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108年「餐桌上的風景」家庭相片徵文

苗栗縣108年「餐桌上的風景」家庭相片徵文

 總獎金: 13000

最高獎金: 3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6-17

不管是白天還是夜晚,餐桌是家庭情感發酵的關鍵,餐桌不僅是用餐的地方,更是全家人分享、同樂與學習的地方。來吧!和我們分享你家最特別的餐桌風景!

活動對象:

限居住於苗栗縣之民眾。

活動投稿:

  1. 於5/15~6/17至本則貼文下方留言區上傳家庭中的最動人、最溫馨、最能展露親情的「餐桌」相關照片1張及文字(含標點30字以內)。
  2. 投稿照片及文字以能呈現家人間透過餐桌上共餐、共學、共遊及共讀等創意行動來凝聚與強化家人間情感為原則。
  3. 任何拍攝照片之器材(數位相機、傳統相機、手機等)皆可,每人限投稿一次,不得重複投稿。

作品票選:

  1. 參賽作品於6/21起開放由民眾進行按讚票選,並於7/5下午16時截止,本中心將立即截圖統計數據。
  2. 作品依按讚數排序,得獎名單預計7/10公布於本中心FB粉絲專頁,並同時個別聯繫得獎者領獎事宜。

活動獎勵:

  1. 第一名:商品禮券3,000元。
  2. 第二名:商品禮券2,000元。
  3. 第三名:商品禮券1,000元。
  4. 佳作6名:商品禮券500元。
  5. 參加獎20名:商品禮券200元(隨機抽出)。

領獎事宜:

  1. 前3名以上得獎者須至苗栗縣家庭教育中心(苗栗市國華路1121號巨蛋東門)領獎;佳作及參加獎採郵寄方式辦理。(郵寄地址限苗栗縣,非苗栗縣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2. 本次活動作品預計8月公開展出2週,10月將印製為2020年家庭教育年度宣導桌曆,佳作以上得獎者可獲得1份桌曆。

注意事項:

  1. 投稿作品不可加上任何商業logo、貼圖,並且禁止經過格放、加框、加色、修圖、合成、彩繪、疊片等後製。如照片未能明顯辨識與主題相關,或有違反善良風俗之不雅照片,主(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獲獎資格。
  2. 參加者一經投稿即視為同意主(承)辦機關依法處理及利用所提供個資,參加人亦瞭解得依法行使個資權利,並視為同意無償授予主(承)辦單位用於教育性質之利用推廣,不再另付酬勞、版稅及任何費用。
  3. 主(承)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改公布之。
  4. 獲獎獎金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者,承辦單位依法申報,獲獎獎金面額在新臺幣2,000元以上者,依所得稅法規定由承辦單位扣繳10%所得稅。

相關連結:


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苗栗縣家庭教育中心
  • 主辦單位電話 : 037-35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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