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最佳拍檔」檔案研究及創意加值徵選活動

108年「最佳拍檔」檔案研究及創意加值徵選活動

 總獎金: 260000

最高獎金: 6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8-26

主辦單位: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8995-3515

主辦單位Email:ihyeh@archives.gov.tw

「用檔案,寫論文及作設計,更可拿奬金」的年度檔案奬勵活動開跑了,檔案記載過去的足跡與成長的脈動,更是我們生活的共同體驗與記憶。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檔案局)每年特別舉辦檔案研究及創意加值活動,強力徵求各位好手作品,最高獎勵金新臺幣6萬元,歡迎社會大眾踴躍參加。

一、活動對象

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我國政府機關(構)、學校、法人、團體。

二、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108年8月26日(星期一)止(以掛號郵戳為憑)。

三、獎勵範圍

(一)檔案研究論文類:

  1. 運用檔案素材進行各類主題或學科領域之一般學術論文及博碩士論文。
  2. 進行檔案管理及應用行銷學理、技術或實務探討等相關論文或博碩士論文。
  3. 以上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其中,博碩士論文,以公告期限截止日(108年8月26日)前三年內完成者為限。作品規格及篇幅,詳見本簡章「七」。

(二)檔案創意加値類:

  1. 應用檔案內容轉化成具當代性的創意內容,提出足以傳達檔案價值的創意產品設計構想、促進檔案管理之研發作品或為推廣民眾認識檔案內容之行銷推廣創作。
  2. 作品主題以本局典藏之「地圖」、「糖業」、「高雄港」及「基隆港」等國家檔案相關者為佳,可用之素材請參閱本簡章「四」。
  3. 作品表達形式不拘,運用圖像、動畫、影片、文字、聲音、遊戲設計等方式表現,其格式詳見本簡章「七」。

(三)以上參獎作品須未曾獲得檔案局其他獎助。

四、獎勵方式

(一)優等者,頒給獎狀1幀及獎勵金新臺幣6萬元。

(二)甲等者,頒給獎狀1幀及獎勵金新臺幣3萬元。

(三)佳作者,頒給獎狀1幀及獎勵金新臺幣1萬元。

五、報名方式

(一)繳交資料:

  1. 檔案研究應用獎勵申請表(如附件1-1及1-2)。參獎作品為2人以上共同創作,應並列為參獎人。團隊報名者,須指定1位自然人代表行使本次競賽之權利義務,包括過程相關通知及奬金發放代收,並轉送(達)予其他成員。申請表請同時傳送至ihyeh@archives.gov.tw,郵件主旨註明「參加檔案研究應用獎勵活動」。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
  3.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2-1及2-2)。
  4. 未滿20歲之參獎人,應檢附法定代理人親自簽名同意書(如附件3)。
  5. 研究論文部分,全文紙本3份與WORD格式電子檔光碟1份。
  6. 創意加值作品部分,如為文字創作者,附全文紙本3份、WORD格式電子檔光碟1份;如為實體作品,得以實體成品、模型或模擬圖,圖檔規格為寬 800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200dpi、jpeg 檔、RGB 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5MB,及正、背、側面設計圖說。

(二)送件方式:

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均可,收件地點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企劃組收」( 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信封請註明「參加推廣檔案研究應用獎勵活動」,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8:30─17:30。

六、作品格式及篇幅

(一)檔案研究論文類:

  1. 參獎作品須涵蓋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發現、結論或建議,以及參考資料(檔案來源部分,註明管有機關及其檔號),一般論文字數以不超過2萬字為原則,惟博碩士論文不在此限。另提供中、英文關鍵詞至多5項。
  2. 來稿引用資料或需補充說明時,務必提供註釋,撰寫格式請參採「APA格式」。

(二)檔案創意加值類:

  1. 參奬作品請於申請表內述明設計理念、作品規格(如尺寸、顏色、放映所需時間、媒體類型)、使用性質、未來推廣應用方式及宣傳管道規劃等。
  2. 作品型式如為影片、音訊、多媒體動畫等影音檔,須可透過Windows Media Player或Real Media Player等軟體讀取。
  3. 作品型式如為文字創作者,字數以不超過2萬字為原則,並請註明引用檔案來源。

七、評選方式(項目及比重)

(一)檔案研究論文類:研究主題(15%)、內容結構 (25%)、研究方法(5%)、問題分析及發現(20%)、結論及建議(25%)、檔案素材運用(10%)。

(二)檔案創意加值類:設計理念(35%)、創意(25%)、作品設計說明之結構性及完整性(20%)、作品實用性及推廣性(20%)。

(三)評選結果預定於108年11月上網公告,並以書面通知獲獎人。

(四)如未有作品達各獎第獎勵標準,則該獎第從缺。

八、注意事項

(一)申請表及參獎作品等相關文件,均不退回。

(二)獲獎人須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由檔案局代扣繳所得稅。

(三)獲獎人須保證其所附文件確無造假且著作內容未有抄襲、改作、侵權等違反學術倫理或著作權相關法規之情事,否則檔案局有權取消獎勵資格,並追繳所有已發放之獎品及獎狀。

(四)引用圖文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情形,由參獎人自行負責,概與檔案局無涉。

(五)參獎人應簽訂「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同意檔案局就獲獎作品得不拘形式無償使用其內容及成果,檔案局使用時將彰顯著作人姓名。有關研究論文獲獎作品,同意刊登於本局檔案半年刊,並不得主張任何稿費。

(六)檔案局有保留活動更改及變動之權利。本簡章未盡事宜,檔案局得視實際需求調整及補充規定公告於活動網頁( http://www.archives.gov.tw/網址屆時以實際公告刊登再行填入),不再另行通知。

九、聯絡方式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企劃組
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
聯絡人:葉小姐
聯絡電話:(02)8995-3515
傳真號碼:(02)8995-6465
聯絡e-mail:ihyeh@archive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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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辦單位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主辦單位電話 : 02-8995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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