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盛事【12th】舊愛新歡-古典詩詞譜曲創作暨演唱競賽

音樂盛事【12th】舊愛新歡-古典詩詞譜曲創作暨演唱競賽

 總獎金: 54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17-08-23 ~ 2017-11-30

音樂盛事【12th】舊愛新歡-古典詩詞譜曲創作暨演唱競賽

「一場跨越時空的音樂賽事,尋找杜甫的現代知音」
如果李白、杜甫、以及課本裡常讀到的詩人活在現代,他們的創作會如何呈現呢?漢光教育基金會大膽嘗試,號召各方音樂人與歷史著名詩人來場跨越時空的合作,替他們在千年後的今天,找到另一個「周杰倫」!

而為使活動更貼近時下年輕人的生活,漢光以演唱會的高規格模式,為入選的隊伍舉辦一場別開生面且專屬於你的總決賽,並於決賽前與參賽者個別召開音樂會議,討論如何將該歌曲作最完美的呈現,亦讓所有入選隊伍體驗舉辦演唱會所要經歷的過程,成為他們未來發展重要的實戰經驗。除此之外,我們也在參賽隊伍中找尋具潛力的新星,為其量身打造、培訓、安排演出甚至是發行專輯,幫助他們踏上實現夢想的道路。

2017年開始,我們積極將這些競賽歌曲規劃多面向發展,無論是流行音樂專輯、或是跨足科技的APP音樂平台,希望藉由參賽者的堅強實力配合文化創意,將這些別具意義的流行音樂,立足在台灣、華人、甚至影響全世界。

活動辦法

創作範疇:以主辦單位提供古典詩詞題庫擇其譜曲,創作出屬於新世代的流行歌曲!
比賽程序:比賽程序分為海選、入選、現場決選三階段。
競賽時間:徵件2017/8/23(三)~2017/11/30(四)、總決賽2018/1/28(日)。
比賽資格:滿16歲以上的個人或團體,不限國籍、不限身份。

01 海選 02 入選 03 現場決選 01 報名 至舊愛新歡活動網頁填寫報名表及同意書。 依指示上傳參賽作品上傳創作影音檔(6分鐘為限)、團隊照片、歌詞文檔。 經審核後,作品顯示於舊愛新歡粉絲專頁即報名成功。 票選 特別加開網路票選機制,於舊愛新歡粉絲專頁【影片】頁面之「12th舊愛新歡-參賽作品區」播放清單,進行讚數投票。 網路第一階段投票時間:2017/8/23(三)~2017/12/10(日) 評選 徵件截止後,評審評選25名晉級。 增設網路票選前三名保障名額進晉級(如遇前兩者名單重疊不另遞補名額)。 02 決賽編制確認 自帶樂手 kala檔播放 大會提供樂手 (以上形式可自行搭配選擇) 資料繳交 入選者需繳交midi檔或原編曲檔、樂曲分軌、樂譜、參賽同意書紙本等‧‧‧主辦單位所需之比賽相關資料。 總決賽說明會:12/23(六) 與音樂總監1對1討論你的音樂戰術! 人氣獎票選 於舊愛新歡粉絲專頁【影片】頁面之「12th舊愛新歡-入選作品區」播放清單,進行讚數投票,票選第一名於決賽現場頒獎表揚。 第二階段投票時間:2017/12/14(四)~2018/1/27(六) 03 演出 決賽總彩排:2018/1/27(六) 總決賽2018/1/28(日) 站上舞台,唱出你的態度! (每組演出以6分鐘為限) 現場評選 狀元1名、榜眼1名、探花1名、進士10名。 當日視情況增設漢光特別獎及評審團特別獎等獎項。 凡獲獎者皆有機會或得量身打造專輯製作,以及公開巡迴演出,踏上更高金曲之路! 網路人氣獎 根據「12th舊愛新歡-入選作品區」票選結果頒發第一名。

其他規範

  1. 為鼓勵多方向創作,風格可以是並且不限於搖滾、爵士、放克、嘻哈、民謠、電音等,由參賽者自由發揮。
  2. 作品引用之古典詩詞不限一首,可加入不同首古典詩詞重新編整為套曲,然為符合詩詞完整度,不可改寫原詩詞之文字內容。
  3. 若需添加自創歌詞襯托歌曲豐富度時,可在完整詩詞作品前後增添歌詞,合乎意境即可。
  4. 參賽作品名稱不限定於原詩詞名稱,鼓勵參賽者可依創作理念賦予其適當曲名。
  5. 參賽作品必須是重新譜曲、未曾公開發表,且作品需有背景配樂及人聲唱之。
  6. 進入決選之隊伍現場可享有專業樂手伴奏演出,亦可自行伴奏。
  7. 演唱者與作曲者、伴奏者、表演者可不同人,且皆不限國籍與身分。
  8. 作曲可為獨自創作或團體創作,具備晉級決賽資格者,主辦單位將提供相關晉級表單,確認演唱者、伴奏者及表演者。

評分標準

每組分數皆採分項平均後加總計算。

  1. 初審25名(選曲為主):歌曲旋律與特色35%、詞曲意境契合度35%、符合傳唱元素30%。
  2. 決審(現場表演為主):歌唱詮釋40%、歌曲旋律30%、整體效果30% (整體效果包含肢體動作、服裝、造型、台風。)
    ※表演時間以6分鐘為限,逾時每1分鐘扣總平均分數0.5分,不滿1分鐘以1分鐘計,依此類推。

競賽獎勵

  • 狀元:1名,獎金10萬元、漢光獎座乙座。
  • 榜眼:1名,獎金8萬元、漢光獎座乙座。
  • 探花:1名,獎金5萬元、漢光獎座乙座。
  • 進士:10名,獎金3萬元、漢光獎座乙座。
  • 網路票選人氣獎:1名,獎金5千元、獎狀乙幀。
  • 漢光特別獎/評審團特別獎:視情況增設名額,獎金5千元,以及獎狀一幀。

● 所有入選者皆可獲頒入圍獎狀乙幀●

註:狀元獎評審平均分數需達90分(含)以上。

注意事項

  1. 優選獎作品之創作人格權仍屬參賽者所擁有,主辦單位漢光教育基金會擁有商業及非商業之錄製、重製、數位下載、公開翻唱等著作財產權之權利。
  2. 獲得優選獎之歌唱及表演者,可視情況配合主辦單位作公開巡迴演出,並有機會獲得單曲錄音資格。
  3. 主辦單位會替優質參賽歌曲進行異業推動(如:投放戲劇主題曲等),若未獲獎之歌曲中選,主辦單位將另發放獎金以茲鼓勵。
  4. 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需詳列團隊人數以利得獎相關作業,並附上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5. 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剽竊、抄襲或因請他人代勞而引起爭議之糾紛時,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討獎金、獎項,同時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一切法律責任。
  6.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得獎人依法須繳納稅金,並於次年寄發所得暨扣繳憑單予得獎人;得獎價值若未超過新台幣20,000元,雖不須代扣稅金,但仍須寄發所得暨扣繳憑單予得獎人。決賽名次公佈後,主辦單位將另行公佈領取獎金時間,所通知的領獎期限,須提出證明文件至主辦單位所在處辦理領獎。逾期未領獎或無法提出證明文件者,視同放棄領獎。
  7. 所有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
  8. 參賽過程中,若損害主辦單位提供的設備器材具有損害賠償的責任。
  9. 若有一切未盡之事宜,比賽辦法若有修正,主辦單位保有修正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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