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大甲媽祖盃全國手球錦標賽

109年大甲媽祖盃全國手球錦標賽

報名時間: 2020-07-03 ~ 2020-08-05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手球協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主辦單位電話: 04-26866289分機127、04-26866289分機130

主辦單位Email:amber272120@yahoo.com.tw

壹、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109年 04 月 15 日臺教體署競( 一 )字第 1090012787 號備查辦理。

一、提倡健康體適能運動發展,提昇國內手球運動之技術水準。

二、融入地方文化特色之脈動,活絡宗教與體育文化結合發展。

三、 積極推動各級學校手球運動,促進校際、國際體育交流,普及各級學校運動人口。

四、 配合國家能源政策並協助台灣電力公司,宣導及推廣節約能源觀念與共識。

參、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臺中市政府。

肆、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手球協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伍、協辦單位:

臺中市體育總會、大甲鎮瀾宮、三清總道院、民峰集團、台萬工業、環瑋科技、永信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佐儀股份有限公司、李綜合醫院、大甲區公所、大甲區體育會、大甲區農會、大甲國中校友會、大甲高中、順天國中、華龍國小、西岐國小。

陸、贊助單位:

台灣電力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柒、承辦單位:

臺中市體育總會手球委員會、臺中市立大甲國中。

捌、比賽日期:

109年8月19日( 星期三 )~23日( 星期日 )計五天。

玖、比賽地點:

臺中市立大甲國民中學( 臺中市大甲區育英路186號 )

拾、比賽分組:

一、 公開男子甲組:各單位自由組隊,資格不限。

二、公開女子甲組:各單位自由組隊,資格不限。

三、公開男子乙組:民國83( 1994 )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參加。

四、公開女子乙組:民國83( 1994 )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參加。

五、U20男子組:民國89( 2000 )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六、U20女子組:民國89( 2000 )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七、U18男子組:民國91( 2002 )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八、U18女子組:民國91( 2002 )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九、U16男子組:民國93( 2004 )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十、U16女子組:民國93( 2004 )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十一、U15男子組:民國94( 2005 )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十二、U15女子組:民國94( 2005 )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十三、U13男子組:民國96( 2007 )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十四、U13女子組:民國96( 2007 )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十五、U12男子組:民國97( 2008 )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十六、U12女子組:民國97( 2008 )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十七、U11男子組:民國98( 2009 )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十八、U11女子組:民國98( 2009 )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十九、U10男子組:民國99( 2010 )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二十、U10女子組:民國99( 2010 )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拾壹、比賽時間:

一、 各組( 不含U11、U10 )比賽時間均為20’×20’中場休息5’。

二、 U11組比賽時間均為15’×15’中場不休息。

二、 U10組採5人制室內手球規則,時間10’X 10’中場不休息。

拾貳、參加資格:

一、公開組:

1.公開男女甲組:符合參賽年齡者皆可自由組隊參加。
2.公開男女乙組:( 106、108年 )全運會前6名、( 106、107、108年 )大專男女甲組前4名、
2019、2020東亞U22國家代表隊之選手,不得報名參加此組。

證明文件以上述各項比賽秩序冊為准。

二、 U10、U11、U12每人以參加一組一隊為限,不得重複報名;U13- U20及公開組每人得跨組參賽,但不得同組重複報名。

三、 證明文件:

1.球員應攜帶戶政機關出具之身分證或外交部核發之護照( 有效期內 )備查。
2.U10-U12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取得上述證明文件,得使用大會統一訂定之「無法取得身分證明之切結書」格式( 如附件一 )備查。
3.如遇與賽隊伍要求查證,其證明文件內容模糊無法辨認者一概不予採認,則視同未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不齊全者不得參加比賽,待證明文件備妥後,經大會競賽組查證無誤後始得參賽。

拾參、報名辦法

一、 日期:

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5日( 星期三 )止。

二、 人數:

每隊報名人數職員5名( 領隊、總教練、教練、管理、防護員各1人 ),隊員16人。

三、 繳交報名費:

1.報名參賽之隊伍應繳交報名費每隊新臺幣2000元整,一律使用匯票指名「臺中市體育總會手球委員會」。

2.報名後經大會抽完籤排定賽程,參賽隊伍如未出賽,所繳報名費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 支出後退還餘款。

四、 報名手續

1.使用大會製訂報名表( 如附件二 ),中華民國手球協會網站下載 www.handball.org.tw。
2.報名表請用電腦繕打後( 檔名請以報名單位名稱命名 )mail至 amber272120@yahoo.com.tw 信箱,並列印一份加蓋負責人及單位印信( 章 ),郵寄43749臺中市大甲區育英路186號( 李源坪主任收 )。
3.有關報名問題可逕洽臺中市大甲國民中學李源坪主任,電話:04-26866289分機127、130 or 0933-466683 or 0928-336587( 黃美娟小姐 )
4.各組球隊報名結果統一於109年8月7日公佈在中華民國手球網站及臺中市立大甲國民中學校網。

拾肆、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

1.採用中華民國手球協會最新修訂出版之規則;如規則解釋有爭議,以英文版為準。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以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2.各組各場次比賽適用例外規則如下所示:

( 1 ) 球員被判罰退場二分鐘時,均以退場一分鐘計算之。
( 2 ) 比賽時間內球隊暫停上下半場各一次,每次時間30秒鐘。
( 3 ) 非決賽階段( 冠亞賽之外 ),比賽終場結束兩隊比數相同時,採用驟死賽。
( 4 ) 決賽階段( 限冠亞賽 ),兩隊比數相同時,採上下半時各 5分鐘延長賽,比數再相同時採七公尺罰球各派1員直至勝負判出。

3.U10組的例外規則如下所示:

( 1 ) 採用國際手球總會2011年頒佈之規則適用於U10五人制室內手球規則。
( 2 ) 場地如附件。
( 3 ) 規則適用室內7人制手球規則。
( 4 ) 報名人數隊員12人( 最少8人 )職員3人。

二、比賽制度

1.隊數不滿四隊時,由大會聯繫相關隊伍採併組或取消該組比賽。
2.比賽賽制以循環賽制為主,大會得視報名隊數多寡另定賽制。
3.同一縣市參加2隊或2隊以上時,預賽第1場以不對戰為原則。
4.循環賽制時,種子1、2名以不排入第1場為原則。
5.種子:以中華民國108年大甲媽祖盃全國手球錦標賽前4名列為種子,出缺時不予遞補。
6.循環賽階段被取消球隊資格或無法完成全循環賽制之球隊,其成績不予計算,名次亦不予列入,該隊所遺之賽程一併取消。
7.裁判員配置:分組預賽及複賽採1人執法;準決賽( 8強 )到決賽( 冠亞軍 )採2人共同執法。

拾伍、賽程抽籤:

民國109年8月10日( 星期一 )上午10時30分假臺中市立大甲國民中學舉行,各組賽程8月12日公布於

1.中華民國手球協會官網 http://www.handball.org.tw
2.大甲國民中學官網 http://home.tjjh.tc.edu.tw/
3.臺中市體育總會手球委員會 https://www.facebook.com/Tachiahandball/

拾陸、比賽用球

一、 U12- U10採用MOLTEN 1號手縫合成皮手球。

二、 其餘各組採用MOLTEN 2、3號手縫合成皮手球,依規則辦理。

拾柒、技術會議、裁判會議

一、技術會議:109年8月18日( 星期二 )15時假臺中市立大甲國民中學活動中心舉行。

二、裁判會議:109年8月18日( 星期二 )16時假臺中市立大甲國民中學活動中心舉行。

三、 凡大會補充規定及修訂事項,均於領隊技術會議時公佈,概不另行通知。

拾捌、獎勵

一、 各組錄取前二名頒贈獎牌,另大會得視該組報名隊數多寡增減獎勵頒贈獎盃。
二、 各組冠亞軍隊伍頒發最佳球員獎各1人予以獎勵。

拾玖、申訴

一、 合法之申訴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以書面附繳保證金向大會競賽組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沒收充為大會經費。
二、 對於球員資格之申訴,需於大會訂定比賽賽程時間前 30 分鐘向競賽組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1.申訴時必須指定不合資格球員姓名以口頭申訴並繳交保證金( 1-3人 )新台幣3000元。
2.查證4名( 含 )球員以上時,需提出書面申訴書及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
3.被查驗之球員如有冒名頂替或偽造文書者,則由大會統一函送球隊所屬縣市政府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議處。

三、 比賽中如發現冒名頂替者,應即以口頭向裁判或技術委員提出,並於該場比賽結束後 30 分鐘內檢附申訴書向裁判長提出申訴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
四、 競賽爭議申訴案件,由競賽技術委員或裁判長裁定;選手資格申訴案件,由競賽組裁定。
五、 經申訴後,資格不符選手不得出賽,需於大會競賽組複驗後才得再出賽;提出複驗者需於大會訂定比賽賽程時間下一場次開賽前 30 分鐘申請,逾時申請者,視同放棄該場次出賽資格。

貳拾、比賽爭議之判定:

一、 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二、 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技術委員判決之,其判決為終決。
三、 非前述之爭議,由審判委員會裁定之。

貳壹、附則:

一、 開幕典禮謹訂於109年8月19日09:00於臺中市大甲國中活動中心舉行,請各球隊務必派員參加。
二、 本賽會統一辦理保險,各單位參加比賽務請辦理運動員保險。
三、 各單位參加本比賽經費請自理。
四、 所填報名參加本賽會之個人資料,僅提供本賽會相關用途使用。

貳貳、本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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