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文化部文化體驗內容徵選補助

109年。文化部文化體驗內容徵選補助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1-31

主辦單位: 文化部

主辦單位電話: 02-8512-6512(劉小姐)

文化部推動文化體驗教育,將於109年1月2日至1月31日受理109年度「文化部文化體驗內容徵選補助作業要點」申請案,徵求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文學閱讀、文化資產(建築、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等)、電影、工藝設計等多元類型的提案,鼓勵藝文團體、藝文工作者及藝文場館共同參與,一起帶給孩子不一樣的藝文體驗。

文化部推動文化體驗教育,讓小朋友在學校課程中,就有參與藝文體驗的機會,積極匯集民間藝文能量與教育部學校資源,107年開始結合民間藝文工作者共同參與,至今已協助185個提案發展體驗內容,例如臺北木偶劇團、昇平五洲園等帶領孩子認識布袋戲,以及認識傳統戲偶工藝;嘉義的朗朗文創企業社結合視覺藝術與文學作品,以走讀的方式認識臺灣前輩藝術家陳澄波;偶偶偶劇團以物品劇場為概念,讓孩子探索物品特性進行創作等。

為讓藝文工作者的提案能夠結合教學需求,獲得文化體驗內容徵選補助的提案,文化部也將辦理培力及增能活動,並透過共創平臺協助藝文工作者修整體驗內容,讓藝文工作者、教師、專家學者能夠跨域交流,激盪出更多的想法。此外,文化部與教育部整合資源,適合持續推廣的提案,後續將透過教育部「藝拍即合」網站「文化體驗教育專區」,提供各學校申請。

文化部鼓勵有意發展文化體驗內容的申請者踴躍參與。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之藝文工作者、經政府立案從事藝文推廣活動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演藝團體、公司、行號,以及依法設立登記之民間表演場館、美術館、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等均可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依所在區域向文化部所屬的4個生活美學館提出。文化部4個生活美學館受理提案的區域如下:

1.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宜蘭縣、連江縣。

2.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3.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高雄市、臺南市、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4.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花蓮縣、臺東縣。

相關申請資訊請參閱《文化部文化體驗內容徵選補助作業要點》,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查詢(網址: 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或洽詢聯絡窗口:

  •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02)8512-6512 劉小姐
  •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06)2984990分機6031 楊小姐
  •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03)5263176分機202 吳小姐
  •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04)7222729分機303 林先生
  • 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089)322248分機306 劉小姐

宗旨:

一、本部為促進文化與教育資源整合,增加學生接觸及體驗藝文內涵機會,與教育部共同推動「文化體驗教育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二、為鼓勵藝文機構及藝文工作者提供增加學生對於藝文感知能力的文化體驗內容,並透過本部委託具藝術與教育專長單位擔任輔導角色,協助體驗內容輔導及修整。為辦理本計畫,特訂定本徵選補助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以區域性方式辦理,分別由本部所屬北、中、南、東四區生活美學館受理。
三、本要點徵選補助之內容,為能提供更多學校使用,將由本部建立區域性媒合中心,由本部所屬北、中、南、東四區生活美學館作為洽接體驗內容資源提供者與學校需求之實體平臺。另本部與教育部亦合作「藝拍即合」網站媒合平臺,提供文化體驗內容後續媒合機制。

獎補助對象說明:

本要點係以藝術工作者、演藝團體為補助重點及補助對象,申請單位可自行提出計畫申請,或由具下列資格之申請單位與藝術工作者、演藝團體合作提出申請計畫:
(一)經政府立案,從事藝文推廣活動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演藝團體、公司、行號。
(二)依法設立登記之民間表演場館、美術館、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等。
(三)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具有文化工作相關經歷著有成績,或具藝文專長及發展潛力且熟稔我國文化藝術環境之藝文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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