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犯罪被害人保護週被害人保護創意標語暨馨情小故事徵選

106年度犯罪被害人保護週被害人保護創意標語暨馨情小故事徵選

 總獎金: 155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9-30

主辦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北分會

壹、依據:

一、依本會 96 年 8 月 14 日召開之第 4 屆董事會第 2 次會議 決議事項辦理。

二、依本分會 106 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的:

希望藉由徵選標語、馨情小故事,增進社會大眾對於 本分會之瞭解,並加強兒童、青少年保護自己免於被 害的觀念,鼓勵社會大眾投入支持犯罪被害人保護工 作,達到預防犯罪及保護被害人之目的。

參、指導單位:

法務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主辦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 保護協會臺灣臺北分會

肆、參加對象:

全國國小以上各級學校學生及社會人士。

伍、徵求作品要求:

一、 被害人保護創意標語。

  1. 作品主題:
    被害人保護或預防犯罪創意標語。
  2. 字數限制:
    20 字以內(包含中、英文、數字),簡潔有力、 有創意、琅琅上口。
  3. 作品規格:
    作品須以直向 A3 大小紙張(圖畫紙海報雲彩 等紙質不拘)呈現。繪圖材料、畫具、媒材及手法不拘, 作品限於平面,以標語為主,美工設計為輔,正面不得書 寫姓名。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北分會 2

二、 馨情小故事。

  1. 作品主題:
    • (1)被害人現身說法
    • (2)曾參與修復式司法之 心路歷程
    • (3)具有勵志或感動人心之被害人心情故事。
  2. 字數限制:500-1500 字以內(含標點符號,作品名稱不列 入字數)。
  3. 作品規格:參賽作品以電腦繕打者,內文新細明體 14 號, 固定行高 25pt,直式橫書,以 A4 規格紙張雙面列印,編 列頁碼,長邊裝訂。以手寫投稿者,請以標準稿紙書寫並 編列頁碼。

三、 參賽人數:

每件作品採個人創作,限 1 人完成。

四、 作品背面右下方需黏貼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一,不足請自 行影印使用) 。

陸、評審作業:

一、 參賽資格審查:依據本計畫審定。

二、 參賽作品審查:聘請該領域專業老師組成評審委員會, 進行評審。評審委員得依投稿件數及作品水準,決議調 整獎項名額或從缺。

三、

(一)作品收件日期與地址:請於 106 年 9 月 30 日

(二)前親送 或郵寄至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北分會 收,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 路 164 號 5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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