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

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11-15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主辦單位電話: 037-651188#6466、037-651188#6441

主辦單位Email:rocky700195@gmail.comzxcv881007@gmail.com

《附件四》傳統弓術競賽辦法

一、 比賽分組:
(一)傳統弓:個人賽
1.新人組:男、女生組(新人組參賽者,第一次參加大專傳統射箭賽事之新人射手)
2.大指組:男、女生組。大指組與長指組只能擇一參賽
3.長指組:男、女生組。大指組與長指組只能擇一參賽
4.公開組挑戰賽:分男、女,不分大指與長指。距離 30 米。除新人組選手外均可參賽。
(二)傳統弓:團體賽,不分男女、不分(大指與長指均可)射法。每校限報一隊(參賽人員 3 人可與個人賽重複)。
個人賽分男、女分別敘獎,團體賽不分男、女(3 人一組,男女可混和),比賽方式相同。使用的弓與箭之規定詳閱如下規定。個人賽大指與長指只能擇一報名,公開挑戰賽每校限報
2 人。
二、 競賽規定:
(一)資格賽:
1.新人組資格賽:新人組不得報名大指、長指及長距離挑戰賽,新人組可以使用大會提供的弓,參賽者也可以自備弓,但箭、指套或護手須自備。
(1)距離:10 米。
(2)靶型:使用 80 公分內 6 分靶紙,每局 5 支箭(限時 100 秒),(多射之箭則扣最高箭值之相等箭支分數)。計 6 局完成 30 支箭,以總積分直接排名。不進行對抗。
(3)計分方式,以 6 局成績總和判定之,若總成績相同時,以 x 值多者為勝,再同分以
10 分箭值多者為勝。
(4)新人組自備傳統弓磅數限制使用 18 磅(含)以下。
(5)新人組每人每局 100 秒射 5 箭,逾時未射出箭,不可補射,亦不予計分。(多射之箭則扣最高箭值之相等箭支分數)。
(6)新人組不限制使用箭的款式與材質。
2.個人大指組與長指組資格賽:大指組與長指組每人僅能擇一參賽。
(1)距離:18 米。
(2)靶型:使用 80 公分 10 分靶紙,每局 5 支箭,計 6 局完成 30 支箭,個人排名前 16 名或前 8 名選手進行個人對抗淘汰賽(依 1/16;2/15;3/14 等名次組合分組對抗)。
(3)資格賽每人每局 100 秒射 5 箭,逾時未射出箭,不可補射,亦不予計分。(多射之箭則扣最高箭值之相等箭支分數)。
(4)計分方式,以 6 局成績總和判定之,若總成績相同時,以 x 箭值多者為勝,再相同以 10 分值多者獲勝。
3.個人長距離挑戰賽:限大指組與長指組選手參賽,每校限報名 2 人參賽。
(1)距離:30 米。
(2)靶型:使用三角 10 分靶紙,每局 6 支箭。
(續下頁)
(3)每人射 5 箭,逾時未射出箭,不可補射,亦不予計分。(多射之箭則扣最高箭值之相等箭支分數)。
(4)計分方式,以 3 局成績總和判定排名,不進行對戰決賽,若總成績相同時,以 10 分值多者為勝,再同分以 9 分箭值多者為勝,以此類推。
4.團體資格賽:每校最多組 1 隊。
(1)以各校報名團體賽的個人資格賽成績 3 人合併計算,進行排名。
(2)團體排名前 16 名或前 8 名選手進行個人對抗淘汰賽(依 1/16;2/15;3/14 等名次組合分組對抗)。
(二):對抗淘汰賽:
1.個人對抗淘汰決賽:
(1)使用方形靶:長 30*30cm 方形,靶紙內有方形虎字紅心靶 15*15cm,射中虎字紅色區域計 2 分,白色區域為 1 分。
(2)每人 2 支箭。第一靶距,以擲銅板勝者決定先射或後射,第二靶位射擊順序依前一輪順序。
(3)靶距:24 米、18 米、10 米每人每個靶位 2 箭,每個靶位有 30 秒發射時間。超過時間未射之箭,則以 0 分計算,不得留用。
(4)計分:射中紅色區域內 24 米/3 分、18 米/5 分,10 米/7 分。合併 3 個靶位分數,高者晉級獲勝。

距離 虎字紅色 外圍紅線內白色區域
公尺 得分 得分
24 3 1
18 5 1
10 7 1

(5)決賽同分判定:以射中紅色虎字箭支多者為勝,次以射中靶紙內總箭數多者為勝,如都相同於 18 米加賽一支箭,進紅靶區者獲勝,都進紅靶,以靠近中心點者獲勝,如雙方都未進靶,以靠近紅靶區中心點近者獲勝。決
2.團體對抗淘汰決賽:
(1)使用方形靶:長 30*30cm 方形,靶紙內有方形紅心靶 15*15cm,紅色方形區域才有計分
(2)每個團體 3 位選手,靶距 24、18、10 米。
(3)靶距:24 米、18 米、10 米,每人在固定靶位射 2 箭,3 人合計射 6 支箭,每個靶位有 60 秒發射時間。超過時間未射之箭,則以 0 分計算,不得留用。
(4)計分:射中紅色區域內 24 米/3 分,18 米/5 分,10 米/7 分,射中白色區域內均為 1 分。合併 3 個靶位分數,高者晉級獲勝。
(5)決賽同分判定:以射中紅色虎字箭支多者為勝,次以射中靶紙內總箭數多者為勝,如都相同於 18 米加賽一支箭,進紅靶區者獲勝,都進紅靶,以靠近中心點者獲勝,如雙方都未進靶,以靠近紅靶區中心點近者獲勝。
3.公開組離挑戰賽:分男、女,不分大指與長指,距離 30 米。
(1)使用三角形青海靶。
(2)距離:30 米。
(3)每校限 2 位參賽,性別不拘。
(4)每人 5 箭,3 輪決勝負。
(5)勝負判定:以總分高者為勝。如分數相同,以 10 分箭數多者勝。如再相同,加射一支箭,以最分數高獲勝,如同分以接近 10 分頂點近者獲勝。
三、注意事項:
(一)安全第一,請選手依裁判之口令就定位,不得任意進入比賽場地。違反本規定者,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取消比賽資格。
(二)資格賽前公開練習時間,每回合 100 秒,共計 2 回合。
(三)比賽或練習試射,裁判尚未下達「停止射擊」口令前選手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射道,違規者取消該選手資格,並以 0 分計算,同時該場次不得替補。
(四)比賽器材:由各校代表隊自備,賽前經裁判檢查合格者,方可使用。如未符合規定,取消個人參賽資格。每個人可以準備的弓不計數量與款式,如需使用均需接受器材檢查,箭每人必須至少準備 5 支,必須使用同一款式,每個人的箭桿上必須加註射手名字標記。
(五)器材檢查:
1.傳統弓:可以使用各國傳統弓,但不可開弓窗與裝置箭座,依國際傳統射箭大會之通例,亦不得於弓上加裝具有協助瞄準或穩定之裝置與記號;箭:可以選擇竹或木箭或碳、鋁箭均可,箭羽須為天然羽毛材質(初學組箭的材質完全不限)。
2.弓具檢查之判定,依現場裁判之專業判定為最終結果,選手不得異議。
(六)本競賽辦法未盡之規則依國際傳統射箭賽例之通例規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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