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臺北華陽水彩寫生大獎「畫我臺北」徵件

108年臺北華陽水彩寫生大獎「畫我臺北」徵件

 總獎金: 400000

最高獎金: 1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4-10

由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與台北市陽春水彩藝術會共同辦理的第二屆「臺北華陽水彩寫生大獎-畫我臺北」徵件開始囉,收件日自即日起至4月10日下午17時止,最高獎金新台幣15萬元,歡迎年滿16歲(含)以上之水彩繪畫愛好者備妥資料,郵寄或親送至本處三樓藝文推廣課(郵寄以郵戳為憑)。

參賽資格:

16歲(含)以上之水彩繪畫愛好者。

參賽作品:

(一) 創作主題:以「臺北特色或城市風情」為主題,並期望參賽者以寫生方式進行創作,俾以展現臺北城市意象。

(二) 創作媒材:以水彩表現為主,亦可搭配其他媒材綜合創作。

(三) 作品尺寸:四開畫紙,畫面尺寸約為38公分×57公分。

(四) 參賽作品規範:

  1. 毎人限送審1件作品,參賽作品須為108年1月1日以後之個人創作,且該作品未曾獲得任何競賽獎項。
  2.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臨摹、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且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予以收回。 

獎勵:(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稅額。)

  • 第一名:1名,獎金新台幣15萬元、獎座及獎狀各一份
  • 第二名:1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獎座及獎狀各一份
  • 第三名:1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座及獎狀各一份
  • 佳作獎:10名,每人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一張
  • 入選獎:37人,獎狀一張

作業時程:

作業階段 日期(108) 備註
徵件簡章公告期間 自即日起

108410

公告於臺北市藝文推廣處網站http://www.tapo.gov.taipei/最新消息
初審收件
(繳交作品電子檔及表件)
自即日起108410 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提早或逾期送件,不符本簡章規定,恕不受理及退件)
初審 10845 公告入選名單並個別通知
複審收件
(繳交實體作品及表件)
108522日前
複審 10856
成績公佈 108621日前 公告得獎名單並個別通知
頒獎典禮 暫定於108810 地點: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藝文大樓
得獎及入選作品展覽 108810

10895

地點: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藝文大樓B1第一展覽室、2F第二及第三展覽室
展出作品退件 1081031日前 參展者自行負責至本處取回參展作品。

註:作業時間如有更動,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並即時於臺北市藝文推廣處網站最新消息公告。


相關連結:


  • 主辦單位 :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台北市陽春水彩藝術會
  • 主辦單位電話 : 0225775931
  • 主辦單位 Email : exhibition34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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