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金湖鎮第四十五屆金湖盃籃球邀請賽競賽

金門縣。金湖鎮第四十五屆金湖盃籃球邀請賽競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5-29

主辦單位: 金門縣。金湖鎮公所金門縣。金湖鎮民代表會金門縣立體育場

主辦單位電話: 082-332528轉279(陳小姐)

主辦單位Email:kilove760528@gmail.com

一、 目的:

為倡導全民體育,推展地區籃球運動,促進情感交流、增進鄰里間聯誼,發揚團結奮鬥精神。

二、 指導單位:

金門縣政府、金門體育會。

三、 主辦單位:

金湖鎮公所、金湖鎮民代表會、金門縣立體育場。

四、 協辦單位:

警察局金湖分局、金門體育會、金門縣籃球委員會、金湖國中。

五、 開球典禮、選手之夜暨閉幕典禮:

(一) 開球典禮:訂於109年7月16日下午18時30分開幕,地點為新市籃球場。
(二) 選手之夜:訂於109年7月23日下午18時30分,地點為待議。
(三) 閉幕典禮:訂於109年7月26日下午18時30分閉幕,地點為新市籃球場。

六、 比賽日期:

訂於109年7月16日(四)起至7月26日(日)止(共計11日)。
(一) 國中組賽事:109年7月16日至7月19日
(二) 男子組賽事:109年7月16日至7月26日
(三) 女子組賽事:10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

七、 比賽地點:

金湖綜合體育館、金湖國中體育館、新市籃球場(金門縣金湖鎮士校路5號)

八、 比賽辦法:

(一)參加對象:

本鎮轄屬各里、各級學校組隊參賽,不以設籍本鎮為限。

(二)比賽分組資格:

1.國中組(每校男女各限報一隊,若不足3隊則取消賽事)。
2.男子組
3.女子組

(三)比賽制度:

1.男子及女子組採分組循環預賽、複賽、決賽(視報名隊伍數調整),複賽成績保留。
2.國中組採積分循環決賽。

(四)比賽規則:

1.採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籃球規則。
2.比賽每勝一場積分二分,負一場積分一分,棄權者零分(並交由大會審委員會處理之),各組取積分前兩名參加決賽,決賽積分最高者為冠軍,餘類推。
3.如有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結果勝者為勝。
4.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依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勝率計算規則定之。

九、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9年5月29日(星期五)截止。

十、 報名地點:

金門縣金湖鎮公所二樓社會課(891金門縣金湖鎮林森路2號)。
報名表可於截止日前郵寄或傳真至本所(請註明報名金湖盃)
電話:聯絡人陳小姐082-332528轉279,傳真:082-330706。
E-mail:kilove760528@gmail.com。

十一、 報名手續:

(一) 以主辦單位函發報名表填寫或至金湖鎮公所社會課領取報名表填寫,各報名參賽球隊應於報名截止日後三天內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為完成報名手續,保證金俟賽後無息當場退還。
(二) 保證金匯款專戶為金湖鎮公所代收保管專戶,台灣土地銀行金門分行(銀行代碼005),帳號:039058008048,請將匯款收據傳真至(FAX:082-330706)並來電告知(082-332528轉279),為完成報名手續。

十二、 抽籤與領隊會議:

抽籤與領隊會議於6月5日(星期五)下午14時於金門縣金湖鎮公所二樓會議室舉行(如期舉行則不另行通知),抽籤未到球隊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比賽賽程將以LINE群組通知各參賽球隊並公告於金門縣金湖鎮公所網站(網址: https://kinhu.kinmen.gov.tw/ )。

十三、獎勵:

(一) 男子組:冠、亞、季、殿軍各頒獎盃乙座;冠軍獲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亞軍貳萬元整、季軍壹萬伍仟元整、殿軍壹萬元整。
(二) 女子組:4隊則錄取冠、亞、季軍;5隊以上錄取冠、亞、季、殿軍各頒獎盃乙座,冠軍獲獎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亞軍壹萬元整、季軍捌仟元整、殿軍伍仟元整。
(三) 國中組:冠、亞、季、優勝各頒獎牌乙個;冠軍獲獎金新台幣參仟元整、亞軍貳仟元整、季軍壹仟元整。
(四)
(五) 各參賽球隊均可獲頒優勝獎狀乙幀。
(六) 選拔男子組優秀球員10名及女子組優秀球員5名頒發優秀球員獎。
(七) 頒發精神總錦標乙座。
(八) 頒發最佳教練獎乙座。

十四、一般規定:

(一)各參賽球隊須遵守大會各項規定參加閉幕典禮及完成全部賽程,應於閉幕當天中午12時前到達指定地點,每隊需派5-7人參與閉幕典禮及選手之夜,未依規定者,所繳交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各球隊請於比賽前20分鐘到球隊報到處進行報到及填寫球員名單,超過10分鐘不到場者以棄權論。
(三)各球隊之球員限報16名,經註冊後不得更改,非球隊註冊之球員不得代表出場比賽。
(四)參賽球隊每隊最少必須準備深/淺各一套球衣。賽程表排名在前的球隊,必須著淺色球衣(白色);賽程表排名在後的球隊,必須著深色球衣。比賽時穿著淺色球衣球隊席區位於記錄台(面向球場)左邊;穿著深色球衣球隊席區位於記錄台(面向球場)右邊。
(五)球衣上必須印該隊隊名及大小數字(前胸小數字,後背大數字)。
(六)場外隊職員辱罵裁判者,應判該隊技術犯規,嚴重時可驅逐離場。
(七)球員替換人,替者應由中線進場,退場者亦同。
(八)預賽落敗球隊,球員不可跳糟(即不可參加兩個球隊)。
(九)比賽進行中如遇天雨或其他原因,可否繼續比賽時,由大會裁決之。
(十)甲組球員之限制:以全國籃球委員會當年註冊有案者(現役SBL/WSBL不接受報名);甲組、UBA大專甲一級,每隊報名之甲組球員不得超過2名,下場比賽不得超過1名,如違規者將取消比賽資格,由大會裁決之。
(十一)各比賽隊伍之食宿、交通工具請自理,建議參考金門縣觀光旅遊網。 http://tour.kinmen.gov.tw/chinese/spotClass.aspx?n=10482
(十二)「選手之夜」預定於7月23日(星期四)晚間舉行,邀請各隊參賽球員共襄盛舉。

十五、與賽各球隊(球員)應共同遵守下列公約:

(一)金湖盃已推動多年且歷年來比賽非常熱烈,但也發現部份球員態度不良,請各領隊應嚴加約束。
(二)凡發生惡意動作(拐子、膝頂…)者,裁判立即嗚笛宣判奪權犯規,並將肇事者驅逐出場。
(三)凡在比賽進行中,動作粗暴,惡意致人受傷者,裁判立即嗚笛宣佈該(肇事)隊無條件輸球,退出該場比賽。
(四)凡一隊在同一場比賽中發生兩次奪權犯規者,比賽立即停止,該隊(奪權犯規兩次隊)無條件輸球,退出該場比賽。
(五)凡在本次競賽中,動作惡劣,恣意粗暴者,除依規則處理外;並納入記錄,往後本鎮所舉辦之各項比賽均拒絕其參加。
(六)凡在比賽中惡意致人受傷,肇事者應對受傷者負完全責任,領隊亦應負相同責任,不得推諉。
(七)為免上述各款情事發生,請各領隊、教練一旦發現某球員有恣意危險動作傾向時,速將該員替換下場休息令其冷靜。
(八)為保護參賽選手安全及場地設施完善,禁止球員於練習及賽事進行中發生灌籃之行為,若發生此行為裁判立即嗚笛警告,再犯則宣判技術犯規。

十六、抗議:

(一)比賽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規則為主,技術性則以裁判之判決為判決,如有同等意義之評判者,亦不得提出異議。
(二)合法之抗議應由各隊領隊或教練簽章,用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須付保證金新台幣500元,審判委員會認為抗議無理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三)球賽進行中有異議者,場內由在場隊長向裁判提出,場外則由教練向本會紀錄台提出,不得直接找裁判。
(四)在場球員服裝一律整齊劃一,如有服裝不整球員出賽時,遭對方球隊提出抗議者,服裝不整之球員一律判技術犯規。
(五)球員資格抗議問題,應用合法抗議手續,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否則概不受理。
(六)競賽所發生問題,除當時可用口頭抗議外,仍須於口頭抗議後30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
(七)比賽進行中各球隊隊職員及球員,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裁判員,口頭抗議應向紀錄台提出。

十七、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籌備委員會公佈修正之。

金湖盃籃球邀請賽優秀球員評選辦法

一、 大會為提高地區籃球水準發掘優秀籃球人才,特評選優秀球員12名並表揚之,其評選程序依本辦法辦理之。
二、 全體與賽員均有被選之資格。
三、 優秀球員評審項目如下:
甲、 進攻:35%包括投籃、運球、籃板球、傳球、步法等。
乙、 防守:35%包括移位、反彈球、籃板球、攔截、步法等。
丙、 精神:30%包括運動道德、沉著、合作、奮鬥、智慧等。
四、 優秀球員之選拔由大會裁判組組成評選會選拔之。
五、 優秀球員由大會頒給優秀球員獎擴大表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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