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校園鑫馬獎微電影競賽

第二屆校園鑫馬獎微電影競賽

 總獎金: 1400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23-02-13 ~ 2023-11-30

主辦單位: 鑫馬獎社團法人台灣愛分享公益慈善會泰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新主流文化基金會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中國青年救國團財團法人崇恩教育基金會至善園公益教育平台財團法人天主教單國璽弱勢族群社福基金會台灣電影文創產業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503-7799(楊承鑫先生)

主辦單位Email:loviewer20@gmail.comGorden30411@gmail.com

心中有 的學生~
會感恩惜福,讓社會有溫暖!

心中有 的學生~
為了父母親,絕不敢碰毒品!

心中有 的學生~
會為愛學習,願意改變自己!

第二屆校園鑫馬獎微電影競賽

溫暖台灣、更好的未來,有你!有我!

影音平台和新數位溝通時代,人人都有機會成為被追蹤被關注的微名人、都能透過社群分享相互連結,一起夢想著同樣的夢想,一起交流協作,相互激勵,成為風向、成為改變和溫暖台灣的集體力量。

校園 鑫馬獎微電影競賽,第一屆就收獲了91校、853部作品,創下台灣微電影競賽的歷史紀錄。第二屆將以更龐大的共同主辦陣容與資源,擴大邀請高中、大學與社會大眾一起來拍攝微電影,以參與這個有意義的社會共好運動。而針對需要更多資源培育的學生族群,本屆主辦單位也特別提供豐厚獎金以鼓勵更多學生思考善、孝、愛主題,創作積極正面激勵人心的作品,凝聚成社會的正能量,並獲得自我實踐和成長。

從組隊討論到腳本撰寫、動員親朋好友參加演出、學習拍攝和後製技巧,最後將完成作品的使命感與成就感,透過校園鑫馬獎平台的協助,創造更多作品分享、網路觀看次數的耀眼成績!

在三輪晉級賽制中,優秀作品將由名師、名導,及偶像網紅的百人評審團提供點評指導和推薦,每級競賽皆有獎狀榮耀,幫助同學提前學習熱門工作必備的經驗和專長,打開升學和就業,無限可能的未來。

報名資格

大學組:全台大專院校學生

高中組:高中職在校學生

  1. ※可跨校組隊(每隊最多 15 人),並挑選任一成員之學校代表報名
  2. ※包含日夜間部、碩士博士班、在職專班、112年畢業同學(得獎時需提交在學/畢業證明)
  3. ※可跨校組隊,並挑選任一成員之學校報名

影片規格

  1. 影片主題:善、孝、愛~激勵人生的故事
  2. 影片長度:3~30分鐘內微電影(含片頭、片尾)另需提供參賽影片1~3分鐘剪輯版本作為初審使用
  3. 影片類型:劇情、動畫、紀錄片均可參賽
  4. 拍攝工具:不限,手機拍攝亦可,但尺寸需為1920×1080(1080P)的橫式影片
  5. 影片格式:限 MOV、MP4、AVI,影片大小限1G
  6. 影片規範:須從未以其他團隊、版本報名鑫馬獎競賽

報名資料

代表學校:

團隊成員中須有代表學校之在學學生

團隊資料

  • 團隊名稱
  • 團隊成員(姓名、學校、科系、手機號碼)
  • 團隊成員工作職掌(可一人多職:導演、劇本、剪輯、剪輯、音樂音效、男女主角、男女配角)
  • 男女主角及配角可非學生

參賽作品

  • 片名
  • 劇情概要
  • 3~30 分鐘微電影作品
  • 1~3分鐘剪輯版本

報名方式

點擊下方報名系統 ,進行 線上報名

千萬獎金

獎項/獎金

各校選拔

自675校各別選拔前三名及佳作數名

  • 第一名 1名 / 1萬元
  • 第二名 1名 / 5千元
  • 第三名 1名 / 3千元
  • 佳 作 5名 / 1千元

評審有權決定各校決選最終名單數(保留不足額入選之權利)

全國選拔

各校選拔得獎者,進行全國選拔

特別說明

1. 全校參賽作品須達10件(含),未達10件者,前三名獎金依參賽件數為折數遞減(例:如該校參賽件數為6件,第一名獎金=10,000×0.6=6,000 元、第二名獎金=5,000×0.6=3,000元……依此類推),佳作獎金則不變。

2. 參賽作品的評審分數須達最低分數線才有得獎資格,大學組各名次得獎分數須為:第一名85分以上、第二名 80分以上、第三名75分以上、佳作70分以上。

3. 參賽作品若與本活動宗旨無關或有違善良風俗,主辦單位有權拒絕收件。

4. 參賽作品內容不佳者,初選成績得以從缺。

5.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辦法與規定之權利。

入圍獎

  • 大學組15名/1萬元
  • 高中組15名/1萬元

影片獎

(大學組與高中組三項影片獎各1名)

  • 最佳影片 10萬元
  • 最佳紀錄片 10萬元
  • 最佳動畫片 10萬元

個人獎

(不分組別九項個人獎各1名)

  • 最佳導演 5萬元
  • 最佳劇本 5萬元
  • 最佳男主角 5萬元
  • 最佳女主角 5萬元
  • 最佳男配角 3萬元
  • 最佳女配角 3萬元
  • 最佳攝影 3萬元
  • 最佳剪輯 3萬元
  • 最佳音樂音效 3萬元

活動時程

  • 2023/2/13開始報名
    線上報名及交件,資料審核四個工作天後,官網發佈並開啟影片分享及觀看次數積分
  • 2023/6/25截止收件
    系統收件至6/25晚上23:59止
  • 2023/6/30參賽資格初選
    獲取參賽資格影片須在6/30晚上23:59前,達到分享數50(含)以上
  • 2023/7/23初審/各校選拔
    影片分享數及觀看次數計分至7/23晚上23:59止
  • 2023/7/30各校選拔得獎公告
    官網公告各校123名及佳作得獎名單(得獎作品晉級全國選拔)
  • 2023/8/13複審/全國選拔
    影片分享數及觀看次數計分至8/13晚上23:59止
  • 2023/8/20官網公告30部入圍作品得獎名單(入圍作品進入決審)
    官網公告30部入圍作品得獎名單(入圍作品進入決審)
  • 2023/9/16鑫馬盛典/鑫光大道
    揭曉並頒獎三大影片獎及九項個人獎

鑫馬盛典

鑫馬盛典

鑫馬獎座

鑫馬獎座結合鏡頭快門與瞳彩意象,由七塊琉璃組合而成,每塊琉璃皆由大師手作原型、再經七段染色脫蠟技術、高溫燒結、漫長的時間等待徐冷,拋光修整,在最好的時間和溫度中,終於綻放獨有的色彩和光澤,世間從無兩塊相同的鑫馬琉璃,就像每個人的眼球虹膜都擁有獨一無二的基因信息與傳承。

故宮翠玉白菜琉璃大師李財旺說,鑫馬獎座是他40多年的創作生涯中,做過最複雜、工序最多、也是最有成就感的獎座。

從快門捕捉,到虹膜成像,到低頭受銜的鑫馬姿態,祝福所有年輕創意,以夢為馬,踏風行水,一路征程都能精彩收獲。

報名

得獎資格

【大學組】全台大專院校學生。

【高中組】高中職在校學生。

  • 可跨校組隊(每隊最多15人),並挑選任一成員之學校代表報名。
  • 包含日夜間部、碩士博士班、在職專班,及111年畢業的同學(得獎時需提交在學/畢業證明)。
  • 個人演技類獎項(男女主角、男女配角)不限學生身份皆可得獎。

影片主題與規格

1. 影片主題:積極、正面、激勵人心的故事,你可邀請親戚好友(上至祖父母下至小嬰兒)一起入鏡參演。

2. 影片長度:3-30分鐘內微電影(含片頭、片尾)。另需提供參賽影片1~3分鐘剪輯版本作為初審使用。

3. 影片類型:劇情、動畫、紀錄片均可參賽。

4. 拍攝工具:不限,手機拍攝亦可,但尺寸需為1920×1080(1080P)的橫式影片。

5. 影片格式:限MOV、MP4、AVI,影片檔案上限為5G。

6. 影片規範:須從未以其他團隊、版本報名鑫馬獎競賽。

報名及評選日程

1. 報名及交件

2023年2月13日00:00至6月25日23:59 至「校園鑫馬獎」官網線上報名( www.loviewer.eventking.com.tw

2. 各校選拔

2023年6月26日至7月23日

3. 各校前三名及佳作公佈

2023年7月30日

4.全國選拔

2023年7月31日至8月13日

5.全國選拔得獎名單公佈(校園鑫馬獎頒獎典禮)

2023年8月20日

報名方式

1. 本屆賽事僅提供線上收件,請於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6月25日至本會官網( www.loviewer.eventking.com.tw)依規定提交報名表單並上傳參賽影片,待本會初步審核後即完成報名並進行發佈。

2. 線上報名表之片名、作品介紹、團隊成員名單都將做為影片獎與個人獎項評審與頒獎依據,請務必確實填寫;報名表提交後將無法編輯或更改。如有錯漏將失去獲獎資格,相關責任由報名者自行承擔。

3. 報名者須為代表學校之在學學生。

4. 除報名者外,報名影片所有團隊成員皆須依照報名流程,於報名表提交後3日內回覆同意競賽規章並確認報名的簡訊,方視為該成員報名成功,逾期沒有回覆者,將自團隊名單中移出,該成員將失去獲獎資格。

5. 報名成功後,主辦單位將發送「校園鑫馬獎報名確認函」至團隊成員的電子信箱,收到此信即代表報名成功。

6.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辦法與規定之權利。

參賽同意事項

1. 報名參賽者應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該權利人參選本活動之參賽作品應符合下列二項規定:

(1) 未曾獲得校園鑫馬獎獎項或其他國產影像片補助金、輔導金之影片。

(2) 未曾在國內外影像創作相關競賽獲獎之影片。

(本屆鑫馬獎共同主辦單位的競賽作品及推薦作品不在此列)

2. 報名者完成報名手續後即視為同意本規章所列之各項規定,報名者及影片製片或相關單位有義務確保影片本身之合法性。本會保留影片是否具備參賽資格的最終決定權,並有權對任何可能有損害本會名譽或威信之虞的影片予以拒絕參賽。

3. 報名者於上傳影片時即視為同意並授權並同意,本會可重製、利用參賽影片之一部份或全部使用於公益慈善活動、未有銷售行為之線上與線下宣傳、曝光與行銷,其報名影片檔案和相關資料於參賽者上傳參賽後,將視同無償提供本會存檔或做學術研究使用。

4. 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參賽作品同意授權事項

1. 音樂素材

  • 自行創作。
  • 自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 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使用並合乎提供本會與參賽平台授權要求之音樂。

2. 人物素材

不限,惟凡影片使用之角色影像,均需獲當事人提供肖像權之授權。

3. 著作授權

  •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應授權與本會於舉辦、宣傳本活動目的內進行利用。期間結束後,同意本會不另負下架之義務。
  •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並擔保取得之權利應包攝或與本會要求之授權範圍相同。如屬創用CC之授權素材者,應依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條款授權,提供本會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佈、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行。
  • 得獎人同意其得獎作品(包括但不限於參賽影片之影片、劇照、海報與音樂等)永久、無償、不限地區或通路的授與本會惟著作財產權之使用,範圍如下:
    • (1) 授權可重製、編輯得獎作品之一部或全部得於本會不同的曝光通路(包含線上與線下),即包含但不限於無線、有線頻道、執行單位所建置之媒體平台、戲院、各種媒體通路、網站、報章雜誌、刊物、文宣品及廣告物播放、刊載、供人擷取或收視,包含但不限於以重製、改作及編輯之方式散佈、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包括但不限於光碟片型式、改作各種語言版本,或進行影音部分剪輯與實施平面畫截取素材等方式),製作本活動所需宣傳或相關業務使用。
    • (2) 授權執行單位得再授權第三人為上述之利用。
    • (3) 授權本會得以剪輯或截取素材之方式將不同影片之部分與片段進行剪輯、後製與集合以宣傳本活動,且不對本會因此產生之工作物主張智慧財產權。
    • (4) 授權人保證「授權著作」中所使用之肖像、音樂著作(包括詞、曲)、錄音著作及其他各類著作,均已取得著作權人之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公開上映之合法授權。惟主辦單位或本會若有將音樂割裂單獨使用的情況時,應先取得得獎人之同意。
    • (5) 授權人保證享有(或經他人合法授權)「授權著作」之著作權或合法之使用、參賽之權利,並有權授與執行單位為前述目的之利用。
  • 本會與授權主辦單位以上述方式利用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佈、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行,均不另行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自行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並於收件時繳交其授權之相關聲明。

評審原則

評審委員

1. 評審委員由本會邀請產學業界及電影、傳播相關專業人士擔任,並依評審階段組成「各校選拔大評審團」與「全國選拔評審團」。

2. 評審委員須親自全程參與評選工作,不得缺席或由他人代理職務,否則經報知鑫馬獎執行委員會同意後,即取消其評審資格。

3. 如評審委員資格不符,或於評選過程違反評選原則,一經本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其評審資格。

評選方法

本競賽分為「初選–參賽資格審核」及「初審–各校選拔」、「複審–全國選拔」、「決審–最佳影片及個人獎」三階段評審:

1. 初選–參賽資格審核

(1) 作品上傳後,鑫馬獎執委會需四個工作天做資料及作品審查,審查完成,才會將作品發佈於官網,並提供「分享」功能,參賽作品須於6月30日23:59前,達到官網影片頁總分享次數達30次,才視為具備參賽資格,分享次數未達30次,本會有權拒絕該作品列入評選。報名截止日期為6月25日,請注意本會資格審查作業時間及所要求的分享數達標期限,儘早交件。

(2) 於官網發佈之影片提供「分享」功能,觀眾可將影片分享至Facebook與Instagram,將該影片頁網址提供好友觀看及協助「分享」可得積分,每支影片每人每天可分享至個人Facebook與Instagram各1次。

2.初審–各校選拔

通過初選之作品,以校為單位,分別選出各校前三名及佳作。

總分為評審分數、官網分享數、YouTube觀看數三項按比例加總。

(1) 各校選拔 評審分數 A

  • 由「各校選拔大評審團」各評審委員依大會評分標準,採不記名方式進行評分。
  • 評分標準:故事完整性(50%)、表達執行力(20%)、拍攝及後製技術(20%)、影片創意性(10%),以故事感人為主、拍攝技法為輔。
  • 本項得分A=所有評審分數之平均值。

(2) 各校選拔 官網分享數 B

  • 通過資格審查的參賽影片,於官網發佈影片下方提供「分享」功能,觀眾每人每天可將影片介紹頁分享至個人Facebook與Instagram各1次,分享數計分B累計至2023年6月30日23:59止。
  • 分享數達150次(以上),B=滿分100分。
  • 未達150次,則本項得分B=(分享次數/150)×100。

(3) 各校選拔YouTube觀看次數 C

  • 作品於官網發佈同時,於YouTube鑫馬獎官方帳號同步發佈,觀眾可於官網直接觀看或進入YouTube平台觀看,觀看次數計分C累計至2023年6月30日23:59止。
  • 觀看數達300次(以上),C=滿分 100 分。
  • 未達300次,則本項得分C=(觀看次數/300)×100。

(4) 各校選拔總分=A×70%+B×15%+C×15%。

(5) 評審委員會有權決定該校前三名及佳作是否從缺。

3. 複審–全國選拔

大會於2023年7月30日公告各校前三名及佳作得獎作品並晉級全國選拔名單,經「全國選拔」選出,大學組及高中組各15部入圍作品進入決審。

(1) 全國選拔 評審分數 D

  • 由「全國選拔評審團」各評審委員針對各校選拔得獎影片進行評分,評審團以大會評分標準,採公開討論、不記名方式進行評分。
  • 評分標準:故事完整性(50%)、表達執行力(20%)、拍攝及後製技術(20%)、影片創意性(10%),以故事感人為主、拍攝技法為輔。
  • 本項得分D=評審團評分。

(2) 全國選拔 官網分享數 E

  • 各校前三名及佳作影片下方提供「分享」功能,觀眾可將影片介紹頁分享至Facebook與Instagram,每支影片每人每天可分享至個人Facebook與Instagram各1次,分享數計分E累計至2023年8月11日23:59止。
  • 分享數達300次(以上),E=滿分100分。
  • 若未達300次者,則本項得分E= ( 分享次數/300)×100。

(3)全國選拔YouTube觀看次數 F

  • 各校前三名及佳作公佈後,觀眾可於官網直接觀看或進入YouTube平台觀看,觀看次數計分F累計至2023年8月11日23:59為止。
  • 觀看數達1,000次(以上),F=滿分 100 分。
  • 若未達1,000次者,則本項得分F=(觀看次數/1000)×100。

(4)全國選拔總分=D×70%+E×15%+F×15%。

(5)鑫馬30強(入圍獎)為大學組及高中組之劇情片、動畫片、紀錄片各類型影片各類組得分前5部,各組合計15部,共選出30部。

4. 決審–影片獎及個人獎

由決審評審團針對30部入圍影片進行討論、不記名投票方式產生。

★影片獎

由評審團選出各組「最佳影片」、「最佳動畫片」、「最佳紀錄片」各1部,並經由公證後彌封,最後於頒獎典禮中公佈。

★個人獎

由評審團於30部入圍作品中,評選出「最佳導演」、「最佳劇本」、「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最佳攝影」、「最佳剪輯」、「最佳音樂音效」九項個人獎。得獎名單由決審評審針對入圍名單討論、不記名投票方式產生得獎名單,並經由公證後彌封,最後於頒獎典禮中公佈。

入圍及得獎

一、入圍相關事項

1. 若入圍者因故經本會判定並宣告資格不符,該名額將不予遞補。

2. 所有入圍影片須同意提供影片文字資料、劇照、影片片段、音樂、歌曲、入圍者簡歷及工作照,供本會文宣、廣告、網站、展覽活動及頒獎典禮上使用。

3. 入圍者有義務出席本會於2023年9月16日舉辦之鑫馬獎頒獎典禮相關活動,如頒獎典禮當日未出席,當日如有獲獎視同棄權,該獎項以從缺論,不再另行遞補。

二、得獎相關事項

1. 所有獎金一律依中華民國稅法扣除所得稅,並須於2023年11月30日前繳交所有獎金領取相關文件,完成獎金領取,逾期本會將不受理獎金發放。

2. 影片及個人獎項資格之認定如有爭議,本會有權宣告資格不符或拒絕資格相關申請,並可保留獎項直至爭議解除。

其他約定事項

1. 參賽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其衍生之民、刑事責任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若評定獲獎後之單位遭檢舉發現有上述情形,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項、獎金,並由次優作品遞補;如主辦單位已將作品運用於相關文宣製作,因侵權致生之損害,由該作品提供者負責賠償。

2.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3.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毀謗他人,侵害隱私或其他侵害他人權利或違法之內容,如有違反法律規定,參賽者應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將依情節輕重,採取必要之措施,包括取消參賽資格等,並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之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 全部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並同意將作品著作權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使用於媒宣素材、宣導品、公開展覽或其他用途權利。

5. 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毀損,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6. 得獎獎項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7. 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應課之稅額。

8. 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

9.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佈之。

10.如因得獎者聯絡方式錯誤,致無法聯繫得獎者而未能完成領獎,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11.若參賽者之作品有抄襲或其他不當情事(是否為不當情事,由主辦單位認定之),主辦單位可取消得獎資格。

12.主辦單位擁有活動最終解釋權。

法律責任與賠償

本活動受中華民國法院管轄。關於本活動規章之解釋與適用,及任何因您報名、參與本活動所引起的爭議及糾紛,您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鑫馬獎標誌(LOGO)使用需知

1. 鑫馬獎標誌僅提供入圍及得獎影片使用於印刷品、網站或其它宣傳媒材,其它範圍之使用需經本會同意。

2. 欲使用鑫馬獎標誌,須向本會申請標準規格檔案。

3. 使用本標誌不得進行任何裁切或改變原始樣式,公開使用之前,其樣式應取得本會之同意。

鑫馬獎標誌(LOGO)

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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