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詔安客庄共下尞」詔安客庄十景寫生藝文競賽

109年度「詔安客庄共下尞」詔安客庄十景寫生藝文競賽

 總獎金: 40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9-27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5-6960140(李小姐)、05-5342601轉6331(林小姐)

主辦單位Email:yunlinhakka@gmail.com

一、活動宗旨

地景承載本地人豐富的生活記憶,也形成外地人對本地的重要印象,具有深刻的意義。詔安客家文化館108年度已辦理完成「詔安客庄十景票選」活動,以開放提名、公開票選的方式遴選出代表雲林縣詔安客庄的十處景點,呈現雲林縣詔安客家的特色亮點。票選出詔安客庄十景之後,接續舉辦108年度「詔安客庄十景寫生藝文競賽」,吸引來自全臺各地學生的參與,也獲得良好回響。故本年度賡續辦理「109年度詔安客庄十景寫生藝文競賽」,希冀提供更多學生參與的機會,用畫筆記錄詔安客庄十景風采,藉以宣傳詔安客庄人文地景特色。

109年度「詔安客庄共下尞」詔安客庄十景寫生藝文競賽

本活動將針對詔安客庄十景規劃寫生藝文競賽系列,透過學生的畫筆來呈現詔安客庄之美,為詔安客庄留下美好的紀錄。本館將為獲獎作品舉辦特展,藉由參觀民眾的認知與回饋,再一次詮釋詔安客庄之美。本館也將為詔安客庄十景規劃特色遊程並進行推廣宣傳,以旅遊行銷雲林縣的詔安客庄景點與產業。

二、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
2.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3. 承辦單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客家研究中心

三、寫生主題與規範

1. 以詔安客家文化館票選出之十景為主,包含以下( 按首字筆畫排列 ):

( 1 ) 二崙來惠社區
( 2 ) 二崙故事屋
( 3 ) 二崙運動公園
( 4 ) 千巧谷牛樂園牧場
( 5 ) 西螺大橋
( 6 ) 西螺東市場、延平老街
( 7 ) 崙背奉天宮
( 8 ) 詔安客家文化館
( 9 ) 新庄開山宮、沙崙、七石雷
( 10 ) 廖元子公宗祠-崇遠堂

不在上述景點之內的寫生題材均不予報名參加。

2. 參賽者須統一使用主辦單位發放之專用四開圖畫紙,不得以其他紙張作畫,否則不予評分。專用圖畫紙可至下列地點索取:

( 1 ) 二崙故事屋
( 2 ) 西螺螺陽文教基金會( 延平老街文化館 )
( 3 ) 詔安客家文化館

3. 作品不得以電腦繪圖或合成。繪畫寫生顏料、媒材不限,水彩、油畫、水墨、粉彩、蠟筆、彩色筆、色筆等均可。
4. 參賽作品未曾公開發表或參賽過。
5. 參賽作品若有涉及下列情形,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收回獎金、獎狀,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1 ) 作品涉及抄襲、偽冒、侵犯他人著作財產權、非本人作品、冒名頂替參加等。倘若抄襲他人作品,參賽者需自行負責法律之責任,與本主辦單位無關。
( 2 ) 作品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之非法內容。

四、參加對象與數量

1. 凡對寫生繪畫有興趣者,且在競賽期間內具大學、高中、國中、小學在學學生身份者均可報名參加。

2. 每人參加作品不可超過3張,同一寫生對象不得重複送件。同一人得獎超過一次,以最高名次為主。

3. 組別共分為:國小1到3年級組、國小4到6年級組、國中組、高中暨大學組。

五、收稿時間與地點

1. 寫生藝文競賽收稿時間:即日起109年9月27日( 日 )下午18:00前。

2. 寫生藝文競賽收稿地點:

( 1 ) 雲林縣詔安客家文化館( 雲林縣崙背鄉民生路28之8 )。
( 2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客家研究中心(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

3. 得獎公布日期:暫訂109年10月21日( 三 )公布於詔安客家文化館官方臉書粉絲專頁/官方網站。

4. 得獎作品聯展日期:暫定109年11月份,於詔安客家文化館展覽,並於開幕茶會當日頒發得獎獎狀與獎品。

六、報名方式:

1. 參賽資料包含:「參賽作品」、「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

2. 報名表可郵寄、親送。郵寄者郵戳為憑,並以郵局掛號交寄,參賽作品若因郵寄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恕不負賠償責任。

( 1 )報名表( 附件一 )

 郵寄:637雲林縣崙背鄉民生路28之8號( 詔安客家文化館 收 ) 或 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客家研究中心 收 )
 E-mail: yunlinhakka@gmail.com

七、費用

全程免費。

八、評選與獎項

1. 評選

本活動所邀請之評選委員包含藝術、設計等領域之學者、專家給予專業評審與建議。

2. 獎項

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得依實際狀況酌減給獎名額。依據所得稅法之規定,將依獎項獎金辦理得獎者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

( 1 ) 高中暨大學組

 第一名,名額1名:新台幣5,000元之等值商品卷及獎狀乙張。
 第二名,名額1名:新台幣3,000元之等值商品卷及獎狀乙張。
 第三名,名額1名:新台幣2,000元之等值商品卷及獎狀乙張。
 佳 作,名額若干名:獎狀乙張。

( 2 ) 國中組

 第一名,名額1名:新台幣5,000元之等值商品卷及獎狀乙張。
 第二名,名額1名:新台幣3,000元之等值商品卷及獎狀乙張。
 第三名,名額1名:新台幣2,000元之等值商品卷及獎狀乙張。
 佳 作,名額若干名:獎狀乙張。

( 3 ) 國小學4-6年級組

 第一名,名額1名:新台幣5,000元之等值商品卷及獎狀乙張。
 第二名,名額1名:新台幣3,000元之等值商品卷及獎狀乙張。
 第三名,名額1名:新台幣2,000元之等值商品卷及獎狀乙張。
 佳 作,名額若干名:獎狀乙張。

( 4 ) 國小學1-3年級組

 第一名,名額1名:新台幣5,000元之等值商品卷及獎狀乙張。
 第二名,名額1名:新台幣3,000元之等值商品卷及獎狀乙張。
 第三名,名額1名:新台幣2,000元之等值商品卷及獎狀乙張。
 佳 作,名額若干名:獎狀乙張。

九、權利及義務

( 一 ) 權利

1. 獲選「109年度詔安客庄十景寫生藝文比賽」者,本館將製作推廣文宣摺頁及海報廣為宣傳。
2. 獲選「109年度詔安客庄十景寫生藝文比賽」者,本館將優先進行電視媒體、平面媒體、官方網站、本館社群網站宣傳,行銷詔安客庄景點。
3. 獲選「109年度詔安客庄十景寫生藝文比賽」獲獎者,將由雲林縣政府頒發獎狀表揚。

( 二 ) 義務

1. 獲選「109年度詔安客庄十大景點寫生藝文比賽」的作品即同意應配合參與縣府與本館舉辦之宣傳活動,未配合宣傳活動之作品本館有權利取消其獲選資格。
2. 本館對於所有參選作品均視同授予主辦單位進行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景點之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使用權。
3. 本館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參選者一旦參加本活動,則表示同意接受本辦法之約束。

十、活動聯絡資訊專線

1. 詔安客家文化館/05-6960140,聯絡人:李小姐。
2.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客家研究中心/05-5342601轉6331,聯絡人: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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