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第六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總獎金: 178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9-30

第六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簡章

一、 主旨:

為紀念朱玖瑩老師推廣書法藝術及發揚傳統文化,並期使臺灣書法藝術與教育永續傳承,特舉辦第六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二、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三、 參賽資格:

全國凡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按比賽之分組自由報名參加。

四、 比賽分組:

(一) 國小中低年級組

(二) 國小高年級組

(三) 國中組

(四) 高中職組

(五) 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學生)

(六) 長青組(需年滿65歲以上)

五、 比賽程序:

(一) 初賽:按參賽須知說明辦理,由評審委員自各組選出30名(得視參加比賽人數、作品水準酌量增減)參加決賽。

(二) 決賽:106年11月4日(六),由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揮毫書寫(決賽時間、地點另行專函通知)

六、 初賽收件:

(一) 初賽作品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6年9月30日止。

(二) 收件方式:可親送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外註明「參加第六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收件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3樓古蹟營運科 陳小姐 收
洽詢電話:06-2991111分機8600。

七、 參賽須知:

(一) 參加初賽作品每人一件為限,字體不限,內容自選,不限制落款。

(二) 初賽作品規格除國小中低年級組、高年級組為四開直式書寫(約70×35公分)外,其他各組均以對開條幅直式書寫(約135×35公分)為準,請以傳統書法作品格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作品不須裱褙。並填寫比賽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之右下角,規格不符或未貼報名表者不予評審。

(三) 本項比賽不得重複描筆書寫,參加初賽之作品須為個人原作,違反者將取消評審資格。

(四) 初賽入選者,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參加決賽並公布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五) 決賽各組書寫題目由主辦單位現場公布,參加決賽者請自備書寫工具及墊布(墊布不得有九宮格或米字格),比賽用紙尺寸與初賽相同,由主辦單位提供(每人兩張)。

(六) 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得獎人作品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出版、展覽之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七) 參賽者請遵守比賽規定,作品如有抄襲、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著作權等情事者,如經查明確有上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資格(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項者應繳回獎金及獎狀。

(八)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比賽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八、 評審及獎勵:

(一) 由主辦單位遴聘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

(二) 各組分別遴選第一、二、三名各一名,優選獎三名,佳作獎五名,入選獎若干名。(所有獎項得視參加人數、作品水準酌量增減)

(三) 各組前三名及優選獎均贈獎狀乙紙及獎金,佳作贈獎品及獎狀乙紙,並於朱玖瑩故居二樓分檔期各進行為期一個月之展覽;入選獎則贈獎狀乙紙,獎勵內容如下: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 佳作 入選
國小中低年級組 5,000元及獎狀乙紙 2,000元及獎狀乙紙 1,000元及獎狀乙紙 500元及獎狀乙紙 獎品及獎狀乙紙 獎狀乙紙
國小高年級組 6,000元及獎狀乙紙 3,000元及獎狀乙紙 2,000元及獎狀乙紙 1,000元及獎狀乙紙 獎品及獎狀乙紙 獎狀乙紙
國中組 10,000元及獎狀乙紙 5,000元及獎狀乙紙 3,000元及獎狀乙紙 2,000元及獎狀乙紙 獎品及獎狀乙紙 獎狀乙紙
高中職組 12,000元及獎狀乙紙 8,000元及獎狀乙紙 5,000元及獎狀乙紙 2,500元及獎狀乙紙 獎品及獎狀乙紙 獎狀乙紙
社會組
(含大專院校學生)
20,000元及獎狀乙紙 12,000元及獎狀乙紙 8,000元及獎狀乙紙 3,000元及獎狀乙紙 獎品及獎狀乙紙 獎狀乙紙
長青組 20,000元及獎狀乙紙 12,000元及獎狀乙紙 8,000元及獎狀乙紙 3,000元及獎狀乙紙 獎品及獎狀乙紙 獎狀乙紙

※ 備註:獎金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九、 頒獎:

決賽得獎者將於決賽當日下午進行頒獎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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