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臺北市中小學資通訊應用大賽

108年臺北市中小學資通訊應用大賽

報名時間: 2019-03-06 ~ 2019-03-31

壹、目的

一、 藉由團隊分組競賽提升學生分工合作及溝通協調能力。

二、 整合學生編寫程式及機械結構知識,並培養「運算思維」及創新自造精神。

三、 透過辦理「電腦及科技應用」為基礎的「機器人競賽」,使學生瞭解機械、自動控制、電腦程式及網路科技之應用等知識。

貳、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參、承辦單位: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大安國中)

肆、協辦單位:

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

伍、參加對象及名額

一、 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學生,以同校2至3名學生組成一隊,指導教師1人須為與選手同校之現職正式教師、代理或代課教師。

(一) 高中職組:高中職在學學生(包括自學學生)

(二) 國中組:國中在學學生(包括自學學生)

(三) 國小組:國小在學學生(包括自學學生)

二、 比賽項目:分為挑戰賽、公開賽、創意賽及表演賽。

三、 報名限制隊伍數:每校報名挑戰賽及公開賽,合併計算隊伍數以6隊為限,創意賽及表演賽每校報名隊伍數以6隊為限。

陸、舉辦日期

一、報名

(一) 報名時間:108年3月6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至108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

(二)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www.tajh.tp.edu.tw/robot/,完成線上報名後,請將報名表件列印核對無誤(表件上手改資料無效),需將報名表列印經所屬學校核章後(報名表正本務必妥善保存,初賽報到時為必備文件),於108年3月21日(星期四)上午11時前傳真至大安國中 (FAX:2754-1459),逾期概不受理。

(三) 如選手姓名於網路報名時輸入錯誤,務必於參賽教練會議前以書面提出,逾期概不受理更正選手姓名錯別字。

(四) 教育局聯絡人:資訊教育科黃翔岳先生,電話27208889分機1237,電子信箱,edu_ict.09@mail.taipei.gov.tw

(五) 大安國中聯絡人:資訊組林一志組長,電話 27557131 分機 151,傳真27541459電子信箱,yizhi703@gmail.com

二、 地點:

大安國中學生活動中心(11148臺北市大安區龍雲里大安路2段63號)、三創生活廣場12樓(臺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3段2號)

三、 比賽時間:

(一) 挑戰賽、公開賽初賽:108年4月27日(星期六)至108年4月28日(星期日)

(二) 挑戰賽、公開賽決賽及表演賽初賽:108年4月29日(星期一)

(三) 創意賽及表演賽決賽:108年5月4日(星期六);108年5月3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6時開放佈置

四、 頒獎典禮:

108年5月5日(星期日)

柒、比賽規則與內容(請詳閱以下規則):

預計於108年1月11日前公布於大安國中資通訊應用大賽專區網站http://www.tajh.tp.edu.tw/robot/ 附件A:「108 年臺北市中小學資通訊競賽─挑戰賽規則」題目:機器人運動會附件B:「108年臺北市中小學資通訊競賽─公開賽規則」題目:機器人運動會

附件C:「108年臺北市中小學資通訊競賽─創意賽規則」題目:Sustainable City 永續城市

附件D:「108年臺北市中小學資通訊競賽─表演賽規則」題目:採果樂

捌、評審

一、 分組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合格專任教師及大專校院助理教授以上人員擔任裁判團成員。

二、 評審方式

(一) 裁判團得依報名狀況及隊數調整各組錄取名額,並依競賽內容、規則及競賽成績決定錄取之名額及名次。

(二) 挑戰賽:各組原則錄取前6名。

(三) 公開賽:各組原則錄取前6名。

(四) 表演賽:不分學層,原則錄取前6名。

(五) 創意賽:分兩階段實施,各組原則錄取前6名。

  1. 初審(書面審查):
    於初賽時每組選出 10 隊參與複審。參與複審入圍決賽隊伍的排名方式將視報名隊數及賽程之安排,由裁判團決定,並於參賽教練會議後公告。
  2. 複審:
    凡初審入選者方可參加複審。複審時每件作品需由選手親自向評審說明與操作,不得由他人代理,中場亦不得換人,否則取消其成績。
  3. 作品應符合專利法與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若參展作品被檢舉抄襲或以相同作品參賽,經裁判團會議查證屬實者,取消參展資格;若頒獎後始查證屬實,追回獎狀與獎金並公布周知。

(六) 學校團體獎

  1. 積分計算
    依學校得獎隊伍(挑戰賽、公開賽、創意賽及表演賽合計),獲得第 1 名隊伍計10分,第2名計7分,第3名計5分,第4至6名計2分,第7至10名計1分。
  2. 錄取名額
    依總積分之高低順序,各取高中職、國中及國小組前3名。
  3. 同組學校積分相同時,以獲第1名隊伍數多寡決定名次,依此類推。

(七) 比賽結果將公布於活動主題網站 http://www.tajh.tp.edu.tw/robot/ 中。

玖、獎勵

一、 獎勵方式

(一) 「挑戰賽」、「公開賽」、「創意賽」及「表演賽」得獎隊伍

  1. 學生部分:前3名隊伍頒發每人獎狀1紙、獎牌1面,並分別獲頒獎品(獎品內容另行公布),第4至6名隊伍頒發每人獎狀1紙。
  2. 指導教師部分:前 3 名隊伍之指導教師分別記嘉獎 2 次,並頒發獎狀 1 紙、第4至6名隊伍之指導教師分別記嘉獎1次,並頒發獎狀1紙。

(二) 「團體獎」獲獎學校

  1. 學校部分:頒發獎盃1座
  2. 相關人員部分:核實敘嘉獎1次(3人為限)

二、 本活動於結束後,由本局核予承(協)辦單位行政獎勵。

壹拾壹、本計畫經本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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