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冰室茶集【五四為愛發聲】

飲冰室茶集【五四為愛發聲】

 總獎金: 22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17-05-04 ~ 2017-06-30


詩寫.日常


提倡文學風氣,鼓勵新詩創作,發掘文壇新秀,並延續飲冰室茶集藝文館的文 藝復興運動。


統一企業飲冰室茶集



聯合文學


新詩創作 – 不能多於十行(含空行) 、每行字數不超過18個字(含標點符號),且字數含標點符號不得超過120字,標題則限10字以內(未含括於內文120字內)。


為本網站會員且具中華民國國籍(得獎時須出示證件驗證)。


新詩創作獎(專家評選):
年度時代詩人獎 一名 / 獎金新台幣拾萬元整 / 獎狀乙只。
優選獎 二名 / 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 獎狀乙只 / 精選聯合文學雜誌十二本。
佳作獎 二十名 / 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 獎狀乙只 / 精選聯合文學雜誌乙本。
備註:上述獎勵寄送由協力單位-博思公關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協助辦理。


2017年5月4日(四)起至2017年6月30日(五) 23時59分59秒截止(24小時制)。

  1. 2017年8月4日(五)18時00分前公布得獎名單。
  2. 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選擇得獎作品刊登於飲冰室茶集包裝專欄。
  3. 得獎作品將於十月號《聯合文學》與評審過程紀實同步刊載。

  1. 由初審委員先從來稿中選出入圍作品。
  2. 初選入圍作品交由複審委員選出決審入圍作品。
  3. 決審委員進行決審入圍作品評分,最高分得獎。
  4. 評審過程紀實刊登於十月號《聯合文學》雜誌。
  5. 公布評審結果,以昭公允。

  1. 參賽作品將以報名編號顯示(系統自動產生)。
  2. 參賽者每人投稿以三首為限,入圍以一首為限。
  3. 為本網站會員且具中華民國國籍皆可參與,且寫作的語言須以中文為主要撰寫。
  4. 參賽者若居住國外,需自行負擔獎狀、獎金及贈品寄送費用。
  5. 參賽作品必須為本活動「原創」作品,且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發表於任何報章雜誌、出版品(含校內刊物)、網路(含個人部落格)等媒體刊物,發現如上述情事、抄襲、冒用他人作品參賽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若因作品抄襲而導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承辦單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6. 參賽者需擔保其參賽作品(以下稱「參賽作品」)不得涉及或有影射色情、血腥暴力,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情事,且絕無侵害他人肖像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若因參賽作品內容不當、違法、侵權或接獲抗議,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與獲獎資格,並同步撤銷該參賽者創作內容。若參賽者違反本條而致主辦與協辦單位遭受損害時,參賽者應賠償主辦與協辦單位因此所遭受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第三人之賠償、和解與律師費用等)。
  7. 得獎者若未依規定詳實填寫個人資料,或因資料錯誤於8/4(五)得獎者公佈後至8/18(五)均無法取得連繫者,視同自行放棄得獎權益,將由備取遞補並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得獎者所提供之證明文件若有不全或有誤、造假,或未在承辦單位指定時間內提出相關證件文件,該得獎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除撤銷其得獎資格外並可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及獎品等。
  8. 活動期間為維護比賽公平性,禁止網友發表不當內容、從事任何非法程式、假借不實身分參與本活動,以及其他任何影響活動公平性或破壞本活動進行之行為,一旦查證或告發屬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究法律責任。
  9. 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得獎確立之前參賽者可保有完整著作權利,惟主辦單位可運用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於品牌行銷活動。參賽者同意網友或第三人得依主辦單位活動流程及辦法,複製、下載、編輯或分享參賽作品,以促進參賽作品曝光率與閱讀率。
  10. 參賽者同意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且不限於重製權、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展示權、改作、編輯權、出租權等),於得獎確立後即同時全部轉讓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得獎者應與主辦單位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如得獎者不願意簽署或未於期限內簽回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11. 統一企業有權將得獎作品製作成任何形式之出版品(包含但不限於書籍等)或商品包裝並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
  12. 參賽者同意未得獎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僅保有非營利性之宣傳與行銷權利。
  13. 為促進本活動宣傳目的並增加參賽作品之閱讀率,主辦單位有權從參賽作品中定期選擇任一參賽作品,並取得其作者同意後,為參賽作品之公開分享。惟所分享之參賽作品僅為主辦單位自行判斷選擇,不代表成為得獎作品。
  14.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相關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相關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不得因此異議。
  15. 得獎名單公布後,主辦單位有權透過電話、網路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得獎者應依通知說明完成領獎相關手續,逾期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若因地址遷移或資料不全而導致獎品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
  16.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本活動獎金為屬於「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免納所得稅,但全年合計數以不超過新台幣18萬元為限。基於無法確認得獎人當年度稿費合計數,因此將由協力單位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執行業務按給付額扣取10%」,並備註個人所得稅款認列類別屬「稿費」。另,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執行業務所得之取補充保費下限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調高至新台幣20,000元,當得獎人領取的執行業務所得未達新台幣20,000元,無需扣除補充保險費。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得獎人應按給付額扣取1.91%,將由協力單位先行自獎金扣取1.91%補充保費申報健保局。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7.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獎項、與評審作業方式等修改、暫停或終止權利,修改後得不另行通知。
  18. 本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
  19. 參加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本活動辦法內容,當您參加本活動時表示已同意本活動相關之規定。


本活動洽詢專線0800-037-520,相關網路活動洽詢亦可至「飲冰室茶集藝文館」粉絲團。活動洽詢專線及客服信箱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9:30~12:00、13:30~17: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暫不提供服務。

https://54.sp88.tw/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以下告知事項請台端詳閱,當您參加本活動時表示已同意內容:

一、告知事項: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博思公關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協力廠商」)
    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統一數網」)
  2. 蒐集之目的:行銷或促銷活動(2017飲冰室茶集五四為愛發聲投稿活動)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筆名、手機、地址、郵件信箱、得獎者之 身分證字號…等等。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台端參加「2017飲冰室茶集五四為愛發聲投稿活動」之日起至本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
    然得獎者所提供得奬收據上所填載之個人基本資料,將依據稅法規定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將由協力廠商依據稅法規定保存得獎收據最長保存7年,屆時銷毀。
  5.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營運範圍,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本公司該業務承辦人員及協力廠商於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含獎項贈送/稅務作業/行銷宣傳…)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7.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台端得向本公司承辦該項業務單位統一數網提出申請(個資連絡信箱:2017literaturetea54@sp88.com;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30-12:00、14:00-17: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暫不提供服務),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註:參加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台端填寫個人資料後,以任何方式遞送至本公司及協力廠商收執時,均視為台端已同意其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供本公司於辦理「2017飲冰室茶集五四為愛發聲投稿活動」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台端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台端選擇不願填寫,將無法參加本次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

三、個人資料安全措施:本公司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建構完善措施,保障台端個人資料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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