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教育金像獎】短片徵件競賽

107年【教育金像獎】短片徵件競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8-01-22

1. 辦理目的:

為發掘教學現場真實動人的故事,教育部辦理【教育金像獎】短片徵件競賽,鼓勵各級學校教職員生透過影像紀錄或報導,關心教育相關議題與亮點,培養師生關懷自己的學校、課程和未來教育的想像,讓全國的「教育亮點」被看見,並透過巡迴影展,推廣教育學習的典範。

2.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執行單位:中臺科技大學

3. 報名資格:

(1)中華民國各級學校教師、職員及學生。

(2)團隊參賽者需填報 1 位代表人為參賽申請人;不得以公司行號或工作室名義報名。每隊報名人數至多以 5 人為限。

(3)參賽組別分為各級學校在學學生組(包括應屆畢業生)及各級學校現任教職員工組(包括代理、代課及兼任教師)。若為學生與教師共同組隊參與,請依代表人身分別,進行組別報名。

4. 參賽影片規格:

(1)影片主題為教育相關議題。

(2)影片類型為影像紀錄或報導。

(3)報名作品完成日期不超過 1 年(中華民國(以下同)106 年 2 月 1 日以後完成),且參賽之影片內容須以原創性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影片、音樂、圖文資料等,若經檢舉或經主辦單位查獲,立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4)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或該作品正參與其他類似競賽,均不得參賽。由其他政府部門或營利單位出資製作之影片(包括自製、委製、外製),亦不得報名參賽。

(5)同一影片不得重複投稿參加。

(6)影片長度:全長(包括片頭、片尾)15 分鐘以內(不可拆成數集),以報名時間截止前上傳之 YouTube 影片長度為準。

(7)須附上中文或中、英文對照字幕;未上字幕者,視為規格不符。

(8)須於影片註明:片名、受訪者、工作人員名單、誌謝對象、引用音樂與影像出處等相關資訊。

(9)影片規格:影音格式為 avi、mov、mp4、mpg 格式儲存;影片解析度為 1280*720(含)以上。

(10) 不得為商業宣傳。務請避免為個人、組織及產品進行置入性行銷。

5. 報名須知:

(1) 「教育金像獎」免報名費用。報名者即表明認可本徵件須知之所有約定條款;本須知之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2) 收件截止時間:自徵件須知公告日起至 107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一)中午 12:00 止完成網路報名。

(3) 網路報名流程:

  1. 影片需自行上傳至 YouTube(上傳截止時間同收件截止時間:107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一)中午 12:00 前),取得影片連結網址。超過報名截止時間不受理。
  2. 107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一)中午 12:00 前,進入教育金像獎網站:www.egfa.tw 網路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
  3. 上傳相關資料
    •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及聲明切結書(請事先下載簽名後,拍照或掃描成圖片檔上傳)
    • 團隊全員之在學(在職)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圖檔、教師在職證明圖檔)
  4. 完成網路報名後即完成教育金像獎參賽報名,系統將會自動產生參賽證明,請自行列印留存。

(4) 報名者須保證所填寫之相關報名資料正確、無造假,學生及教師應提供在學(在職)證明,供主辦單位確認資格,並受到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之保護及約束;如有不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5) 入圍團隊提醒事項:

如獲入圍,執行單位將會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入圍團隊須於接獲通知日 7 天內(含通知日當日),以掛號或快遞郵寄報名資料至 40601 臺中市北屯區廍子路 666 號/中臺科技大學/文教所/「教育金像獎」徵件小組(以郵戳為憑)。需繳交報名資料如下:

  • 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代表人須親筆簽名並蓋章)
  • 完整影片,檔案名稱為「107 教育金像獎/片名/參賽者(代表人)姓名」,影片長度 15 分鐘以內,影音格式為 avi、mov、mp4、mpg,影片解析度為 1280*720(含)以上。
  • 30 秒影片精華(須於片頭放置片名)
  • 團體照 1 張(JPG 檔,檔案大小 500K 以上,5M 以內)
  • 劇照 5 張(JPG 檔,檔案大小 500K 以上,5M 以內)

(6) 入圍團隊未能於時間內繳交資料視為放棄入圍資格,繳交之入圍資料恕不歸還,請自行保留原始檔案。

6. 評審方式及評審成員:

(1) 第一階段為初審、公布入圍名單,第二階段為決審,每一階段各 7 位專業評審,兩階段之評審委員不重複。

(2) 第一階段初審審査方式:評審依據主題精神與內涵(20%)、內容表現(40%)與拍攝後製技術(40%)等審查指標,在學學生組及教職員工組分別擇優遴選至多 10 組作品入圍並於「教育金像獎」網站與 Facebook 粉絲專頁公告入圍名單。

(3) 第二階段決審審查方式:評審委員針對入圍作品審定獲獎名單,並於教育金像獎頒獎典禮現場公布。

7. 獎勵:

(1)在學學生組及教職員工組入圍組數至多各 10 組,名單於「教育金像獎」網站及 Facebook 粉絲專頁上公告,並個別通知入圍者。入圍者可獲得獎金新臺幣 5 仟元、入圍獎狀乙幀,並獲邀參加頒獎典禮。(若入圍者為團隊參賽者,該入圍團隊可獲獎金新臺幣 5 仟元、入圍獎狀每人乙幀)。

(2)在學學生組及教職員工組兩組獎項分別頒發「教育金像獎」、「銀像獎」各 1 名。「教育金像獎」,每名獲得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獎盃 1 座及獎狀乙幀。(若獲獎者為團隊參賽者,該團隊可獲得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獎盃 1 座及獎狀每人乙幀。)「銀像獎」,每名獲得獎金新臺幣 5 萬元、獎盃 1 座及獎狀乙幀。(若獲獎者為團隊參賽者,該團隊可獲得獎金新臺幣 5 萬元、獎盃 1 座及獎狀每人乙幀。)

(3)在學學生組及教職員工組入圍名單及獲獎,評審團得視收件狀況及品質增刪;若參賽作品素質未達得獎標準,各獎項得從缺之。

(4)網路最佳人氣影片獎:在學學生組及教職員工組各取 1 名,可獲得新臺幣 5 仟元、獎盃 1 座及獎狀乙幀。(若獲獎者為團隊參賽者,該團隊可獲得獎金新臺幣 5 仟元、獎盃 1 座及獎狀每人乙幀。)

(5)得獎作品於評審結果公布後,如涉獎金發給,亦以報名表之參賽作者(或團隊代表人)為獎金課稅之納稅義務人。獎金將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與二代健保 1.91%補充保費等費用。

8. 作業時程表:

(1)初審收件:自徵件須知公告日起至 107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一)中午 12:00 止。

(2)入圍結果:107 年 2 月 27 日(二)中午 12:00 於教育金像獎網站及 Facebook 粉絲專頁上公告。

(3)頒獎典禮:107 年 3 月舉辦,獲獎名單於典禮中公布。

(4)巡迴影展:107 年 3 月至 5 月(場次另行公告) 。

9. 入圍作品(包括得獎作品)宣傳活動:

(1)入圍作品(包括得獎作品)將於教育部媒體平臺(如教育丸子 Education ONE 等)及各級學校播映。

(2)入圍作品(包括得獎作品)巡迴影展預計於 107 年 3 月至 5 月舉辦 10 場,場次另行公告。

(3)放映得獎作品時,部分場次將邀請得獎者或拍攝對象進行映後座談。

(4)主辦單位得擇優輔導入圍作品(包括得獎作品)翻譯成英文並參加國際影展。

10. 影片授權及相關規範,依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辦理。

11. 影片宣傳內容、方法與使用等權利:

(1)為擴大影片宣傳效益,教育金像獎及銀像獎得獎者須自教育金像獎頒獎日起 2 年內不限次數、不限地域,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包括所屬機關)或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方非營利性運用推廣得獎作品,包括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及公開播送。

(2)入圍影片自教育金像獎公告入圍日起 1 年內,須保證其 YouTube 網站之連結有效,並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包括所屬機關)或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方,非營利性運用於廣播電視、平面媒體、網際網路與巡迴公開放映並進行活動宣傳。

(3)為配合相關推廣活動,入圍影片作品精華片段主辦單位得用於廣播電視、平面媒體、網際網路與巡迴公開放映進行活動宣傳。

12. 附則

(1)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詳情請留意:「教育金像獎」網站(www.egfa.tw)及 Facebook 粉絲專頁。

(2)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教育金像獎」徵件小組。承辦人聯絡方式:

04-22391647 分機 6348,黃小姐
07-3814526 分機 3821,陳小姐
電子信箱:egfagroup@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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