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樹孝商圈。108年「傘亮太平,用愛放傘」繪畫比賽

臺中市太平區樹孝商圈。108年「傘亮太平,用愛放傘」繪畫比賽

 總獎金: 11100

最高獎金: 15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10-09

主辦單位: 太平樹孝商圈

主辦單位電話: 04-23914533分機721

主辦單位Email:vivichen.cv@gmail.com

壹、緣起

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學生美術鑑賞能力、落實學校美感教育,並以社區鄰里人文共好為核心價值,特別舉辦「108年傘亮太平,用愛放傘-樹孝商圈繪畫」比賽,邀請臺中市各國中小學生參加,鼓勵孩子們發揮創意,展現美術才藝。

太平教育發展協會、臺中市家長會長協會及太平樹孝商圈以「傘亮太平,用愛放傘」為活動主題,委託新平國小舉辦學生繪畫比賽,以積極拓展學生藝文潛能並優化社區生活品質。期望藉由現場創作活動,讓學生心中的巧思與創意迸現,拓展繪畫創作天賦揮灑空間;進而藉由學習、觀摩與分享的過程,豐富孩童的知識及感受,讓心靈翅膀快樂飛翔。

貳、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臺中市政府經發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參、主辦單位:

臺中市太平教育發展協會、臺中市家長會長協會、臺中市太平樹孝商圈委員會肆、承辦單位:臺中市太平區新平國民小學

伍、協辦單位:

臺中市各國民中、小學

陸、活動時間:

108年10月20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12時

柒、活動地點:

新平國小綜合大樓3樓(臺中市太平區樹孝路336巷9號)

★因本校停車位置有限,無法提供參賽人員停車,敬請各校帶隊老師與家長盡量共乘,並將車輛停放在育賢路公有免費停車場,再步行約5分鐘到達本校。

★公有免費停車場位置圖,詳如附件四。

捌、參賽資格:

凡就讀於臺中市各國民中、小學之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玖、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10月9日(三)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

(一)報名資料交件方式:

1.報名表電子檔寄至 vivichen.cv@gmail.com 信箱學務處 陳秀如主任收

2.紙本(含授權書)請學校相關處室核章後,於截止日期前寄達(郵遞區號41169)臺中市太平區樹孝路336巷9號學務處 陳秀如主任收

(二)團體報名-由學校統一填寫報名表

(報名表如附件一,每一位學生均須交授權書如附件三)

個別報名-個別填寫報名表

(報名表如附件二,每一位學生均須交授權書如附件三)。

※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三)報名後請致電23914533分機721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四)報名人數如達150人,則提前截止報名,以mail傳送順序決定。

(將於新平國小學校首頁公告訊息)。

三、參賽組別: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凡就讀於臺中市國小一~四年級學生。

(二)國小高年級組:凡就讀於臺中市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三)國中組:凡就讀於臺中市各國中學生。

拾、作品規格

一、一律使用主辦單位現場提供之洋傘,自行準備或事先繪畫完成之作品不列入評分。

二、所需顏料特殊,由主辦單位進行準備;參賽者須自備水彩筆抹布1條,裝水容器2個及1個塑膠袋(約A4大小,裝使用過之畫筆及顏料)。

三、比賽以『樂趣shopping,畫愛放傘』為主題,如:特色店家、小吃、街景…等,可以自行設計或以創意表現方式呈現。

拾壹、評選規準

一、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訂定評選規準及評審,承辦單位公佈之評審結果為最終結果,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二、比賽主題:樂趣shopping,畫愛放傘

三、評分標準:創意:圖案意境表達、美觀及具有獨特風格( 40 分) 。
主題:圖案是否符合主題( 30 分) 。
色彩運用:美感、配色( 30 分)。

拾貳、比賽當日時程:

時間 內容
8:00~8:30 報到,並領取50元樹孝商圈購物金
8:30 開幕式暨比賽規則說明
8:30~10:30 l國小中、低年級組

l國小高年級組

l國中組

10:30~11:00 作品完成進行評選
11:00~12:00 閉幕式

表演(傘亮太平~喜樂舞團)

長官來賓致詞

頒獎

領取摸彩券(現場每人一張),將於11/9晚上7:00於樹孝路立體停車場進行點燈及摸彩,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樹孝商圈「我是太平樹孝商圈」Fb粉絲專頁,不另行通知,

現場未領獎者,請於一週內,至臺中市太平區新平路3段171號「茂林菸酒專賣店」領獎。

地點:新平國小綜合大樓3樓

拾參、各組獎勵辦法:

參加對象 組別 獎項規劃
臺中市國中、小學在校生 國小中、低年級組

(一~四年級)

第一名 1 位 (獎狀一張、獎金 1,500 元 整)
第二名 1 位 (獎狀一張、獎金1,000元 整)
第三名 2 位 (獎狀一張、獎金600元 整)
佳作10 位 (獎狀一張)
國小高年級組

(五、六年級)

第一名 1 位 (獎狀一張、獎金 1,500 元 整)
第二名 1 位 (獎狀一張、獎金1,000元 整)
第三名 2 位 (獎狀一張、獎金600元 整)
佳作10 位 (獎狀一張)
國中組

(一~三年級)

第一名 1 位 (獎狀一張、獎金 1,500 元 整)
第二名 1 位 (獎狀一張、獎金1,000元 整)
第三名 2 位 (獎狀一張、獎金600元 整)
佳作10 位 (獎狀一張)

拾肆、附則:

一、參加者應於比賽當日上午 8:00~8:30 前報到,由學校老師或家長領隊逕向報到處報到,並由工作人員引導至比賽位置。

二、參賽者不得有同時跨組別報名比賽、冒名頂替、請人代筆或依圖臨摹等情事,違者不予以評分。

三、參賽學生請由父母或所屬學校派員率領照顧、維護安全,並請督促維持場地之整潔。(學生比賽創作期間,請陪同家長及老師暫時離開比賽會場)。

四、參賽者作品,應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無限期、無償作為宣傳、展示、刊登、報導、出版之用,不另支付任何酬勞。展示結束後,將供樹孝商圈公益使用。

五、參賽者之報名表由主辦單位統一編號,並貼於洋傘把手及傘頂,不得在作品正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違者不予評選。

六、參賽選手現場創作前,請先確認傘的編號與手上貼紙的編號是否正確。

七、繪畫比賽使用時間以二小時為限。

八、參賽者須於規定範圍內作畫,並服從主、協辦單位人員指導。

九、比賽當天會有主辦單位裁判老師,不定時巡視,一經發現違反附則第二點之違規事件,該生作品則不予評選。

十、承辦學校本次活動之工作人員依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辦理敘獎。

十一、相關經費來源由太平樹孝商圈支付。

十二、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於新平國小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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