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綠島國際潛水攝影比賽徵件

臺灣綠島國際潛水攝影比賽徵件

 總獎金: 30000(USD)

最高獎金: 2000(USD)

報名時間: 2017-09-30 ~ 2018-08-31

一、活動宗旨

綠島擁有絕佳的海洋生態,是臺灣最佳潛水勝地,並擁有國際級的水色。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稱東管處)為讓更多人認識綠島國際級的潛水環境及周圍美麗的海域,並喚起大眾親近海洋,愛護海洋的意識,特別辦理本活動。

二、主辦單位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承辦單位:鉅拓科技有限公司

三、報名方式

(一) 報名費:無需繳交報名費。

(二) 比賽期間:2017年9月30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三) 競賽組別:廣角組與微距組兩大類。

(四) 相機設定:設定2020年份。

(五) 比賽交件方式:

  1. 參賽者應於比賽截止前2018年8月31日 23:29:59前選定參賽作品及組別,mail到 greenisland0930@gmail.com ,逾期不予受理。(比賽作品一旦mail至大會,參賽者將無法進行修改。)
  2. 於評審評選後,最後入選作品須於接獲通知3天內,提交 Raw 檔/如卡片機請提交JPEG原檔(請記得保留原檔備份)及前往綠島交通票根審查(如前往綠島搭船、機票票根)掃描回寄 mail 到greenisland0930@gmail.com,逾期則取消入圍資格。

四、 比賽期間:

2017年9月30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內,自行安排下水拍攝。

五、 比賽地域:

於綠島周遭可潛水海域,如香菇頭、電線桿礁、六米礁、雞仔礁、鋼鐵礁(燕魚區)、教堂、白沙礁、柴坪、沈船、滾水坪、冰魚礁、柚子湖、大教堂、天井、三塊石、樓門岩、海樹林、一線天、海溝、小丑島、大峽谷、公館鼻後礁、山洞、藍洞、居福段層等綠島周遭可潛水海域。

六、 參賽作品規定

(一)建議使用sRGB色彩空間。

(二)個人單一類別,每組5張,以JPEG/JPG格式為限(檔案須包含EXIF資訊)上傳參賽之作品。

(三)參賽作品必須在水下拍攝,可以接受半水面作品。

(四)參賽作品可合理調整色溫、亮度、對比度、輕微去雜點、銳化、飽和度調整等。裁切圖片不得超過原始檔20%。參賽作品不可以使用多重曝光、HDR、影像合成、疊圖、複製、剪貼。可以接受黑白作品。

(五)上傳參賽作品請轉檔輸出成長邊1500畫素,檔案最大不超過2Mb。輸出時,不得加入浮水印與額外任何標記,否則將被取消資格。

(六)拍攝作品及過程不得侵犯干擾海洋生物,或發現照片可能有侵犯干擾海洋生物,可能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七)所拍攝之生物必須是綠島周圍生活在自然環境中,而非人工飼養或水族箱的生物。

(八)決賽入圍者將提供原始的RAW文件(卡片機可以接受原始JPG檔案),以及高解析度的JPG。如果RAW或原始JPG檔案未在通知期限內提出,將被取消資格。

(九)本次比賽中的任何參賽者發生的任何狀況的任何損失、損害或傷害,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十)參賽者提交參賽作品,即表示接受這些條款和條件。

七、 評選方式:

由專業水下攝影師擔任評審。入圍照片,東管處將於臉書粉絲專頁讓網友公開按讚票選,臉書投票結果佔總成績10%;評審團評分結果佔總成績90%。

八、 資訊及得獎公布

(一)本相關報名及得獎訊息,除公布於活動網站之外,亦將同步公布於東管處官方網站(https://www.eastcoast-nsa.gov.tw)、臉書粉絲專頁【Nga’ayho】你好,東海岸。

(二)訂於2018年9月30日於活動網站及東管處官方網站公布獲獎名單。

九、 比賽獎勵:

廣角及微距組每組各有首獎一名,貳獎各一名、參獎各一名、優勝各十名、佳作各二十名,獎勵如下,總獎金將近3萬美金(新臺幣90萬元):

(一)首獎一名 USD 2000元

(二)貳獎一名 USD 1000元

(三)參獎一名 USD 800元 (四)優勝十名 USD 500元

(五)佳作二十名 USD 300元

十、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以真實之姓名及聯絡方式報名參賽(不得用藝名或簡稱),並詳填參賽作品之組別,以利後續獲獎聯繫。

(二)主辦單位有權對於任意違反規定,行為不當、有違反公平原則及比賽精神的作品取消參賽資格,最終以評審團評分為基準。

(三)參賽者須保證其參賽作品為比賽期間2017年9月30日至2018年8月 31日自由下水拍攝(且為參賽者原創之攝影作品),保證絕無侵害任何第三人或法人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之事宜,如未遵照比賽規則者所衍生之法律問題,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方無關。若因此而滋生糾紛擾亂者,主辦方有權取消參賽資格,若該作品已獲本競賽評選獲獎者,則主辦方註銷該獎項並追回獎金,獲獎名次由其次名次遞補。

(四)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方將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衍生稅金或其他費用由獲獎者自行負擔。

(五)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東管處所有,參賽人承諾對東管處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東管處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六)經通知獲獎者,公布入圍後如放棄得獎時,將由主辦方通知遞補人選並公告。

(七)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參賽作品遭致第三人登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而受有任何損害,參賽者應對主辦方負起一切損賠償責任。

(八)如參賽者在活動網站或東管處官方臉書粉絲專頁如散布不實言論者,主辦方有權刪除,不需經得參賽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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