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舊是愛鐵橋」微電影拍攝競賽

106年「舊是愛鐵橋」微電影拍攝競賽

 總獎金: 61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6-30

一、 活動目的

為推廣環境教育及宣導,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特舉辦以「舊是愛鐵橋」為主題,拍攝高雄市大樹舊鐵橋人工濕地宣傳短片,透過呈現舊鐵橋濕地園區本身所具有的環境教育功能、周邊古蹟風貌及在地特色節日作為連結,致使民眾了解濕地園區不僅風景迷人,更具有寓教於樂的功用,適合全家大小一同造訪。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執行單位:技佳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舊鐵橋協會

三、 活動辦法

  1.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人士,或領有居留證之外籍人士,可以個人或團隊方式報名參加,誠摯歡迎您踴躍參加。本競賽之評審及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比賽。
  2. 活動時程
    • 報名與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 頒獎典禮:106年9月。

四、 徵選主題

利用「微電影紀實」方式,為推廣舊鐵橋濕地園區成為南台灣指標的環境教育場域,發揮其寓教於樂之功能,透過微電影競賽,使創意與舊鐵橋濕地園區充分結合,並藉此將舊鐵橋濕地園區行銷至全國民眾,達到推廣目的,微電影的主題以呈現舊鐵橋濕地的蛻變歷程、環境維護與管理、環境生態保育,並結合在地特色或故事做為連結。

五、 作品規格

  1. 作品名稱與內容:作品名稱限10字內(含數字、符號等),作品內容不得以性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等為理由而出現歧視情節。
  2. 作品長度:作品長度以3分鐘至10分鐘為限(超過10分鐘將不列入評選),同時,另須將拍攝影片剪輯成1分鐘至3分鐘精華版影片。
  3. 影片語言:語言表達以國語為主,可搭配其他語言,均須加上正體中文字幕。若僅以音樂、動畫、默劇或其他方式表達,請確認可清楚表達影片意涵。
  4. 影片介紹:參賽團隊需提供影片內容的簡要說明(至少100字,不得超過1,000字),介紹影片內容、創意、發想等。
  5. 原始影片格式:影片像素至少為HD 1280(W)×720(H)Pixel Progressive以上(720P),MKV、MP4、MOV、MPG、TS、AVI等格式不拘,但壓縮比建議適當,以視覺清楚、無馬賽克延遲為原則。彩色或黑白影片不拘。聲音、音樂至少二聲道立體聲(Stereo)以上。
  6. 影像、音樂素材:所有影像及配樂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或選用「創用CC」授權音樂。若有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悉由參賽團隊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影像拍攝器材不拘,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電腦動畫等皆可。

六、 繳件及收件日期:

自(106)年度公告日起至6月30日止,逾期恕不受理(郵戳為憑),若未符合參賽辦法,將予以取消資格,並請務必遵守以下投稿方式:

  1. 參選作品請使用硬紙板保護,避免作品折損。
  2. 參選作品報名表(附件一)。
  3. 參選作品電子檔光碟。
  4. 簽署參賽同意書(附件二之一~二)。
  5. 個人資料同意書 (附件三)。
  6. 著作權轉讓同意書(附件四)。
  7. 參賽作品送件方式:郵寄至高雄市舊鐵橋協會(地址:840高雄市大樹區竹寮里竹寮路109號) 高雄市舊鐵橋協會 志工小棧收,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舊是愛鐵橋微電影創作比賽徵件活動」。
  8. 聯絡人:尤琇瑩、李曉菁、李佩柔,電話07-6522292。

七、 獎勵方式: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狀乙紙,錄取1名。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1.5萬元、獎狀乙紙,錄取1名。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紙,錄取1名。
佳 作:獎金新台幣3千元、獎狀乙紙,錄取2名。

八、 評選方式:

  1. 評選程序
    所有參賽作品,將由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委託高雄市舊鐵橋協會先就參賽作品作初步篩選,淘汰不符規定之參賽作品,再籌組評審委員會邀集公部門代表、專家學者及廣電影視界相關人員進行專業評審。
  2. 評分標準
    • 主題劇情40%:包括參賽影片內容與徵選主題之契合程度。劇情結構具有邏輯,劇情內容具可觀性、可推廣流通性、淺顯易懂、引人注目等。
    • 拍攝技術30%:包括運鏡角度、拍攝手法。
    • 創意呈現30%:包括原創性、剪輯手法、效果製作、音樂及音效適切性。

九、 注意事項:

  1. 活動簡章(如附件)將公告於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ksepb.gov.tw/)及高雄市舊鐵橋協會官網 (http://www.oldbridge.org.tw/pages/home.aspx)。
  2. 參賽者若未成年,應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填寫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無法提供者,視同規格不符。
  3. 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超過二萬元者,須先扣繳10%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外籍人士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得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額。獎金所得將由主辦單位於年度結算另行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4. 若同一參賽者/參賽團隊同時獲得二項名次時,僅取名次較高之作品獎項,其次得名獎項不再獲頒,主辦單位得以從缺該獎項。
  5. 本次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所有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有,本局有公開展示、重製、刊登之權利,並得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使用,不另致酬。
  6. 得獎作品若違反比賽相關規定,經查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已領之獎金、獎狀及獎品等,其獎項將不遞補。
  7. 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為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8. 參賽者擔保投稿作品無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隱私權、肖像權與其他權利之情事,若違反致生法律責任,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9. 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將以最新公告為主。
  10. 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決議,得以從缺。
  11. 本活動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本活動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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