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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立德國中106學年度「語文競賽」

高雄市立立德國中106學年度「語文競賽」

 總獎金: 4400

最高獎金: 2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1-30

一、目的:

(一)提升本校學生語文能力,提高語文學習興趣。

(二)選拔人才,代表學校參加市內競賽,為校爭光。

(三)辦理多元語文競賽,促進文藝氣息,形塑友善校園氛圍。

二、辦理單位及報名地點:本校教務處。

三、參加對象:

本校一、二年級同學。

四、報名日期:

報名自即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五)止。

五、比賽項目、時間、地點:

比賽項目 比賽日期 比賽時間 比賽地點 名額限制
閩南語朗讀 12月08日(五) 第6節(14:15~15:00) 4樓106教室 每班1人
國語朗讀 12月08日(五) 第7節(15:15~16:00) 4樓106教室 每班1人
閩南語演講 12月15日(五) 第6節(14:15~15:00) 4樓106教室 每班1人
國語演講 12月15日(五) 第7節(15:15~16:00) 4樓106教室 每班1人
客語朗讀 12月22日(五) 第6節(14:15~15:00) 3樓多功能教室 自由報名
原住民朗讀 12月22日(五) 第7節(15:15~16:00) 2樓資源班教室 自由報名
字音字形 107/3/14(四) 早修(08:00~08:10) 4樓106教室 每班1~3人
作文 107/3/15(五) 6、7節(14:15~16:00) 4樓106教室 每班1~3人

六、評審及命題:

本校國文老師。

七、獎懲:

  1. 不分年級各組取前3名,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及圖書禮券以資鼓勵,前3名各記嘉獎一次,圖書禮券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佳作2名各50元。由本校家長會經費支應,惟評分低時得從缺。校內第一名將代表學校參加全市語文競賽。
  2. 經由班上推派之參賽代表,應盡力為班上爭取榮譽,無故未到者將記警告乙支。

八、各項競賽注意事項及評分標準

(一)國語演講:

  1. 時限:每人3至4分鐘,少於3分或超過4分鐘,均依規定扣分。
  2. 內容題目不事先公布,於登台前30分鐘當場抽題。於賽前聽候廣播至教務處抽上台序號,未到者由教務處代抽。
  3. 評分標準
    • (1)語音(聲、韻、調、語調):45%
    •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45%
    •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10%
  4. 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總平均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5. 注意事項
    • (1)呼號後,必須至預備席就座,可參考資料,但不得與他人交談。
    • (2)演講題目與所選之講題不符者,視同表演,不予計分。

(二) 閩南語演講:

  1. 時限:每人3至4分鐘,少於3分或超過4分鐘,均依規定扣分。
  2. 題目事先公布,賽前至教務處抽上台序號及題目,未到者由教務處代抽。
  3. 評分標準
    • (1)語音(聲、韻、調、語調):45%
    •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45%
    •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10%
  4. 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總平均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5. 注意事項
    • (1)呼號後,必須至預備席就座,可參考資料,但不得與他人交談。
    • (2)演講題目與所抽之講題不符者,視同表演,不予計分。

(三)國語、客語、閩南語、原住民朗讀:

  1. 時間:每人均限3分鐘,賽前至教務處抽上台序號,未到者由教務處代抽。
  2. 內容:國語朗讀篇目以白話文為主。登台前6分鐘抽題。
    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朗讀篇目將事先公布,並於登台前3分鐘抽題。
  3. 評分標準
    • (1)語音(發音、聲調):50%
    • (2)氣勢(句讀、語調、文氣):40%
    •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10%
  4. 注意事項
    • (1)於朗讀前抽題,領到題卷後,即進入預備席就座,靜候呼號,不得跟其他人交談。
    • (2)除字典外,不得參閱其他書籍。
    • (3)可在題卷上加註標點符號及注音。
    • (4)聞呼號後應立即上台,如連續唱名三次未應者,以棄權論。時間到應立即結束並下台。

(四)作文:

  1. 時限:90分鐘
  2. 內容:題目當場公布
  3. 評分標準
    • (1)內容與思想:50%
    • (2)結構與修辭:40%
    • (3)書法與標點:10%
  4. 注意事項
    • (1)一律使用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作答
    • (2)要詳細標點符號
    • (3)可帶字典
    • (4)試卷不得書寫姓名、班級
    • (5)題紙、試卷不得攜帶出場

(五)字音字形:

  1. 時限:限10分鐘。(如超過5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
  2. 內容:字音100題、字形100題
  3. 評分標準: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4. 注意事項 (不得使用擦擦筆)
    • (1)一律使用鋼筆或原子筆作答(限藍、黑色)
    • (2)不可攜帶字、辭典進場
    • (3)開始、結束,聽監場教師指示
    • (4)如為破音字,應直接注破讀的字,不必加註本音
    • (5)答案填寫後不得塗改,塗改一律不計分
    • (6)成績前三名分數若低於60分則名次從缺

九、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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