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環保愛台灣」台灣小學生環保護地球繪畫比賽

第二屆「環保愛台灣」台灣小學生環保護地球繪畫比賽

 總獎金: 447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3-03-01 ~ 2023-07-15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國際身心障礙者生命教育推廣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09-9961(劉天富理事長)

主辦單位Email:tpidc3q4u@yahoo.com.tw

一、宗 旨:

鼓勵台灣中小學生守護大自然環境,珍愛萬物,珍惜生命,透過繪畫促進社會大眾參與,以創環境教育,生命教育價值,讓世界看見美麗台灣。

二、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國際身心障礙者生命教育推廣協會

三、協辦單位:

SDGs兒童永續教育學院、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者自立更生創業協會、新竹縣書法藝術學會、優勢活國際藝術顧問企業、志願服務表演團體

四、參賽主題:

凡關注自然生態環境保護,透過繪畫不限素材之表現圖畫。

五、規格素材:

創作規格以四開圖畫紙(54X39)公分為準,繪畫材料表現形式不限。

六、收件期程:

訂112年3月1日至112年7月15日止

七、參加資格:

台灣公私立中小學學生(含應屆畢業生),限每人1件且未獲獎之繪畫創作。

八、參賽組別:

1.國中組:1-3年級。

2.國小組:低年級1-3年級,高年級4-6年級。

九、評選期程:

1.初審期程:訂112年7月18日至7月31日(為期14天)

2.複審期程:訂112年8月3日至8月20日(為期18天)

3.決審期程:訂112年8月23日至9月2日(為期11天)

十、評選標準:

邀請4位評審委員評選。

1.初審階段:4位評審委員以各組別,不計分網路評選出30件作品進入複審。

2.複審階段:4位評審委員,以各組別複審作品,計分高低網路評選出10件作品進入決審,第10件作品同分者,無條件進入決審。

3.決審階段:4位評審委員,以各組別決審作品,計分高低會場實際評選出特優獎1名,優選獎3名,佳作獎5名,各組別共9名獲獎作品 ,若同一獎項同分者,再由4位評審委員計分高低評選出,以此類推,依序排名獎項。

十一、獎勵制度:

1.國中國小各年級組評選出特優獎1名,優選獎3名,佳作獎5名,共9名獲獎人。

2.獲獎人特優獎新台幣5,000元,優選獎新台幣1,500元,佳作獎新台幣600元。

3.獲獎人公開頒獎表揚,頒贈證書乙紙,聯合國環保漫畫書乙本,紀念品乙份。

4.獲獎作品中正紀念堂三樓藝廊展覽。

5.國中國小各年級組,評選出身心障礙者奮鬥貢獻獎,頒贈獎狀公開表揚。

十二、獲獎公告:

訂112年9月5日獲獎作品,以及相關資訊公告官方網站或聯絡劉天富理事長:(02)2709-9961

手機號碼:0939233263

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tpidc/

十三、頒獎典禮日期地點:

1.頒獎典禮日期:訂112年10月28日星期六下午2:00至3:30

2.頒獎典禮地點:捷運大安森林公園站陽光大廳(青蛙廣場)

十四、展覽日期地點:

1.展覽日期:自112年9月6日至10月16日止每日上午9:00至下午6:00

2.展覽地點:中正紀念堂三樓藝廊

十五、報名方式:

1.填具報名表,連同畫作相片E-mail: tpidc3q4u@yahoo.com.tw俾便主辦單位評選作業辦理,敬請參賽人聯絡確認無誤。

2.訂8月23日至8月27日期間,參賽者將決審畫作正本,郵局滾筒包裹妥當,一律掛號郵寄主辦單位地址(10677台北市大安區通化街39巷62弄22號1樓)務必註明【參加第二屆台灣中小學生環保繪畫比賽】收。

3.本案報名收件截止日期7月15日,決審畫作收件截止日期8月27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視同放棄參賽或獲獎權益 。

十六.規定事項:

1.參賽者限1件且未獲獎之繪畫創作比賽,須以四開圖畫紙(54×39)公分規格為準。

2.凡獲獎畫作所有權屬於創作人,當然擁有銷售畫作所得,但是須無異議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參展,主辦單位負責畫作往返收送事務,及支付畫作郵寄、損壞等相關費用。

3.主辦單位負責寄還畫作予創作人,但創作人須支付主辦單位郵寄費新臺幣100元。

4.凡獲獎畫作中正紀念堂三樓藝廊參展,創作人須畫作自行裱框處理,主辦單位亦可統一代為服務裱框,但是創作人須支付畫作裱框費用。

5.主辦單位爭取到外縣市獲獎人,交通運輸2張高鐵票參加頒獎典禮受獎,創作人不得拒絕,拜託務必參加頒獎典禮,俾便活動以昭公信。

6.主辦單位訂10月8日頒獎典禮當日,核發獲獎人獎金,頒贈獎狀及紀念品受獎表揚

7.頒獎典禮獲獎人無法出席,主辦單位負責獎金匯入獲獎人專戶,獎狀及環保漫畫書郵寄予獲獎人,但不予發送紅肩帶及紀念品。

8.本規定事項獲獎人或創作者係屬未成年,故而法定代理人家長,代表執行權利義務。

9.本規定事項適用本活動相關事宜,訂112年11月30日務必處理完竣避免衍生爭議。

10.獲獎人獲獎畫作未售出前,可無償提供主辦單位複製,配合相關產品公益贈禮使用,若有商業交易行為,創造身心障礙等弱勢者就業收益,則貴我雙方達成共識決議,利潤共享配置合宜。

11.主辦單位誠摯邀請獲獎人家庭,共同參與環境教育推廣,持續環保行動,珍愛台灣,讓世界看見台灣的美麗。

12.參賽者及法定代理人,若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服務專線(02)2709-9961劉天富理事長或Email: tpidc3q4u@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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