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屏東縣作家作品集寫作計畫

108年屏東縣作家作品集寫作計畫

 總獎金: 300000

最高獎金: 1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7-31

108年屏東縣作家作品集寫作計畫 徵集要點

一、 主 旨:

為蒐集地方文學史料,全面整理保存並推廣當代文學作家之作品,提供文學研究者具體參考之資料,以扶植具發展潛力之文學創作人才,創造本縣豐富多元的文學作品。

二、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

三、 徵集時間:

即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星期三)截止收件(郵戳為憑)。

四、 徵集辦法:

獎項 入選
名額 2名
對象
  • 設籍本縣縣民
  • 出生於本縣
  • 曾於或現於本縣服務者
  • 曾於或現於本縣就學者
※  請檢附參選資格相關證明文件。

※  當年度得獎人2年內不得投稿同一獎項。

獎勵方式 每名創作獎助金新台幣15萬元整及個人著作70冊。
※  創作獎助金包含照片使用費。

※  獎助金依稅法等相關事項辦理。

創作主題 不限
創作文類 ˙散文、小說、新詩、報導文學等文類皆可,惟文類須單一。

※  可依不同文類分別送件,每一文類以一篇為限。

創作規格
  • 詩詞體裁40首以上,共1,000行以上。
  • 其他文類5萬字以上。
計畫期程 申請資料(含作品)經初審,如發現不實、不全或偽造,恕不受理。

決審:

  1. 108年8月(暫定)決審,評審包括創作理念、創作計畫,必要時得邀請申請者進行說明。如經評審委員會決議無合適之稿件,得從缺。
  2. 評審結果公告於本府文化處網站,不另行通知。
˙108年11月期中審查。

※  創作計畫如有變更,應於期中審查前以書面徵得本府同意,否則視同違約,將撤銷獎助。

  • 109年3月期末審查,審查重點為撰寫期程及是否偏離寫作計畫大綱。
  • 109年6月底前完稿並提交完成作品及領據送本府核定,以支付創作獎助金。
  • 109年12月底前出版。
申請資料
  • 申請表1份(表格一)
  • 計畫書5份(表格二)
  • 本創作主題試寫計畫稿件3篇共5份
  • 以上申請資料請燒錄成光碟1份。
  • 本計畫採匿名評審,除表格一以外,以上申請資料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任何可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否則恕不受理。
  • 請親送或掛號郵寄至900屏東市民生路4-17號,屏東縣作家作品集寫作計畫收。申請資料如需退件,請註明並附回郵信封。

五、 附則

(一) 配合數位化作業系統,完成作品除以A4紙張雙面列印外,請亦以e-mail提供。文字word格式,圖像JPG數位格式,影音資料請以CD、VCD、DVD存錄。

(二) 參選作品嚴禁抄襲、假借他人名義等不法情事,文學創作作品須未曾於任何形式之媒體公開發表;違反上述情事者,將取消參加資格;已獲獎助者,將追回獎助金,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 獲獎助作品著作權屬於創作者,惟本府有權安排媒體發表、公布於網站,並將作品集結成冊出版或再版;本府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或再版時,均不另支版稅及稿酬。獎助者應同意所提供之作品全文資料(含圖片),無償授予非營利為目的電子書平台公開發表與利用。

(四) 受獎助者應配合文化處舉辦之成果發表會,公開發表成果(公開發表形式包括權利人以紙本或數位出版、播送、口述、演出、展示或其它方法向公眾公開提示著作內容),並義務參與本府辦理之相關推廣活動。

(五) 主辦單位擁有該著作5年之出版發行權,期限截止若尚有存書,主辦單位仍可繼續販售。

(六) 入選作品於計畫期間,如有偏離寫作計畫大綱等其他情形,本府得決定是否出版。

六、 簡章請洽

演藝廳服務台或至本處網站下載 www.cultural.pthg.gov.tw 。

七、 洽詢電話:

08-7227699轉122戴小姐

八、 本計畫未規定事項,依本府及其它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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