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形象LOGO徵集活動
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的組建,標誌著我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工作翻開了新的一頁,對於增強和彰顯文化自信、統籌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資源開發,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為更好地譜寫我市文化廣電建設和旅遊發展的新篇章,宣傳和展現蘇州市文旅融合發展的新面貌,現面向社會公開徵集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形象視覺標識(LOGO)。
一、活動名稱
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形象視覺標識(logo)徵集活動。
二、活動時間
本次徵集活動起始時間為2019年3月29日12:00—4月27日18:00,共30天,根據專家初審、網絡評選,綜合各方意見,經過初評、復評,2019年5月10日公佈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形象視覺標識(logo)。
三、活動主辦、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承辦單位:蘇州日報報業集團(蘇州日報、蘇報新媒體)
四、徵集對象
國內專業機構、公司、大專院校、專業設計人士和設計愛好者,個人或單位名義均可。
五、作品徵集要求
視覺標識(LOGO)作品要具有鮮明的象徵意義,力求反映蘇州文化和旅遊的地域特徵和形象、蘇州文旅融合的內涵及新時代蘇州精神;充分體現蘇州文化和旅遊的廣泛性和重大意義;充分展現蘇州濃厚的文化底蘊、獨特的人文精神、豐厚的旅遊資源、向上的時代精神,契合蘇州文化和旅遊的發展定位,形象直觀。
- 作品要緊密圍繞文旅融合,創意獨特、寓意深刻、內涵豐富、主題鮮明、構圖新穎、造型簡潔、色彩明快,認知度及辨識度高,富有美感、動感和時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衝擊力。該標識將統一應用於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宣傳工作,須有較強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圖案須明了、大方,適合在名片、公函、信箋、宣傳品、紀念品、平面媒體、網絡媒體、自媒體等多種載體和環境中製作應用。
- 須契合國內外的文化接受習慣,能夠在國際文化及旅遊推廣活動中發揮作用,具有吸引力和辨識力。
- 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意文字說明,包括設計的圖樣和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
- 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並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
- 設計圖稿需存儲為JPG格式,圖案控制在1200×1200像素以內,色彩模式須為RGB色,大小控制在6M以下,圖片分辨率應在300dpi以上,並保證縮小到100×100像素時能清晰使用。作品入選後需提供高精度設計原圖(矢量圖 AI文件)。
- 作品須為原創,不得侵犯任何知識產權,並符合國家工商部門的註冊條件,否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因此產生的損失。最終錄用的設計作品須與主辦方簽訂知識產權轉讓協議並明確相關法律責任。
六、作品提交要求
應徵者應提供以下資料和文件:
- 作者簡介1份(含姓名、所在單位、通訊地址、聯繫電話,並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 作品以電子稿形式提交,以“作者姓名+手機號碼”作為郵件標題,有意者請於活動截止日前,將電子版設計文稿發送至電子郵箱:2387607781@qq.com,聯繫電話:0512-65156405,聯繫人:鄭莉;聯繫電話:0512-65227688,聯繫人:姜鋒;監督電話:0512-65115605,聯繫人:王輝傑。
- 同時提交紙製作品便於評選與存檔,郵寄地址:蘇州市公園路38號,聯繫人:鄭莉,聯繫電話:0512-65156405。
- 創意說明(500字以內,簡述作品構思及意義)。
- 視覺標識(LOGO)作品投稿時間截至2019年4月27日18:00。
七、評審及公佈獲獎情況
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作品評審分專家初審、網絡評選及綜合終審公佈三個階段進行。
(一)初審階段:2019年4月29日,主辦方將邀請文創、藝術、媒體等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應徵作品進行評審,確定15件視覺標識(LOGO)作為入圍作品,進入網絡評選階段。
(二)網絡評選:起始時間為2019年5月1日8:00-2019年5月7日18:00,共7天,利用蘇報新媒體對入圍作品進行網絡投票。
(三)綜合終審:5月8日,由主辦方組織專家綜合評審,確定獲獎名單。
(四)終選結果公佈:獲獎情況於2019年5月10日在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官方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佈,同時通知作者本人攜有效身份證件前來領取證書和獎金、與主辦方簽訂知識產權轉讓協議。
八、獎項設置
本次徵集活動,視覺標識(LOGO)入選作品將設特等獎1個,獎勵20000元;優秀獎10個,每個獎勵1000元。獲獎人員均將獲得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頒發的獲獎證書及相應獎金,並代扣個人所得稅。
獲得特等獎的視覺標識(LOGO)作品作為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視覺標識(logo)使用。以上報酬為獎勵和獲得視覺標識(LOGO)永久使用權的費用。
一個投稿人限投一份作品,獎勵獎金以作品為單位頒發,多人共同完成所獲獎勵獎金請自行分配。
九、相關說明
- 應徵作品應當是作者獨立創作完成的原創作品, 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應徵者本人負責。對於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徵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資格,如已發放獎金即原額追回。由此引發的糾紛,其法律和民事責任均由應徵者承擔。
- 投稿人以個人名義參加的須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信息(郵寄者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電子郵件者提供身份證照片或掃瞄件)和準確聯繫方式;以單位名義參加的需提供企業名稱、聯繫方式,企業營業執照信息(郵寄者須提供加蓋鮮章的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電子郵件者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照片或掃瞄件)。
- 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應徵作品主辦方均不予退還,請應徵者自留底稿和相關資料。
- 作品設計風格、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我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 投稿參與此次活動,即視為已同意主辦方對其報送作品(通過電視、電台、網絡等任何媒體、載體進行使用,包括創意說明等資料)擁有使用權(包括複製、剪輯等權利);被評審確定為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視覺標識(logo)的獲獎作品(包括特等獎和優秀獎),除作品署名權歸創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使用權,商標權和發佈權等)歸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所有,主辦方有權對應徵作品進行修改、組合、發表,有權要求應徵者被採用的作品按照主辦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註冊,最終版權歸主辦方所有。上述知識產權全部轉讓給主辦方所有,主辦方不再額外支付報酬,上述轉讓的效力追溯自參選作品創作完成之日。
- 應徵者在應徵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 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所有。
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聯繫人:
鄭莉;
聯繫電話:0512-65156405;
電子郵箱:2387607781@qq.com;
地址:蘇州市公園路38號
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