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中正盃全國高中職撞球錦標賽競賽

106年度中正盃全國高中職撞球錦標賽競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1-02

 

一 目的:

推展全國高中職學校撞球運動風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及校際體育交流,提升技術水準,特辦理本競賽

二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撞球推廣協會、輔英ࣽ技大學

三 承辦單位:

輔英 技大學體育暨健康促進中心、高雄市撞球運動協會

四 協辦單位:

教育部屏東縣聯絡處 輔英 技大學撞球隊

五 核准文號:

教育部體育 臺教體 全(三)字第 1060029548 號

六 比賽日期:

106 年 11 月16日(星期四)

七 比賽地點:

輔英 技大學體育館,地址:高雄市大寮區進學路 151 號

八 參加資格及名額:

  1. 學籍規定:各縣市高中學校具有就讀學校 106 學年度在學學籍之學生
  2. 參賽規定:(1)以學校為報名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2)每校不限人數報名參加

九 報名方式:

  1. 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11 月 2 日截止
  2. 報名費用:免報名費用,提供每位選手午餐便當 礦泉水
  3. 競賽規格 報名表下載網址:
  4. 填寫報名資料後,於截止日前將報名表傳至 kcba2008@gmail.com
  5.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填報名表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6. 詢電話:0933331101 洪國峻理事長

十 競賽辦法:

  1. 比賽組別:(1)男子 9 號球個人賽 (2)女子 9 號球個人賽
  2. 檢錄報到時間:上午 08:30~08:50;比賽時間:上午 09:00
  3. 競賽辦法:
    • (1)依人數多寡決定賽制,比賽局數:男子搶 5 局;女子搶 4 局
    • (2)須使用排球紙排球(排原點)採三顆過線違例規定
    • (3)排球方式由選手自排,由裁判員檢視,檢視完成後選手不得異議
    • (4)本競賽不採計時出桿,惟單場比賽時間明顯延遲時,大會遴 裁判員至該場比賽對雙方選手進行計時 40 出桿,且不得申請延長及暫停
    • (5)衝球方式首局採比球方式決定,次局開始由勝方衝球
  4. 比賽用球:CYCLOP-TV
  5. 競賽規則:採用世界花式撞球協會(WPA) 9 號球規則

十一 獎勵辦法:

各組取前 3 名頒發獎盃乙座 前 8 名頒發獎狀乙紙

十二 申訴:

  1. 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項目比賽結束後 30 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請,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2. 書面申訴書應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向審判委員會或裁判長正式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如經審判委員會認為其申訴理由未能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三 比賽爭議判定:

  1. 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2. 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審判委員會判決之,其判為最終判決

十四 罰則:

  1. 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的名次,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盃 獎狀,由並下一名遞補
  2. 參賽隊職隊員於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如對裁判員有不當行為 延誤比賽 妨礙比賽,由審判委員當場給予職隊員停賽處分
  3. 參賽選手或隊伍未依規定時間內出場比賽,該場比賽將以棄權論處
  4. 參賽選手須攜帶學生證正(影)本(須蓋有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註冊章)或學校證明,以供大會查驗,否則以資格不符論處
  5. 參賽選手服裝規定:報到檢錄時須穿著有領上衣服裝或各校體育運動服裝(上衣須有學校 logo)或撞球隊服,並著長褲 皮鞋或運動鞋,不得著短褲或涼鞋拖鞋等 選手出賽服裝不符規定者,不得出場比賽
  6. 比賽會場依菸害防制法不得吸菸,並禁止嚼口香糖 嚼檳榔 接打手機 與他人交談,經查證屬實者須加打 1 局,違反情節嚴重者一律以棄權論處並請離開比賽現場
  7. 經大會廣播唱名公告開賽後逾時 5 分鐘未到者須加打 1 局,逾時 10 分鐘未到者以棄權論處

十五 競賽管理:

  1. 由大會負責各項競賽技術工作
  2. 2.審判委員及裁判員由大會聘請之

十六 領隊會議暨賽程抽籤:

  1. 預賽賽程抽籤訂於106年11月3日下午19時假本會(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173 巷 1 號)進行錄影抽籤,抽籤結果將公告於輔英 技大學體育暨健康促進中心及高雄市撞球運動協會網站
  2. 各組預賽賽程完成後隨即於現場進行公開抽籤,未到者則視同同意抽籤由主辦單位公開代抽及抽籤結果,不得異議

十七 保險相關事宜:

本比賽舉辦期間活動公共意外責任險(額度 300 萬元)由主辦單位負責辦理,各參賽隊伍與個人請務必自行辦理其他必要之保險事宜

十八 本競賽帶隊教師 指導教練 參賽選手 裁判員 工作人員,得依大會秩序冊所列名單准予公假 代辦理

十九 附錄:

比賽地點交通資訊 http://egn.fy.edu.tw/files/11-1009-1606.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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