計畫通知報名成功為主。

繳費期限

現場報名請現場繳清,無預付訂金。

網路報名的繳費期限為樂台計畫規定之繳款期限內,若有報名者未在期限內繳清,即取消其資格,並於 4 月 3 日(日)12:00 在樂台計畫開放候補。

候補

若報名人數已滿,將關閉表單,如有候補名額將於 4 月 2 日(六)在粉專(FB、IG)公告開放候補,並於 4 月 3 日(日)12:00 在樂台計畫開放表單,表單將於4 月 5 日 12:00 關閉並停止繳費填寫完畢後請於,逾期未繳費者則不列入參賽者名單。

報名費

  • 獨唱組:肆佰伍十元整
  • 重/對唱組:伍佰元整
  • 創作組:陸佰元整

*獨唱組、重/對唱組、創作組同一參賽者(含伴奏者)在各組別至多可報名兩個名額

抽籤

抽籤方式

初、決賽均由主辦單位用電腦隨機排序

初賽抽籤出場順序結果及抽籤影片於 4 月 8 日(五)公佈在淡江大學金韶獎粉專公告(FB、IG),決賽抽籤出場順序結果及抽籤影片於 5 月 7 日(六)公佈在淡江大學金韶獎粉專(FB、IG),且抽籤順序不得更換。

創作組接電規則

伴奏器材須知

* 參賽者若自備 DI 須提供型號告知本單位。

* 可自備效果器並於報名時填寫效果器型號,若需更改請於 4 月 7 日(四)23:59 前告知主辦單位,未提早告知效果器型號者,恕不提供使用自備效果器之權利,本單位保留最終器材使用決定權。

* 因為場地限制,恕不提供爵士鼓組。若要使用「木吉他、電吉他、Bass 及電鋼琴、木箱鼓」外之樂器,請主動於 4 月 7 日(四)23:59前告知主辦單位並詳述,經主辦單位審核通過方可使用。主辦單位及評審保留裁定賽場設備使用之權利。

* 使用自備器材(例:電鋼琴、木箱鼓)之參賽者其架設時間及器材之損壞可能,須自行承擔。

響鈴規則

比賽現場將放置大碼錶,供參賽者作查看;9 分 45 秒計時台將會響鈴1聲,10 分鐘則連續響鈴

1. 創作組初賽為插電型式,主辦單位提供人聲麥克風伍支、樂器麥克風貳支、電鋼琴(Yamaha CP33)乙架、電吉他音箱(Roland JC120)貳個、Bass 音箱(Ampeg BA115)乙個、DI(Klark Teknik DN-100)貳個及木箱鼓(Stand380 吉他響線)乙個

2. 所有樂器皆須收音,若需使用自備「無音階樂器」可自行斟酌收音與否

3. 禁用節奏伴奏機及 loop 等任何具有錄音、儲存播放功能之效果器

4. 初賽無彩排時間,準備區將會提供與比賽相同型號之吉他音箱及 Bass 音箱,請依現場工作人員指示進行試音

5. 為求比賽之公平性,本音樂廳之音量皆由主辦單位做調整,音色請於準備室中調整完畢並記錄刻度,上台後自行調整,主辦單位不予負責

6. 演唱人數、伴奏人數上限為器材規定上限,不得擅自替換、增加,且整體表演人數不得超過十人

7. 初賽創作組時間為 10 分鐘,含演出及準備時間,無彩排時間,請自行斟酌

注意事項

1. 獨唱組與重/對唱組初賽為不插電型式,主辦單位提供電鋼琴(Yamaha CP33)乙架,鋼琴音箱(Roland KC-550)乙個和 Bass 音箱(Ampeg BA115)乙個附導線(用於電 Bass),不得做任何音量、刻度的調整,並嚴禁破壞器材及場地,Bass 統一音箱

2. 獨唱組與重/對唱組初賽時除主辦單位提供的電鋼琴及音箱外,不提供麥克風及電源

3. 獨唱組與重/對唱組初賽,不得外接 EQ 及效果器

4. 決賽不限制表演形式,主辦單位提供爵士鼓、電鋼琴、麥克風及電源等相關器材,個人樂器請參賽者自行準備

5. 參賽者以報名表填寫之參賽人員為限

6. 創作組一旦入圍決賽後詞曲不得更改(編曲除外)

7. 所有組別參賽者(包含伴奏)以全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為限

8. 嚴禁表演時擅自離開舞台以及與評審、觀眾有任何互動,違者斟酌扣分,嚴重者取消資格,一切由主辦單位定奪

9. 參賽者比賽報到時,請攜帶在學證明或當學期戳章之學生證 (如經主辦單位查證假冒,取消資格並將以偽造文書罪依法辦理)、接種小黃卡(已接種二劑且滿 14 日)或提供 48 小時內篩檢(含家用快篩)陰性證明

10. 報名成功後恕不退費

11. 參賽者皆須詳閱並於比賽當天簽屬歌手同意書

12. 因場地之因素,禁止特殊的表演形式,例如:灑水、吹泡泡等,若有相關問題,請於 4 月 7 日(四)23:59 前與主辦單位聯繫

13. 如獨唱、重/對唱組決賽需換歌請於 5 月 1 日(日)前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

14. 初、決賽後一個月內,將寄送評審評語到樂台計畫

15. 若有贊助商提供之獎品、獎項品質不在主辦單位之負責範圍

16. 凡為初賽入圍之演唱者,決賽必須出賽(樂手可更換)

17. 請參賽者務必加入金韶官方帳號,並密切注意金韶獎官方 LINE 帳號、以及粉專(FB、IG)

18. 如遇任何特殊狀況,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策之權利

第三十三屆淡江大學金韶獎創作暨歌唱大賽

第三十三屆淡江大學金韶獎創作暨歌唱大賽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

賽 務 長 謝筱昀 0989-690-901

總 監 翁林華 0981-975-560

副 監 謝維家 0928-988-826

金韶獎 LINE QRcode

LINE ID:@840isu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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