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邁向E稅 稅愛青春~微電影比賽」租稅教育活動

106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邁向E稅 稅愛青春~微電影比賽」租稅教育活動

 總獎金: 49000

最高獎金: 1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0-20

主辦單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主辦單位電話: 08-7311166分機422(徐小姐)、07-7316595分機29

壹、活動目的

藉由學生拍攝微電影方式,鼓勵學生對稅務深入探討,落實學校租稅教育,宣導使用電子發票之便利、國稅新頒法令、反詐騙等觀念。

貳、主辦單位

主辦機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承辦機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

參、競賽時程表

項目 時程
網站報名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06年10月20日(星期一)24:00止
實體收件截止日期 至106年10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
頒獎典禮 106年11月1日(預定,實際日期另行公告)

肆、參賽主題

  1. 消費使用電子發票之便利,申辦手機條碼、載具歸戶及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之好處。
  2. 網路(憑證)申報、多元繳稅管道並利用電子支付工具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及超商繳稅便利性。

伍、參賽資格

  1. 凡熱愛拍片之高中(職)以上學生。
  2. 每隊報名參賽人1-10人(學校學生須為同校)不得重複組隊報名,每隊僅得報名1件作品。

陸、報名辦法

採網路報名,實體繳件。(需完成步驟(1)、(2)始報名成功)

  • 網路報名:請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最新消息」,點選本活動訊息之網路報名連結。
  • 實體繳件:

(活動洽詢電話08-7311166分機422徐小姐,報名洽詢電話 07-7316595分機29報名小組)

  1. 參賽影片光碟1片
  2. 創作理念說明表(附表1)
  3. 著作授權同意書(附表2)
  4. 音樂授權同意書(附表3)
    (3)寄至屏東市北興街55號「邁向E稅 稅愛青春~微電影比賽」活動小組收,取得參賽資格。

柒、微電影規格

  • 影片時間:2~5分鐘(含片頭及片尾)。
  • 影片風格:不限,如動畫、紀錄片、劇情片等
  • 影片格式:畫質HD,解析度應為1920×1080像素以上格式拍攝、製作,檔案類型可為AVI、MPEG、MOV、WMV、MP4等格式。
  • 拍攝器材:不拘,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電腦動畫等皆可
  • 語言語字幕:語言表達以國語為主,可搭配其他語言,均須加上繁體中文字

備註:參賽作品皆須明定片名,須於片尾加入「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及LOGO」,並加入「廣告」字樣。

捌、評審方式

1.資格審查:

(1)審查參賽者報名資格。

(2)核對各項參賽投件資料是否齊全。

經活動承辦單位確認無誤後,其參賽作品方進入評審,如不符參賽資格者其參賽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2.評選:

遴聘相關專家、學者3人(含機關內聘評審1人)擔任,並於106年11月頒獎典禮公佈得獎

(1)評審標準:

主題與內容

(是否符合簡章規定,且傳達正確之法規、政策)

創意呈現

(內容創新、具巧思且與稅務結合或能突顯稅務重點為佳)

技巧

(含錄製、剪輯、配樂、後製等)

50% 30% 20%

(2)實際得獎名額將由評審團於決選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處理。

(3)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收件情形隨時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玖、比賽獎勵

  • 早鳥參加獎:完成線上報名及繳件前10隊,每隊即可獲得1000元禮券。
  • 第一名:1隊,禮券15,000元、獎狀1紙(每位)。
  • 第二名:1隊,禮券10,000元、獎狀1紙(每位)。
  • 第三名:1隊,禮券8,000元、獎狀1紙(每位)。
  • 佳作:2隊,禮券3,000元、獎狀1紙(每位)。

拾、參賽作品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
  2. 經主辦單位及評審認定參賽作品未依本活動簡章之指定條件及格式進行投稿時,該參賽作品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3. 確實為本人原創,且絕無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4. 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亦未以任何實體、數位等各種方式出版或發表。
  5. 不得有任何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不雅等字眼或內容。
  6. 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發回或退件,參賽者應就參賽作品自行保留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參賽作品內容。

拾壹、其他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選作業方式,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2. 參賽者如對競賽結果有疑義,請於頒獎典禮當天下午6點前以書面逕向報到處提出,活動小組將依據本競賽辦法做出解釋,倘若本辦法無法解釋,則提交評審團,由評審團做出最後決議。(若當天參賽者未表示問題,活動後主辦單位一概不受理,請參賽者悉知以保護自身權益)。
  3. 因報名取得您的個人資料僅供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106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邁向E稅 稅愛青春~微電影比賽」租稅教育活動聯絡、頒獎、身份確認使用,不另作其他用途,報名即視同同意本聲明。
  4. 競賽隊伍報名成員需為本人,倘若有冒名頂替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
  5. 所有入選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做為租稅宣導、展覽、文宣印製、錄製光碟及再利用等權利,並得自行節錄、增刪、修改,或授權第三人使用等,及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不另給酬。
  6. 參賽者之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原創,不得涉及抄襲、仿冒或重複作品參賽之情事,違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涉及相關法律責任須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另得獎作品若經查明係抄襲他人作品,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7. 參賽作品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曾為商業用途或以此獲得金錢酬勞,亦不得有暴力及色情題材或違反相關法令之題材。
  8. 參賽者因違反比賽規定,所引起之任何法律糾紛及責任,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已善盡告知之義務,概不涉入。
  9. 參賽者同意遵守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有權修正、補充,並公布於活動網站。凡報名參加本比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活動簡章中各條款內容,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簡章所述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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