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文化局105年1-4月視覺藝術活動經費補助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105年1-4月視覺藝術活動經費補助

報名時間: 2015-10-01 ~ 2015-10-31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105年1-4月視覺藝術活動經費補助,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受理申請。

本次受理以105年1月至4月間舉辦的視覺藝術活動為主,依據「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類補助及獎助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之補助對象如下:

(一)補助:依法設立之藝文團體、文化事業機構或文教基金會,並取得稅捐單位核發統一編號者。
(二)獎助:曾於國內外公私立社教機構展覽之個人,績效卓著並獲好評者。

二、申請條件

(一)有助於健全各類視覺藝術發展,帶動多元藝術創作,增進國際當代文化交流之展覽。
(二)有助於培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促進市民美學與創意視野多元化,推廣視覺藝術教育理念之競賽、國際研討會。

請於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請寄至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文化局表創發展中心曹先生收,連絡電話:2225136轉8342。各類別書面資料及影音資料送件數量如下,請申請團隊配合。

(一)送件清單1份,計畫書1式5份(含2份資料光碟)。
(二)書面資料(A4格式):表格一、表格二、表格三及活動計畫書依序裝訂,請按照左上角裝訂線裝訂,勿再加封面或特殊裝訂。
(三)影音資料(DVD或VCD或CD):二年內之展出精華集結,作品介紹,可燒錄成VCD或DVD,或於企畫書中呈現作品內容)。
(四)以團體申請者請附立案登記影本,以個人申請者請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五)申請視覺藝術類聯展者,每人作品圖片或照片1至3張;個展者作品圖片或照片6張,展覽作品數量亦請註明。
(六)國際文化交流請加附該國交流對應單位之邀請相關文件(如文件為外文,另附中文譯本),連同申請表裝訂提

有關申請表格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至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khcc.gov.tw/藝文補助/視覺藝術類藝文補助申請)查詢及下載。

 

via :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105年1-4月視覺藝術活動經費補助 收件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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