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
一、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 108 年 2 月 22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80006401 號核定年度計畫辦理。
二、宗旨:
為推展大專校院國術運動,提升傳統國術技術水準,弘揚固有國粹,培養術德兼修、文武兼備的時代青年,特舉辦本比賽。
三、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
育達科技大學、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國術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
中華國術協會、中華武術散打搏擊協會、台灣散打格鬥協會、台灣傳統射箭聯盟、台北飛雲傳統射箭會、中華民國摔角協會、台北市體育總會摔角協會、台北市體育總會摔角協會
七、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5 日(星期四)起至 12 月 7 日(星期六)止,共計 3 天。
八、比賽地點:
育達科技大學(36143 苗栗縣造橋鄉學府路 168 號)。
九、參加單位:
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每單位在同一組(公開組、一般組)以參加一隊為限,且參賽學生不可重複報名並跨組比賽。
十、參賽資格:
(一)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 108 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空中大學之運動員必須是 108 學年度正式註冊選課之學生始得參賽。(需檢附參賽運動員第一學期註冊繳費證明及選課單影本)。
(二)身體狀況: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參加各校自行指定醫院檢查及性別認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始能報名參加。
(三)凡經教育部同意備查判處停止比賽權之運動員及相關職隊員,至正式比賽前 1 日(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4 日)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下場比賽。
(四)運動績優生參賽規定:依據大專體育總會 107.07.24 第九屆第一次技術暨管理委員會決議修正通過及參酌 108 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條「參賽資格」相關規定,適用對象為:
1.曾具體育運動相關系所學籍之學生。
2.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入學大專校院及專科學校五年制
(以下簡稱五專)之學生,含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經轉學插班考試者,如原參賽組別為一般組或乙組者不在此限)。
3.入學管道採計運動專長術科檢定或術科測驗(非基本體能)或運動成績之學生。
4.具有社會甲組或職業運動員資格者。
5.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入選各競賽種類之國家(地區)代表隊運動員,唯身心障礙比賽之國家(地區)代表隊,不涉及本款第一至四目者,得參加一般組。
6.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參加國際運動總會、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舉辦之錦標賽、認可之國際比賽,或列有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之國際排名。
7.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獲得全國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最優級組或本部(教育部)升學輔導指定盃賽最優級組前八名運動員。
8.本條本款第一目「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係指下列系所:
編號 | 單位(學系)名稱 | 編號 | 單位(學系)名稱 |
1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學系、運動競技學系(含碩士班) | 10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運動學系(含碩士班) |
2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 11 | 國立臺南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
3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 12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
4 | 國立嘉義大學體育與健康休閒學系暨研究所 | 13 | 國立臺東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運動競技學士學位學程 |
5 | 國立屏東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 14 | 國立東華大學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含碩士班) |
6 | 臺北市立大學–體育學系、陸上運動學系、水上運動學系、球類運動學系、技擊運動學系、競技運動訓練研究所 | 15 | 輔仁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
16 | 中國文化大學體育學系(含運動教練碩士班)、技擊運動暨國術學系 | ||
7 | 國立體育大學–陸上運動技術學 系、球類運動技術學系、技擊運動技術學系、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 | 17 | 國立中正大學運動競技學系 |
8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體育學系 (含碩士班)、競技運動學系(含碩士 班)、技擊運動學系、球類運動學系 | 18 | 國立高雄大學運動競技學系 |
9 | 國立清華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 19 | 長榮大學運動競技學系(所) |
大專體育總會所屬各會員學校現就讀於研究所之學生,若就讀大專校院時曾具備上述第一至八目資格者,須報名參加公開組。
(六)設有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之學校可混合非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之學生參加公開組。
(七)運動員每人限參加一組比賽(公開組、一般組擇一)。
十一、比賽分組及限制:
(一)比賽分組:分為公開組、一般組二組比賽,公開組及一般組均分設女生組及男生組比賽。
(二)參賽限制如下:
1.公開女生組:凡符合第十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參賽資格之各參加單位女生運動員皆可參加本組;不論在報名專長的運動項目與否,一律參加本組,全國或全民運動會縣市代表運動員,一律參加本組,一般組運動員可越級報名公開組。
2.公開男生組:凡符合第十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參賽資格之各參加單位男生運動員皆可參加本組;不論在報名專長的運動項目與否,一律參加本組,全國或全民運動會縣市代表運動員,一律參加本組,一般組運動員可越級報名公開組。
3.一般女生組:凡符合第十條第一款至第三款參賽資格及未受第四款限制(非運動績優生) 之各參加單位女生運動員才可參加本組。
4.一般男生組:凡符合第十條第一款至第三款參賽資格及未受第四款限制(非運動績優生) 之各參加單位男生運動員才可參加本組。
十二、比賽項目:
(一)傳統國術<比賽日期:12/5(四)~12/6(五)>
(二)競技武術-套路<比賽日期:12/7(六)>
(三)散打錦標賽<比賽日期:12/6(五)~12/7(六)>
(四)傳統弓術賽<比賽日期:12/7(六)>
(五)中國摔角賽<比賽日期:12/7(六)>
十三、競賽項目及報名辦法:
(一)傳統國術:
1.競賽項目與分組:
(1)個人組:分公開男生組、公開女生組、一般男生組、一般女生組共四組。
a.拳術:共分三項 11 類(每人限報一種)
(a)傳統南拳第 1 類、第 2 類、第 3 類
(b)傳統北拳第 1 類、第 2 類、第 3 類
(c)傳統內家拳:太極、形意拳及八卦掌各 1 類)
備註:各類別請參照【附件一】。因歷屆拳術報名人數眾多,表演相同或相似之拳種人數常多達十數人以上,為增加競賽公正性,大會將依拳種之相同或相似性進行獨立取名。因此,報名拳術項目請註明所屬拳術拳種及拳名,如北拳:螳螂拳/力劈,南拳:洪家拳/虎鶴雙形,內家拳:太極拳/楊氏太極拳。請勿含糊申報長拳、南拳、少林拳。當同一或相似拳種報名人數達 8 人以上時,將獨立比賽,如螳螂拳/力劈、螳螂拳/摘要等拳達 8 人,螳螂拳成一組單獨競賽。若含糊申報套路名稱,大會保有編制權力。
b.器械組:共分五項(每人限報一種)
(a)刀
(b)劍
(c)棍
(d)槍
(e)其他器械
(2)對練組:共分兩項,分公開組與一般組(不分男女)。每項限 2 人,可男、女混合,公開與一般組混合列為公開組。
a.拳術對練
b.器械對練(徒手與器械對練歸類為器械對練)
(3)團練組:共分兩項,分公開組與一般組(不分男、女)。每項限 3-5 人上場,公開與一般組混合列為公開組。
拳術與器械團練需演練同一套路,動作一致,不得喊口令與播放音樂。
a.拳術團練
b.器械團練備註:
(1)個人項目每人限報一拳一器械。
(2)團練與對練每位選手限報一種參賽。
(3)傳統國術項目第一輪採資格賽方式進行,以傳統五角裁判以十分制判分。各組晉級第二輪決賽人數為 4 人,對戰採單淘汰方式進行組合。
(4)單組人數不足 4 人,則進行併組。
(5)單組人數不足 6 人(不含),則取消對戰決賽,直接以資格賽成績排名。
(6)團練每組限定報名 3-5 人,限 3-5 人出場,人數與名單不符將取消參賽資格。
(7)團練與對練不進行對戰決賽。僅以一場排名賽即為決賽。
(8)其餘國術競賽辦法,請詳閱【附件一】傳統國術比賽規則。
2.分項報名辦法:
內容 | 附註 | |
報名流程 | 1.線上填表:自文到之日起至 108 年 11 月 15 日 (星期五)17:00 止。各類別由各報名承辦人線上申請帳號(每一校每一種比賽可分別由各校隊指導老師分別申請帳號,如傳統國術、競技武術、散打錦標賽、傳統弓術賽、中國摔角賽各自申請帳號)。請在報名表上附上確實具功能性之聯絡人的手機、電話、E-mail,以方便聯繫。參賽者請審慎評估參賽項目,於報名截止後大會將不接受參賽項目之更動。 2.列印、掃描並回傳電子檔:各校各隊線上填寫好報名表後列印出之填寫好的報名表,須經領隊或教練簽字,以及學務處或體育室蓋章後形成報名表正本,轉成電子檔,於 108 年 11 月 15 日回傳至競賽報名負責人信箱。 3.繳費:傳統國術組競賽代辦費用如下: a.個人 400 元/項目。 b.對練 800 元/組。 c.團練 1,000 元/組 請以郵局劃撥方式繳納,戶名:「廣亞學校財團法人育達科技大學」,劃撥帳號 22490181,並註明參賽項目。劃撥單隨同報名表一併繳交,否則不予受理報名(各校請自行影印影本留存),同時,不受理現金繳交。 4.保險:凡報名選手之保險由所屬學校自行投保,惟必須提出相關證明,如無證明者不得參賽。請各隊務必辦理職隊員相關保險。 | 線上報名表填報公佈網址: 1.大專體育總會國術委員會臉書粉絲專頁:
2.育達科技大學入口網頁: 競賽負責人: 蔡宗保老師 電話:037-651188#6436 嚴碧霞老師 電話:037-651188#1310 姜明翰老師 電話:037-651188#5515
報名聯絡人:陳冠成同學 |
5.寄出報名資料:報名表正本、繳費單據及保險證明單據請於 108 年 11 月 15 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或親送。收文者:36143 苗栗縣造橋鄉學府路 168 號 育達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系(108 大專國術競賽籌備處—傳統國術組) 收。 | E-mail: starycats1314520@yahoo.com.tw林杭同學 E-mail: nelilin0536@gmail.com 傳真:037-651201 | |
職隊員 | 每隊可報名總領隊一人,分組領隊、教練、管理各一人(隊員不得兼任),負責與大會接洽有關事宜(擔任裁判者不得兼任領隊、教練、管理等工 作) | |
裁判賽前研習 | 大會將於 11 月 16-17 日 08:00 至 18:00 舉辦裁判研習(地點:育達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 系),並於研習後授予研習證明。 |
(二)競技武術:競技武術比賽規則請參照最新國際武聯規則。
1.競賽項目:
(1)男生(7 項):
a.長拳
b.刀術
c.棍術
d.南拳
e.南棍
f.太極拳
g.太極劍
(2)女生(7 項):
a.長拳
b.劍術
c.槍術
d.南拳
e.南刀
f.太極拳
g.太極劍
2.分項報名辦法:
內容 | 附註 | |
報名流程 | 1.線上填表:自文到之日起至 108 年 11 月 15 日 (星期五)17:00 止。各類別由各報名承辦人線上申請帳號(每一校每一種比賽可分別由各校隊指導老師分別申請帳號,如傳統國術、競技武術、散打錦標賽、傳統弓術賽、中國摔角賽 | 線上報名表填報公佈網址: 1.大專體育總會國術委員會臉書粉絲專頁: |
各自申請帳號)。請在報名表上附上確實具功能性之聯絡人的手機、電話、E-mail,以方便聯繫。參賽者請審慎評估參賽項目,於報名截止後大會將不接受參賽項目之更動。 2.列印、掃描並回傳電子檔:各校各隊線上填寫好報名表後列印出之填寫好的報名表,須經領隊或教練簽字,以及學務處或體育室蓋章後形成報名表正本,轉成電子檔,於 108 年 11 月 15 日回傳至競賽報名負責人信箱。 3.繳費:競技武術組競賽代辦費用為每項 700 元 /每人。請以郵局劃撥方式繳納,戶名:「廣亞 學校財團法人育達科技大學」,劃撥帳號 22490181,並註明參賽項目。劃撥單隨同報名表一併繳交,否則不予受理報名(各校請自行影印影本留存),同時,不受理現金繳交。 4.保險:凡報名選手之保險由所屬學校自行投保,惟必須提出相關證明,如無證明者不得參賽。請各隊務必辦理職隊員相關保險。 5.寄出報名及備審資料:報名表正本、繳費單 據、保險證明單據,以及「難度表申報表」(每人每項 5 份),請於 108 年 11 月 15 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或親送。收文者:36143 苗栗縣造橋鄉學府路 168 號 育達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系(108 大專國術競賽籌備處—競技武術組)收。 | 2.育達科技大學入口網頁: 競賽報名負責人:何明政老師 電話:037-651188#6466 黃秋韻老師 電話:037-651188#6441
報名聯絡人:鄭人豪同學 E-mail: 王立翔同學 E-mail: 傳真:037-651201 | |
職隊員 | 每隊可報名總領隊一人,分組領隊、教練、管理各一人(隊員不得兼任),負責與大會接洽有關事宜(擔任裁判者不得兼任領隊、教練、管理等工 作) | |
裁判賽前研習 | 大會將於 11 月 16-17 日 08:00 至 18:00 舉辦裁判研習(地點:育達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 系),並於研習後授予研習證明。 |
(三)散打錦標賽
1.競賽項目與分組:
(1)分組:分公開男生組、公開女生組、一般男生組、一般女生組共四組,不限各量報名人數。
(2)男生(9 個量級):
a.52 公斤級(體重≤52kg)
b.56 公斤級(52kg<體重≤56kg)
c.60 公斤級(56kg<體重≤60kg)
d.65 公斤級(60kg<體重≤65kg)
e.70 公斤級(65kg<體重≤70kg)
f.75 公斤級(70kg<體重≤75kg)
g.80 公斤級(75kg<體重≤80kg)
h.85 公斤級(80kg<體重≤85kg)
i.85 公斤以上級(85kg 以上<體重)
(3)女生(6 個量級):
a.45 公斤級(體重≤45kg)
b.48 公斤級(45kg<體重≤48kg)
c.52 公斤級(48kg<體重≤52kg)
d.56 公斤級(52kg<體重≤56kg)
e.60 公斤級(56kg<體重≤60kg)
f.60 公斤以上級(60kg 以上<體重) 備註:
(1)過磅時間內未完成過磅之選手,直接取消比賽資格,不得更換量級。
(2)各量級參賽人數不足 2 人時,則取消比賽資格並退還報名費。
(3)散打比賽規則請參照【2017 武術散打競賽規則與裁判法】,競賽辦法於賽前另行公佈。
(4)本賽事為了維護大專參賽選手安全,公開組選手於比賽時,腿不得踢擊頭部;一般組選手於比賽時拳不得連擊頭部,腿不得踢擊頭部;如選手於比賽時蓄意讓對方受傷者,經裁判判定取消比賽資格。
2.分項報名辦法;
內容 | 附註 | |
報名流程 | 1.線上填表:自文到之日起至 108 年 11 月 15 日 (星期五)17:00 止。各類別由各報名承辦人線上申請帳號(每一校每一種比賽可分別由各校隊指導老師分別申請帳號,如傳統國術、競技武術、散打錦標賽、傳統弓術賽、中國摔角賽各自申請帳號)。請在報名表上附上確實具功能性之聯絡人的手機、電話、E-mail,以方便聯繫。參賽者請審慎評估參賽項目,於報名截止後大會將不接受參賽項目之更動。 2.列印、掃描並回傳電子檔:各校各隊線上填寫好報名表後列印出之填寫好的報名表,須經領隊或教練簽字,以及學務處或體育室蓋章後形成報名表正本,轉成電子檔,於 108 年 11 月 15 日回傳至競賽報名負責人信箱。 | 線上報名表填報公佈網址: 1.大專體育總會國術委 員會臉書粉絲專頁:
2.育達科技大學入口網頁: |
3.繳費::散打錦標賽組競賽代辦費用為個人 800 元/人。請以郵局劃撥方式繳納,戶名:「廣 亞學校財團法人育達科技大學」,劃撥帳號 22490181,並註明參賽項目。劃撥單隨同報名表一併繳交,否則不予受理報名(各校請自行影印影本留存),同時,不受理現金繳交。 4.保險:凡報名選手之保險由所屬學校自行投保,惟必須提出相關證明,如無證明者不得參賽。請各隊務必辦理職隊員相關保險。 5.寄出報名資料:報名表正本、繳費單據及保險證明單據請於 108 年 11 月 15 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或親送。收文者:36143 苗栗縣造橋鄉學府路 168 號 育達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系(108 大專國術競賽籌備處—散打錦標賽 組)收。 | 競賽報名負責人:邱文頊老師 電話:037-651188#5570 林建宏老師 電話:037-651188#6315
蔡汶佑同學 E-mail: love05200311@yahoo.com.tw 林駿惟同學 E-mail: rock0976542268@gmail.com 傳真:037-651201 | |
職隊員 | 每隊可報名總領隊一人,分組領隊、教練、管理各一人(隊員不得兼任),負責與大會接洽有關事宜(擔任裁判者不得兼任領隊、教練、管理等工作) | |
裁判賽前研習 | 大會將於 11 月 16-17 日 08:00 至 18:00 舉辦裁判研習(地點:育達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 系),並於研習後授予研習證明。 |
(四)傳統弓術賽
1.競賽項目與分組:
(1)分組:分男生組與女生組,每校每人限報名一組。傳統弓,無弓窗箭座與瞄準器,可以使用清弓、漢弓、和弓、韓弓等,需使用「天然羽毛」的竹木箭或碳箭均可。
第一輪為資格賽以積分來計算成績,各組取前 8 名(不足 8 人取前 4 名)進行對抗賽。
(2)傳統弓個人賽組:
a.初學組:不分大指或長指,距離 10 米,限制使用 18 磅(含)以下的弓。
b.大指組:使用拇指或配戴扳指(弽)等類型放箭器,距離 18 米。
c.長指組:使用三指或配戴三指指套,距離 18 米。
d.公開組挑戰賽:每校限報 2 人,不限大指或長指射法。距離 30 米。
(3)傳統弓團體賽組:18 米(3 人一組)不限定大指或長指射法。
2.分項報名辦法;
內容 | 附註 | |
報名流程 | 1.線上填表:自文到之日起至 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7:00 止。各類別由各報名承辦人線上申請帳號(每一校每一種比賽可分別由各校隊指導老師分別申請帳號,如傳統國 術、競技武術、散打錦標賽、傳統弓術賽、中國摔角賽各自申請帳號)。請在報名表上附 上確實具功能性之聯絡人的手機、電話、 E-mail,以方便聯繫。參賽者請審慎評估參賽項目,於報名截止後大會將不接受參賽項目之更動。 2.列印、掃描並回傳電子檔:各校各隊線上填寫好報名表後列印出之填寫好的報名表,須經領隊或教練簽字,以及學務處或體育室蓋章後形成報名表正本,轉成電子檔,於 108 年 11 月 15 日回傳至競賽報名負責人信箱。 3.繳費:傳統弓術組競賽代辦費用為:(個人新人組、公開組挑戰賽每人 300 元、(大指、長指組每人 400 元、團體賽每校 600 元。請以郵局劃撥方式繳納,戶名:「廣亞學校財團法人育達科技大學」,劃撥帳號 22490181,並註明參賽項目。劃撥單隨同報名表一併繳交,否則不予受理報名(各校請自行影印影本留存),同時,不受理現金繳交。 4.保險:凡報名選手之保險由所屬學校自行投保,惟必須提出相關證明,如無證明者不得參賽。請各隊務必辦理隊職員相關保險。 5.寄出報名資料:報名表正本、繳費單據及保險證明單據請於 108 年 11 月 15 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或親送。收文者:36143 苗栗縣造橋鄉學府路 168 號 育達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系(108 大專國術競賽籌備處—傳統弓術組)收。 | 線上報名表填報公佈網 址: 1.大專體育總會國術委員會臉書粉絲專頁:
2.育達科技大學入口網頁: 競賽報名負責人:巫玫慧老師 電話:037-651188#8470 劉淑惠老師 電話:037-651188#8470
報名聯絡人:王致凱同學 E-mail: will621219@gmail.com 張翰林同學 E-mail:
傳真:037-651201 |
職隊員 | 每隊可報名總領隊一人,分組領隊、教練、管理各一人(隊員不得兼任),負責與大會接洽有關事宜(擔任裁判者不得兼任領隊、教練、管理等工作) | |
裁判賽前研習 | 大會將於 11 月 16-17 日 08:00 至 18:00 舉辦裁判研習(地點:育達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 系),並於研習後授予研習證明。 |
(五)中國摔角賽
1.競賽項目與分組:
(1)分組:分個人賽(男生、女生組)共二組,但不分公開、一般組,每一量級人數不足 2 人時,取消該量級比賽;團體賽每隊應報名 5 人,不限各量級報名人數。
(2)個人賽男生組(10 個量級):
a.52 公斤級(體重≤52kg)
b.56 公斤級(52kg<體重≤56kg)
c.60 公斤級(56kg<體重≤60kg)
d.65 公斤級(60kg<體重≤65kg)
e.70 公斤級(65kg<體重≤70kg)
f.75 公斤級(70kg<體重≤75kg)
g.82 公斤級(75kg<體重≤82kg)
h.90 公斤級(90kg<體重≤82kg)
i.100 公斤級(100kg<體重≤90kg)
j.100 公斤以上級(100kg 以上)
(3)個人賽女生組(10 個量級):
a.45 公斤級(體重≤45kg)
b.48 公斤級(45kg<體重≤48kg)
c.52 公斤級(48kg<體重≤52kg)
d.56 公斤級(52kg<體重≤56kg)
e.60 公斤級(56kg<體重≤60kg)
f.65 公斤級(60kg<體重≤65kg)
g.70 公斤級(65kg<體重≤70kg)
h.75 公斤級(70kg<體重≤75kg)
i.82 公斤級(75kg<體重≤82kg)
j.90 公斤級(90kg 以上)
(4)團體賽:
a.大專男生組體重總重量 450 公斤(5 人總和)以下
b.大專女生組體重總重量 350 公斤(5 人總和)以下
2.分項報名辦法;
內容 | 附註 | |
報名流程 | 1.線上填表:自文到之日起至 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7:00 止。各類別由各報名承辦人線上申請帳號(每一校每一種比賽可分別由各校隊指導老師分別申請帳號,如傳統國術、競技武術、散打錦標賽、傳統弓術賽、中國摔角賽各自申請帳號)。請在報名表上附上確實具功能性之聯絡人的手機、電話、E-mail,以方便聯繫。參賽者請審慎評估參賽項目,於 | 線上報名表填報公佈網址: 1.大專體育總會國術委員會臉書粉絲專頁: |
報名截止後大會將不接受參賽項目之更動。 2.列印、掃描並回傳電子檔:各校各隊線上填寫好報名表後列印出之填寫好的報名表,須經領隊或教練簽字,以及學務處或體育室蓋章後形成報名表正本,轉成電子檔,於 108 年 11 月 15 日回傳至競賽報名負責人信箱。 3.繳費:摔角組競賽代辦費用為「摔角」每人 800 元。請以郵局劃撥方式繳納,戶名:「廣 亞學校財團法人育達科技大學」,劃撥帳號 22490181,並註明參賽項目。劃撥單隨同報名表一併繳交,否則不予受理報名(各校請自行影印影本留存),同時,不受理現金繳交。 4.保險:凡報名選手之保險由所屬學校自行投保,惟必須提出相關證明,如無證明者不得參賽。請各隊務必辦理職隊員相關保險。 5.寄出報名資料:報名表正本、繳費單據及保險證明單據請於 108 年 11 月 15 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或親送。收文者:36143 苗栗縣造橋鄉學府路 168 號 育達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系(108 大專國術競賽籌備處—摔角組)收。 | 2.育達科技大學入口網頁: 競賽報名負責人:吳素玲老師 電話:037-651188#6339 曾淑穎老師 電話:037-651188#6313
報名聯絡人:李俊緯同學 E-mail: E-mail: dpkn9104@gmail.com 傳真:037-651201 | |
職隊員 | 每隊可報名總領隊一人,分組領隊、教練、管理各一人(隊員不得兼任),負責與大會接洽有關事宜(擔任裁判者不得兼任領隊、教練、管理等工作) | |
裁判賽前研習 | 大會將於 11 月 16-17 日 08:00 至 18:00 舉辦裁判研習(地點:育達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 系),並於研習後授予研習證明。 |
(六)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報名職隊員註冊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國術委員會及育達科技大學僅供於彙編秩序冊、成績紀錄及報告書使用,不另作為其他用途。
十四、 比賽抽籤:
日期、地點如下,各隊領隊或教練請準時參加,不另行通知。
(一)日期及地點:訂於民國 108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假假育達科技大學(36143 苗栗縣造橋鄉學府路 168 號)綜合大樓 317 室舉行。 (二)抽籤逾時未到者,由承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三)抽籤完成後,立即繕印秩序冊,各隊不得更換名單。
十五、 技術會議:
會議日期、地點如下,各隊領隊或教練請準時參加,不另行通知。
(一)日期及地點:訂於民國 108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整,假育達科技大學(36143 苗栗縣造橋鄉學府路 168 號)綜合大樓 317 室舉行。
(二)技術會議各隊必須派人準時參加,未參加技術會議之隊伍,對會議所作之決議均不得異議,如非總領隊本人或持有授權代理委託書之代表,則不得提出各相關問題之異議;在會議中,各隊只限總領隊有發言權與表決權。
(三)對各隊運動員參賽資格發現疑問時,可在會議中提出,交由承辦單位處理後公佈實施。
(四)技術會議無權作有違「競賽規程」之決議。
十六、競賽規定事項:
(一)選手報到:108 年 12 月 5 日 08:00-08:40 在育達科技大學體育館報到。
(二)開幕典禮:108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13:30 在育達科技大學體育館舉行,請各單位穿著整齊之運動服裝準時參加。
(三)頒獎典禮:各項比賽全部賽程結束隨即舉行。
(四)運動員應提前二十分鐘到場並準備出場檢錄(攜帶選手證與學生證),以大會時間為準
(由工作人員依序引導入場,唱名三次逾時未出場者以棄權論)。
(五)參賽運動員必須攜帶本學期註冊之學生證或運動員在學證明(民國 108 年 9 月 16 日以後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以供查驗,未能出具學生證或在學證明者不得出場比賽或其比賽成績不予認定。
(六)未報名之選手均不得參加比賽;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者,取消該隊全部比賽資格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七)運動員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否則裁判有停止其繼績比賽之權利。
(八)若遇衝場問題,應事先向檢錄組提出申請,如未請假,以棄權論。申請後調整出場序,如整組賽事完全比賽完畢,經唱名逾時三分鐘未到,以棄權論處。
十七、獎勵:
依據大專體育總會 107.07.24 第九屆第一次技術暨管理委員會決議修正通過之錦標賽獎勵規定給予獎勵。
(一)錄取優勝原則如下:
1.二隊(人)或三隊(人),各錄取一名。
2.四隊(人),錄取二名。
3.五隊(人),錄取三名。
4.六隊(人),錄取四名。
5.七隊(人),錄取五名。
6.八隊(人),錄取六名。
7.九隊(人),錄取七名。
8.十隊(人)以上,錄取八名。
(二)錄取優勝獎勵:
1.個人及對練頒發大專體育總會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2.團練組頒發獎盃及大專體育總會獎狀乙份。
(三)團體錦標獎勵:傳統國術、競技武術、散打錦標賽、傳統弓術賽、中國摔角賽設置團體總錦標,各單項參賽單位須滿四校才會計算團體成績。各單項成績僅計算到前三名,以第一名 5 分、第二名 3 分、第三名 1 分計算;對練成績以第一名 7 分、第二名 4 分、第三名 2 分計算;團體項目以第一名 10 分、第二名 5 分、第三名 3 分計算。
項目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個人項目 | 5 分 | 3 分 | 1 分 |
對練(2 人) | 7 分 | 4 分 | 2 分 |
團體(3 人以上) | 10 分 | 5 分 | 3 分 |
傳統國術總錦標分公開組、一般組(以校為單位,不分男女) 競技武術總錦標分(以校為單位,不分男女)
散打錦標賽總錦標分公開組、一般組(以校為單位,不分男女) 傳統弓術賽總錦標分(以校為單位,不分男女) 中國摔角賽總錦標(以校為單位,不分男女)
十八、申訴:
(一)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類似明白之決定者,均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比賽中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之規定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
(二)選手的參賽資格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其他申訴均應在該比賽後一小時內提出,否則不予接受。
(三)所有有關技術性判定問題之申訴,一律不予受理,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教練、管理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判員;有不服裁判之判決時得由其領隊或教練向大會提出申訴,但比賽仍須繼續進行,不得停止,否則以棄權論。
(四)申訴書由領隊或(總)教練簽名蓋章後,向大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充作大會經費。
(五)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九、罰則:
(一)各隊運動員資格及參加組別,必須詳讀競賽規程之事項,各隊如有不符規定資格之運動員出賽時,一經查覺即停止該隊繼續比賽,所有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並取消該單位所獲得之成績名次並繳回所領之獎品,承辦單位另函請主管單位議處;若涉及偽造學籍及在學證明者,則函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比賽期間如有運動員互毆,侮辱或毆打裁判情事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該運動員出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及追究刑事責任。
(三)運動員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學校主管負責。
(四)有關運動員之資格申訴,經當場檢查照相存證後由大會審判委員會處理,必要時由承辦單位函請大專體育總會轉呈教育部查詢處理。
(五)違反上述(一)、(二)、(三)所列情形者,將分別函告所屬學校及主辦單位議處,並停止該單位參加大專體育總會所舉辦之各項比賽一年。
二十、保險:
(一)各隊職隊員比賽期間,請參賽單位自行投保(報到時大會得查證保險資料,如無證明者不得參賽。
(二)大會工作人員、裁判及志工等人,由大會統一投保;比賽期間,比賽場地由主(承)辦單位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
廿一、附則:
(一)各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大會不提供餐點、住宿、交通,另安全亦應自行負責。
(二)參加傳統國術、競技武術、散打錦標賽項目比賽,各校需推薦一位具有中華國術協會或其他相關國術會所核定之國術 B 或乙級裁判,作為隨隊裁判(受聘者須參加賽前研習)。如未派隨隊裁判之隊伍,需額外支付裁判費。
(三)本規程經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審核並報教育部體育署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相關競賽:
- 109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109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 線上填表:自文到之日起至民國109年11月13日(星期五)17:00止。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3日(星期四)至12月5日(星期六)止。 比賽地點:育達科技大學(36143 苗栗縣造橋鄉學府路168號) 參賽學生不可重複報名並跨組比賽。
- 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 宗旨:為推展大專校院國術運動,提升傳統國術技術水準,弘揚固有國粹,培養術德兼修、文武兼備的時代青年,特舉辦本比賽。 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每單位在同一組(公開組、一般組)以參加一隊為限,且參賽學生不可重複報名並跨組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