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9年中小學羽球錦標賽

臺南市109年中小學羽球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9-25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體育處

主辦單位電話: 06-2641457轉117

主辦單位Email:tnnbad@hotmail.com

一、 主旨:

響應政府提倡全民體育,增進國民身心健康,並提昇羽球技術水準為目的。

臺南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

二、 依據

臺南市體育處109年9月10日南市體處競字第1091037783號函辦理

三、指導單位:

臺南市政府。

四、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體育處 )。

五、 承辦單位:

臺南市南區永華國小。

六、 協辦單位:

臺南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

七、 比賽日期:

1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 )至10月30日( 星期五 )。

八、 比賽地點:

北安羽球會館( 臺南市安南區北安路三段181巷1號 )。

九、 比賽組別:

( 一 )個人賽:

1.國小三年級男生單打

2.國小三年級女生單打

3.國小四年級男生單打

4.國小四年級女生單打

5.國小五年級男生單打

6.國小五年級女生單打

7.國小五年級男生雙打

8.國小五年級女生雙打

9.國小六年級男生單打

10.國小六年級女生單打

11.國小六年級男生雙打

12.國小六年級女生雙打

13.國中男生單打

14.國中男生雙打

15.國中女生單打

16.國中女生雙打

17.高中男生單打

18.高中男生雙打

19.高中女生單打

20.高中女生雙打

十、報名資格:

( 一 )就讀臺南市所屬之國小、國中、高中之男、女生( 不含幼兒園 ),以學校名稱參賽。

( 二 )雙打須所屬同性別及同校可報名參加。

( 三 )每人限報一組,單雙打不得重複報名。

( 四 )國小三年級男、女生單打,每校可報4組,其他各組( 國小4年級至6年級單打、雙打 ) 每組每校限報3組選手。( 國中、高中組各組不在此限 )

( 五 )個人賽報名,低年級可跨組報名高年級組,高年級不得報名低年級組。

( 六 )統一由學校( 單位 )報名,個人報名不予受理。

十一、 報名辦法:

( 一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9年9月25日( 星期五 )下午5時止。

( 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 不受理現場、電話、郵寄及其他報名方式 )。

( 三 )報名表程序說明:( 請使用附件報名表word檔,其他一律不受理,參閱附件一 )

1.填妥報名表後將word檔及核章後掃描檔mail至 tnnbad@hotmail.com;確認收訖 後會以mail回覆信件,方視為完成報名手續。

2.報名截止後不接受報名。

3.選手名單彙整後將在臺南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網站及臉書社團公告。請各校承辦 人、教練、選手務必上網確認。若有任何問題,請務必於領隊會議中提出,抽籤後 恕不接受變更選手名單。

( 四 )報名費用:一律免收報名費。

十二、 抽籤:

( 一 )領隊會議及抽籤時間:109年10月7日( 星期三 )上午10時。

( 二 )抽籤地點:臺南市南區永華國小( 第一會議室 )臺南市中華西路一段二巷17號。

( 三 )抽籤方式:採電腦抽籤作業,未到者大會代抽,不得有異議。種子選手排定參考108 年中小學羽球錦標賽優勝名次;若種子從缺或畢業,則依名次遞補足前四 種子,若遞補者有並列情事,則抽籤決定。

十三、 比賽辦法:

( 一 )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 BWF世界羽球聯盟新制 )

( 二 )比賽用球:採用比賽級羽球。

( 三 )本次比賽:個人賽每組均採一局25分制,13分換邊( 不加分 )。

( 四 )各組選手須於表定賽程時間前三十分鐘至大會報到,大會有權調整出場時間。

( 五 )比賽賽程經抽籤排定後不得請求更改,參加選手逾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以棄

權論( 以球場掛鐘為準 ) ,球員如遇連場比賽時,得休息五分鐘再續賽。

( 六 )競賽制度:

1.預賽採單循環。( 種子選手參考108年中小學羽球錦標賽優勝名次排定 )

2.決賽採單敗淘汰制。決賽分組於種子排定後,選手至大會競賽組當場抽籤,未到 者由大會代抽。

( 七 )如採循環賽時,積分算法如下: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得零分;積分多者為勝。

2.二組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三組以上積分相等,以積分相等之相關組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 1 )( 勝點和 )與( 負點和 )之差,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 2 )( 勝局和 )與( 負局和 )之差,大者為勝;如再相等則以

( 3 )( 勝分和 )與( 負分和 )之差,大者為勝

( 4 ) 若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4.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球隊,其比賽成績不予計算,以後之出 賽權亦予取消。

( 八 )各組報名數不足二組以上者,取消該組比賽。

( 九 )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需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宣布,各參加隊伍必須遵守。

( 十 )為免除冒名頂替等糾紛事件發生,參賽學生必須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以備查驗。如發現冒名頂替,取消該名選手繼續比賽資格,其已賽部份均屬無效。

十四、 抗議:

( 一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 二 )比賽時如對球員資格質疑,須立即向當場主審裁判提出,比賽開始即不受理。

( 三 )比賽結束後仍有異議時( 前條 )雙方球員必須提出有關證明文件,否則以棄權論。 ( 四 )如有抗議事件,須於事實發生後半小時內提出正式抗議書送大會審查,並繳交保證 金新臺幣貳仟元,以大會之判決為準,不得再行抗議。抗議成立則保證金退還。

十五、 獎勵:

( 一 )依實際報名人數隊數,取優勝名次:3人( 隊 )錄取1名,4人( 隊 )錄取2名,5人( 隊 )錄 取3名,6人( 隊 )錄取4名,7人( 隊 )錄取5名,8人( 隊 )錄取6名,9人( 隊 )錄取7名,10 以上人( 隊 )錄取8名。

( 二 )優勝隊伍隊職員、辦理活動有功人員,依照「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 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

十六、 附註說明:

( 一 )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檢討修正後公佈,並於下次比賽實施。

( 二 )秩序冊一校一本,請學校承辦、代表於報到處簽領,若需增加亦請洽報到處。

( 三 )本次比賽之競賽規程、抽籤賽程表,均呈由體育處公告,請自行下載,恕不寄發。

羽委會公布於FB社團: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tainanbadminton/ 或以FB搜尋『臺南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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