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桃園庇護工場攝影圖文比賽

106年度桃園庇護工場攝影圖文比賽

 總獎金: 96000

最高獎金: 13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0-31

邀請社會大眾前往桃園庇護工場親身體驗庇護天使手作產品,用攝影和文字記錄心中的感動

比賽主題

參賽者至桃園庇護工場,經庇護工場同意後拍攝場景照片,並以文字分享心得及感動

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10月31日(二)17時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資格

年滿18歲之全國民眾均可參加,限以個人身分報名,每人限投送1件作品。

參賽作品規格

  • 相片1張:於徵件期間拍攝之作品為限,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限沖放5×7光面相紙規格。
  • 影像心得文字:投稿作品時,請一併撰寫300至1,000之影像心得文字(此項將列入評審)
  • 參賽作品不得冒充、裝裱、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
  • 未填寫影像影像心得文字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不予收件。

報名方式

  • 採通訊報名:
    • 參賽者填妥報名表後,連同作品及所需附件,以掛號寄至承辦單位。
    • 地址:330 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號2樓「宜展公關顧問有限公司鍾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註明「106年度桃園庇護工場攝影圖文比賽比賽報名繳件」。
  • 相關事宜洽詢:宜展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鍾小姐,(03)336-6108 分機15

評分標準

  • 主辦單位將邀請攝影專業人士擔任評審,組成評審小組,評審出各組得獎作品
  • 比賽總分100分,項目分為圖文之正確性及庇護工場觀點展現40%、圖文搭配之完整性與故事感30%、攝影作品之構圖創意30%,依各評審評分加總後,由高至低依序選出各組之得獎作品。

獎勵方式

  • 評審結果將取「5名優選」、「10名佳作」,共計15名獲獎者。每位獲獎者頒發禮券及獎牌1面
  • 獲獎獎額如下:
    • 佳作:新臺幣 4,800元禮券
    • 優選:
第一名 頒發新臺幣 13,000元禮券
第二名 頒發新臺幣 11,000元禮券
第三名 頒發新臺幣 10,000元禮券
第四名 頒發新臺幣 8,000元禮券
第五名 頒發新臺幣 6,000元禮券

得獎公布

於評選後公布於主辦單位之網站

其他

  • 優選及佳作作品,於桃園市政府或主辦單位指定場所公開展示3天。
  • 著作權及版權無條件讓予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擁有無償重製、複製、及公開播送等之相關權利。

報名參賽應繳文件

  1. 報名表(含影像心得文字)
  2. 著作財產權讓予同意書(參賽者親筆簽名)
  3. 個人資料授權書(參賽者親筆簽名)
  4.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未滿20歲之參賽者繳交)
  5. 拍攝對象其肖像及個資授權書
  6. 參賽作品

注意事項

  1. 15位獲選為優選及佳作之作品,須於主辦單位通知後,繳交原稿底片或數位圖檔進行審核,未繳交者將取消得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惟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所拍攝,主辦單位保留審查得獎人得獎作品之底片或原始檔案之權利。
  2. 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予同意書、個人資料授權書、拍攝對象其肖像及個資授權書、參賽作品 (未滿20歲參賽者須另繳交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若因未標明、填寫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缺漏或難以辨別參賽者等情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3. 為確保優勝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且本局保留變動各組別優選及佳作作品數量之權利。參賽作品成績將由評審委員會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
  4. 得獎之創作人需簽立「著作財產權讓予同意書」,以玆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圖像使用權,未簽立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未滿20歲之得獎者,則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
  5.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設計,作品嚴禁有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也不可有惡意上傳不雅圖片及文字或使用任何未經授權之圖案、標章、文字及商標之情事發生(如有違反智慧財產權者,需自行負責)。
  6. 同一個作品僅限投稿一次,倘若該作品有重複投稿、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者,恕不受理。
  7. 得獎者同意以得獎者為著作人,將其著作財產權讓予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得獎者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媒體宣傳之權利,且編輯人員基於版面編排需要,有權斟酌刪減文稿字數,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且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主辦單位保留終止、修改及取消此活動之權利。
  8. 若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寄送之資料有延誤、錯誤,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9. 主辦單位擁有得獎者之作品典藏與廠商合作發行等權利。
  10.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回。
  11. 參賽者創作前應獲庇護工場及身障庇護員工同意,且請庇護工場協助簽訂「肖像及個資授權書」。
  12.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桃園市設立許可之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一覽表(作品主題範圍)

序號 庇護工場 承辦單位名稱 營業項目 地址/聯絡電話
1 伊甸烘焙咖啡屋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 中西式點心、烘焙食品、咖啡飲料研磨製作 桃園市中壢區中台路29號1樓 (03)427-8229 轉110
2 十字路口咖啡屋市府小站 台灣省私立啟智技藝訓練中心 中西式餐點、烘焙食品、飲料製作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03)334-0139
3 沁心小站庇護餐坊 國軍桃園總醫院 中西式餐點、烘焙食品、飲料製作 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 (03)479-9595 轉325290或325292
4 樂桃桃咖啡簡餐坊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中西式餐點、烘焙食品、咖啡飲料製作 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71號 (03)369-8553 轉6707
5 樂桃桃汽車美容坊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汽車美容清潔服務、清潔維護 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71號 (03)369-8553 轉2666
6 美好庇護工場 財團法人桃園縣美好社會福利基金會 蔬菜植耕與銷售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5鄰崁頂6號 (03)471-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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