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壢慈惠堂七十週年「廟宇之美」全國攝影比賽

財團法人中壢慈惠堂七十週年「廟宇之美」全國攝影比賽

 總獎金: 175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2020-01-01 ~ 2022-10-10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中壢慈惠堂

主辦單位電話: 0937115861

一、 活動宗旨:

桃園市 中壢慈惠堂是一座有七十年歷史悠久的廟宇,外觀氣勢雄偉,琉璃飛簷,樓宇雕樑畫棟,五彩繽紛,極具中華傳統廟宇建築風格,親近它有著思幽懷古之情。藉由攝影者的鏡頭捕捉傳統祭典儀式之經典及東方廟宇光影之美,並藉此機會讓社會體會慈惠堂廟宇雕刻之藝術及各祭典精彩的風貌、傳承文化做見證。

二、 指導單位: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中壢區公所。

三、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中壢慈惠堂

四、 承辦單位:

桃園市攝影藝術協會官網 http://www.uart.org.tw/~pscl/0937115861 李後民

五、 攝影主題:

於民國109年1月1日( 因疫情順延 )至110年9月10日止活動期間、自行拍攝有關慈惠堂廟宇歷史建築之美、慶典活動( 如:2月12日正月初一( 過七星橋、躦轎底、摸元寶、發送母娘金銀幣 ),元宵猜燈謎,3月份晉香回鑾遶境( 中壢區 ),8月21日中元普度大法會,8月母娘聖誕( 過火、舞龍、舞獅、競技 )之人、事、時地、物及其相關文化背景之各項活動、景觀之作品。( 相關慶典活動請注意官網 )

◎拍攝時請注重攝影禮儀,切勿破壞儀式進行。

六、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七、 收件時間:

民國111年6月10日至111年10月10日止( 以郵戳為憑 )

八、 比賽規則:

( 一 )每人不可超過20件參賽作品填寫報名表以單張為限,黑白彩色不拘,參賽作品須沖印相紙8×10英吋或8×12英吋,其他規格不予評審,連作不收。

( 二 )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他人之著作權、肖像權、冒名頂替參加。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若有抄襲與主辦單位無關,參賽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三 )曾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得獎、或曾公開發表( 如平面出版、公開展覽等 )之作品不得參賽。

( 四 )優選獎及以上獎項每人僅能得一獎項,以最高獎項為主。

( 五 )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詆毀或與本主題無關等不當的內容。

( 六 )參賽作品不得添加或刪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採用合成手法、改變作品原貌的後製或彩繪、重曝、留白邊、連作不收( 違反者不予評審 )但允許使用影像軟體作:裁切、汙點修除、調整對比、飽和度、銳利化。

( 七 )經通知獲獎者,請於通知期限內繳交作品之原始數位檔案( 含Tif或jpg格式,不得低於1千萬畫素 )傳到指定信箱或是郵寄指定收件地址,逾期視同放棄得獎。

( 八 )參賽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屬主辦單位中壢慈惠堂所有,不另計酬,但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

( 九 )主辦單位擁有在任何地點展出,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有使用及宣傳之權利;如重製、出版、展覽、發表、行銷、宣傳…等。以上所述均為永久無償使用,得獎人不得有異議或撤銷此項授權。

( 十 )參賽投稿之作品一律不退件 ( 包括資格不符者 )。

( 十一 )參賽之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災害及意外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 十二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於官網 http://www.uart.org.tw/~pscl/( 桃園市攝影藝術協會 ) 以最新消息說明公佈,不再另行通知。

九、 參賽者需繳交下列資料:

( 一 )報名表:詳填作品名稱、作者姓名、聯絡電話、地址、電子信箱、作品簡介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請黏貼於作品背面並裝入信封袋( 作品不須裱框 )。

( 二 )掛號郵寄:桃園市中壢區興南里慈惠二街9號( 財團法人中壢慈惠堂 )

: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二段100號( 桃園市攝影藝術協會 )

信封上請註明( 慈惠堂攝影比賽 )必填註聯絡人與電話。

十、 慈惠堂是一座有七十年悠久歷史意義的廟宇,攝影者取景時,請特別注意勿破壞古蹟,並注意自身安全。

十一、 評審日期:

民國1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 )下午1:00由主辦單位成立評選委員會於中壢慈惠堂進行評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

十二、 頒獎日期:

另行公告中壢慈惠堂文藝教室舉行頒獎典禮

十三、 獎項類別:

( 一 )各獎項每名各得獎金及獎狀乙張。

1.金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50.000元及獎盃1座。

2.銀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及獎盃1座。

3.銅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及獎盃1座。

4.優選獎:5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及獎狀乙張。

5.佳作獎:2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及獎狀乙張。

6.入選獎:30名,每名獎品乙份及獎狀乙張。

( 二 )獎金超過新台幣2萬元( 含 )以上,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需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扣繳20%稅金。

十四、 得獎公佈:

除具函通知各得獎人之外,於110年10月25日慈惠堂官網公佈得獎名單。相關活動訊息請上官網: http://www.uart.org.tw/~pscl/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財團法人中壢慈惠堂全國攝影比賽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