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myfone行動創作獎「訊息文學」

第十三屆myfone行動創作獎「訊息文學」

 總獎金: 435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8-08

為了搶救下一代的國文能力,並讓手機鈴聲有更多揮灑年輕創意的舞台,台灣大哥大基金會自2007年首創myfone行動創作獎,設有「簡訊組」和「鈴聲組」。而後行動創作獎與時俱進,先後增設了「微電影組」、「原創貼圖組」,如今簡訊更演變成「訊息文學」,包含兩階段的故事接龍競賽;鈴聲也演變成全曲創作的「原創歌曲組」。

除了每年以高額獎金鼓勵得獎人發揮創意投稿、挑戰自我,myfone行創獎更致力於扶植創作人,將得獎作品上架至圖文影音平台增加曝光可能、給予得獎人後續委託拍攝公益微電影的機會、輔導優秀創作者發行單曲、甚至站上小巨蛋的舞台。歷經12年淬鍊,至2018年止,myfone行創獎的總徵件數已逼近35萬大關,總獎金與總扶植金也已突破4000萬。

2019年myfone行動創作獎主題「反骨.返古」,鼓勵創作者大膽走出自己的路。
在科技日新月異的世代中,將過往的美好價值淬煉成創作新元素或許能是種「返古」,將既有的框架解構、創造破壞式創新也能是種「反骨」,而每一種定義的創作我們都歡迎並尊重。

梳理日常無妨 浮誇矯情何傷
就等你—突破自我 FUN膽改變
就差你—傳承經典 FUN大世界
第13屆myfone行動創作獎 最驚世的「反骨.返古」創作者 捨你其誰!


活動精神

鼓勵大眾以數位化工具紀錄生活中的點滴,以精巧趣味的文字反映當代觀點、豐富行動生活。同時,也希望透過「故事接龍」微型創作,培養國人寫作能力進而推廣文學閱覽風氣。

參加對象

須同時符合以下二要件:

(一)限使用中華民國任一家電信業者正常使用行動電話門號之自然人。

(二)已成功登錄為myfone行創獎活動網站會員,同為台灣大基金會網站會員。

截止日期

故事接龍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西元(下同)2019 年6月10日中午12:00止。

第二階段:2019年6月24日-8月8日晚上23:59止。

行動訊息

即日起至西元(下同)2019年8月8日晚上23:59止。

依主辦單位系統收到記錄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網路擁塞,請即早投稿。

徵件主題及條件

(一)徵件主題:

以反骨.返古的概念為出發點,鼓勵放膽嘗試改變,為時事下創意註解、或為經典「返古」的成語詩詞賦予新意。故事接龍第一階段請接續命題,第二階段需自第一階段入選作品中擇一進行接續。

(二)徵件組別:

故事接龍:兩階段徵文(各階段限100-300字,作品須為個人原創,每位參賽者總投稿數量不限)

第一階段即日起-6/10中午12:00

  1. 請依命題續寫故事,文體不限,需留下伏筆讓第二階段投稿者續上。
  2. 評選三件入選作品,於網站公佈,以進行第二階段故事接龍徵稿。

故事命題請見:

周末假日的家族餐聚,維持多年的習慣了,這次剛好碰上祖母生日,於是說要拍照。

飯後,有人留在餐桌整理收拾,有人遛著新生兒,一起童言童語。新的舊的面孔在這老屋來來去去,而剛服完兵役的他,靠在接連廚房與客廳的走廊牆面,低頭滑著手機。

大家紛紛跟他索取剛拍的大合照。四代同堂,陣仗不算太大,可是全員到齊。

他說他修一下,這時有個聲音:「不用啦!直接傳來就好」;他繼續作業,用他因著刀傷而簡易包紮的食指,縮放比例,又局部又特寫。

他慢慢修著,滑著,突然想起,很久沒有如此專注地看著螢幕中的每個人了………

第二階段6/24-8/8 23:59

  1. 從三件入選作品中任擇一續寫新內容,字數限100-300字,惟情節必須要符合常理。
  2. 完成故事後須為故事命名。

行動訊息: 以70字內短句/對話/短文形式創作,每位參賽者總投稿數量不限。 過往得獎作品請參考 「歷屆作品」

  1. 行動訊息-「時事」:傳送至0935-120-130或登入網站投稿。
  2. 行動訊息-「成語詩詞創新應用」:傳送至0935-120-140或網站投稿。

(三)投稿方式:

  1. 網站投稿:完成會員註冊後,以身分證字號及密碼登入活動網站,依循網站指示完成投稿,字數計算以系統為準。
  2. 手機簡訊投稿(限行動訊息組)
    • (1) 參賽者每次投稿時,限以手機之一則簡訊傳送繁體中文參賽作品至系統門號(限全型繁體中文70字內,含標點符號、換行及空白)。如非以繁體中文投稿之參賽作品,非屬有效參賽件,倘參賽者使用非規定語言致無法完成參賽作品之投稿時,參賽者須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2) 參賽者完成簡訊內容後須傳送至各主題的徵稿門號。
    • (3) 主辦單位之系統門號收到每則投稿後,會發送確認簡訊至參賽者之門號。參賽者檢視該確認簡訊不需另外付費,參賽者請勿回覆任何內容至系統門號,以免產生其他費用。

評審及評分

(一)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文壇人士、文字工作者、創意工作者等專家進行評審。

(二)故事接龍:

  • 內容(50%):故事內容完整性及結構性。
  • 創意(30%):含原創性、佈局巧思。
  • 文辭 (20%):含整體流暢度、用字遣詞及表達能力

(三)行動訊息:由評審依各參賽作品之文筆流暢度、創意度及反應當代意識等加以評分。

(四)倘評審認參賽作品均未達水準,評審得決定該獎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五)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收件情形隨時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獎項及頒獎

(一)故事接龍

第一階段-

  • 入選獎3名,每位獎金20,000元整及獎狀乙紙,myBook體驗序號180天。

第二階段-

  • 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myBook體驗序號365天。
  • 二獎1名:每位獎金5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myBook體驗序號180天。
  • 三獎1名:每位獎金15,000元整及獎座乙座,myBook體驗序號90天。
  • 佳作10名:每位獎金8,000元整及獎狀乙紙,myBook體驗序號60天。

(二)行動訊息-「時事」及「成語詩詞創新應用」,各頒發以下獎勵:

  • 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7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myBook體驗序號365天。
  • 二獎1名:每位獎金2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myBook體驗序號180天。
  • 三獎1名:每位獎金1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myBook體驗序號90天。
  • 佳作10名:每位獎金3,000元整及獎狀乙紙,myBook體驗序號60天。

重要事項:

(一)參賽資格注意事項

  1. 每位參賽者均須成功登錄為台灣大基金會會員,參賽作品方能視為有效參賽件。參賽者登錄於台灣大基金會會員資料上之手機門號務必與參賽時使用之門號相同,否則視為無效參賽件。成功登錄成為台灣大基金會會員除可參加本活動及查詢本活動參賽記錄外,並可享有本活動及台灣大基金會會員一切權利義務。
  2. 參賽者即便曾參與歷屆之myfone行動創作獎,亦請先行確認現在是否仍為myfone行創獎活動網站會員,以確保參賽權益。蓋因主辦單位之系統升級整合,若參賽者僅曾參加過第1屆至第6屆myfone行動創作獎,且之後未再加入或登錄myfone行創獎活動網站會員,請務必重新成功加入成為myfone行創獎活動網站會員,方能使參賽作品成為有效參賽件。
  3. 參賽者保證於myfone行創獎活動網站會員所留存之資料為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等。倘參賽者所留存之會員資料有任何不實或錯誤,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4. 請參賽者務必於參賽前至myfone行創獎活動網站查詢是否已成功登錄為會員,俾以確保參賽權益。
  5. 請參賽者完成投稿後,務必登入本活動網站之會員專區確認投稿內容是否正確無誤,俾以確保參賽權益。
  6. 每位參賽者提出之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惟參賽者需依本辦法/活動規範確實完成每件參賽作品之參賽流程後,方可提出下一個參賽作品,倘參賽者未依參賽流程投遞參賽作品致影響參賽權益時,參賽者不得異議。

(二)參賽作品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分之註記。
  2. 經主辦單位及評審認定參賽作品未依本辦法/活動規範之指定條件及規格/格式進行投稿時,該參賽作品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參賽者之投稿參賽內容倘有未完成語句、文句語意不清、未能辨意等,將以資格不符論,參賽者不得異議。
  3. 參賽者需保證參賽作品:
    • (1)確為本人原創,且絕無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 (2)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獲獎(包含但不限於歷屆myfone行動創作獎),為首次於本次徵文活動公開,從未以任何形式出版或發表過之作品。該作品不得在電子(包括且不限於各網站平台、部落格、BBS站、社群媒體…等)或平面媒體發表,並不得為實體或虛擬媒體締約、授權、出版之任何作品。
    • (3)不得有任何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非劇情需要之不雅字眼或內容。
    • (4)從未以任何形式進行過商業營利行為。
  4. 為符合評選公平原則,參賽者送出作品後,系統不允許投稿作品重新編輯、修改、刪除,倘主辦單位認定同一參賽者就同一參賽作品重複投遞,主辦單位僅留存最後一次投稿做為參賽作品。
  5. 倘主辦單位或評審於公告得獎名單前發現或認定參賽作品有違反【重要事項】任一規範,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倘主辦單位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主辦單位除有權立即取消參賽作品之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主辦單位及其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

(三)參賽及得獎權益重要事項:

  1. 故事接龍得獎作品將有機會轉製成電子書出版,上架至mybook電子書城開放大眾下載閱讀。
  2.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本活動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獨家全權刊載、出版、延伸權利等相關事宜(含平面、網路及電子媒體),除本活動獎金外,不另支付版稅及其他任何報酬,並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3. 投稿稿件如未達水準,得獎名單可從缺;評審團亦可視實際投稿狀況,調整獎項數目與獎金分配。
  4. 本活動預計於2019年11月舉行頒獎典禮(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於本活動網站上公布得獎名單與作品,得獎作品並將另行發表於本活動網站、平面媒體或其他媒體管道。
  5. 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作業所需填寫相關書面文件,獲得獎金之得獎者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由主辦單位代為扣繳稅額。
  6.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同時頒發獎金(項),倘得獎者因故未能親自出席頒獎典禮,須事前主動告知主辦單位並配合辦理相關作業及書面文件填寫。本活動領奬截止日最晚為 2019月12月31日止,逾期視為得獎者放棄領獎權利,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7. 倘得獎者提供予myfone行創獎活動網站之會員資料未填寫正確,致通知得獎時遲延,或獎項於郵寄運送過程遲延、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四)若有平行創作,由主辦單位查證後認定非屬抄襲的情況,該作品之獎金由創作者平均分配,獎座或獎狀不予頒贈。

(五)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六)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發回或退件,參賽者應就參賽作品自行保留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參賽作品內容。

(七)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於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11月30日間授權主辦單位為本活動所需之利用,並同意授予主辦單位為達成上述利用之一切必要權利,包含但不限於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作為評選或宣傳等使用。

(八)參賽者瞭解並同意參賽作品自公佈得獎時,得獎者即應將該參賽作品無條件無償永久專屬授權予主辦單位利用(並可再授權予其他第三人);參賽者並同意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九)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改本活動徵件辦法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投稿須知及評審作業),並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內,不再另行通知個別參賽者。參賽者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所有徵件規範,倘參賽者不願遵守本活動規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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