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桃園廉政電影節」桃竹苗高中高職徵稿競賽

108年「桃園廉政電影節」桃竹苗高中高職徵稿競賽

 總獎金: 200000

最高獎金: 60000

報名時間: 2019-06-14 ~ 2019-09-25

一、活動宗旨

為推廣校園誠信與品格教育,深化青年學子正確廉政知能及品德,特舉辦本徵稿活動,鼓勵學生踴躍參與,期透過微電影創作競賽方式將創意巧思融入不同的廉潔議題中,將誠信與廉潔價值扎根於校園,以點(學生)線(校園)面(社會)方式擴散,達到深耕校園之目的。

二、影片主題

本競賽係以「清廉」為主題辦理微電影競賽,就政府機關、學校、社團及家庭等環境中,徵件內容為拍攝「不請託關說、不飲宴應酬、不收受餽贈財物」、「廉能是政府的核心價值,貪腐足以摧毀政府形象」、「全民參與反貪腐,勇於檢舉貪瀆」、「勇敢揭弊,堅持廉潔」、「共同監督政府、企業,杜絕黑金」等廉政相關主題為方向,可體現並傳達出「誠實、信用、公平、正義及廉潔」等價值及理念。

參、徵件主題及條件

一、報名資格

(一)凡就讀桃竹苗區域之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

(二)可採「個人」或「團體」報名參加,且報名表上須蓋有學校章或鋼印。若為團體報名,請推派1名代表擔任團長,並檢附團員名冊(若有指導教師,至多2位指導教師為原則)。

二、報名方式及早鳥活動

(一)報名方式

108年6月14日起至108年9月25日止,至官方網站完成線上報名(https://is.gd/Yz4VKB),並上傳相關報名文件,活動小組將於5個工作天內以電子郵件回覆報名資格審核結果,不符合者須於活動小組通知後3個工作天內以電子郵件回傳完成補件。並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下列資料,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103號2樓 (署名:『2019廉政電影節』活動小組收),逾期概不受理。

  1. 參賽作品燒製成光碟或儲存於可攜式存取裝置(內含影片、精華影片、劇照、團隊合照及影片簡介等)
  2. 報名表(含肖像授權同意書)
  3.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4. 參賽者切結書

(二)早鳥活動

抽獎活動於108年9月10日前繳件作品完成者可參加早鳥抽獎活動,參賽者每人擁有乙次抽獎機會,獎品涵蓋Apple平板電腦乙台、Switch乙台及AirPods乙組(詳情請關注活動粉絲專頁)。

三、拍攝主題

主題本競賽係以「清廉」為主題辦理微電影競賽,就政府機關、學校、社團及家庭等環境中,徵件內容為拍攝「不請託關說、不飲宴應酬、不收受餽贈財物」、「廉能是政府的核心價值,貪腐足以摧毀政府形象」、「全民參與反貪腐,勇於檢舉貪瀆」、「勇敢揭弊,堅持廉潔」、「共同監督政府、企業,杜絕黑金」等廉政相關主題為方向,可體現並傳達出「誠實、信用、公平、正義及廉潔」等價值及理念。

四、作品規格

(一)本片:長度以5分鐘為限,正負誤差不得超過1分鐘(時間計算不包含片頭、片尾、NG片段等非關本片內容部分),以HD1024p像素以上轉檔成*.avi /*.mpg /*.mov影片格式之作品繳交,未符前開規定者將於評審時酌予扣分。並請自行保留原始檔案,提交作品不予退還,未符合競賽規格之作品恕不另行通知與退還。

(二)精華影片:製作本片30秒至45秒之精彩片段內容。

(三)影片字幕: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繁體中文字幕,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

(四)參賽作品須明定片名,檔案名稱須包含學校、班級座號、個人/團隊名稱及片名 (範例:桃園市立○○高級中等學校_黃○○_公家錢,公家花?)。

五、其他

(一)劇照及團隊合照各3張(400dpi以上圖檔)。

(二)影片簡介1篇(請以電腦WORD標楷體14字型、固定行高20pt、橫書繕打,字數400至500字)。

肆、作品評審方式及標準:

一、評審委員:

邀請實務界影視專家、大專院校專任教師、法務部廉政署、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政府政風處代表等7名評審委員組成委員會進行評審。

二、評分項目及配分

  1. 主題契合:內容至少包含本次比賽主題之一,並符合相關公務員規範。「25%」
  2. 啟發性:作品具教育內涵,能正面啟發廉潔觀念或對違法亂紀行為具警惕效果。「25%」
  3. 劇情內容:是否生動、豐富、具張力、連貫性。「20%」
  4. 影片品質:畫面及音效呈現、演員表達、拍攝及剪輯技巧、整體視覺等。「20%」
  5. 創意:具新穎性的構想,對改善現有體制架構有助益。 「10%」

伍、網路人氣獎積分及計算方式:

於108年9月26日中午12時起至108年10月14日中午12 時止,所有投稿作品將上傳至本活動Facebook粉絲專頁,以網路票數累積最高者,獲選為網路人氣獎,惟若最高票者有2名以上票數相同者,則均分本獎項金額(新臺幣5仟元)。

陸、公告結果及頒獎:

一、入圍公布:108年10月下旬於粉絲專頁、主(承)辦單位網站公布入圍作品名單,並個別通知入圍作品之代表人,未入圍作品恕不另行公布及通知。

二、頒獎典禮:108年10月下旬。

柒、作品等級及獎勵辦法:

一、廉政金質獎(第一名):新臺幣6萬元1名,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二、廉政銀質獎(第二名):新臺幣4萬元1名,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三、廉政銅質獎(第三名):新臺幣2萬元2名,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四、佳作:新臺幣6仟元10名,獎狀乙張,獎牌乙面。

五、網路人氣獎:新臺幣5仟元1名,獎狀乙張,獎牌乙面。

六、指導教師獎:佳作以上隊伍之指導老師,均頒發獎狀乙張。

七、備註:

(一)除網路人氣獎外,實際獎勵名額屆時由評審小組視參賽者作品之件數及內容決定,主辦單位有權更動獎項,必要時得以「從缺」、「不足額入選」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並隨評審情況彈性調整,但以不超過原訂獎金總額為限。

(二)得獎者所獲獎項之獎金,須依據「所得稅法」第88、89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3條等相關規定課稅。

捌、注意事項:

一、作品中所有圖案、影像、文字、肖像或音樂,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素材,且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品(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侵權行為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參賽影片之內容應符合電影、電視分級處理之「普遍級」之規定;如確定侵權事況,主辦機關取消其參賽或撤銷其得獎資格,追回原發之獎勵(遺缺不予遞補),因此造成主辦機關或第三方之權益損害者,參賽者並應負賠償責任。

二、參賽者需簽署「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配合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之用。

三、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原檔備用,投稿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概不退件。另為擴大廉政服務教育推廣功效,參與本活動之所有投稿作品均同意將作品著作權轉交主辦單位,投稿人不得對主辦單位主張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對於投稿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使用權,得公開播放、推廣、重製、編輯等之權利,作宣導誠信廉潔等觀念之素材,不另提供經費,主辦單位並得視需要請投搞者配合修改作品。

四、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毀損,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五、承辦單位將於公布入圍名單後5日內,與入圍作品之代表人進行聯繫,如因聯絡方式錯誤,致無法聯繫而未能參與領獎,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予遞補。

六、本次活動免收報名費,惟需自行負擔郵寄相關費用。另請入圍者自行前往頒獎地點,主辦單位無提供交通費、交通車。

七、主辦單位保留變更活動內容細節及解釋之權利,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法務部廉政署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桃園市政府政風處
承辦單位: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


相關連結:


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政府政風處
  • 主辦單位電話 : 0800-035-366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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