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第九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
一、活動宗旨
為獎勵教師發揮教育大愛精神,表揚其關懷弱勢學生努力克服困境,協助低收入戶學生成長學習,輔導學生偏差行為矯正,鼓舞學生挫折奮起有成並以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提振我國訓育教育工作者之專業精神,充分表現教師傳道、授業、解惑成人之美的具體成果,鼓勵致力於提升青少年德育及群育之推展、導引同學從事正當社團活動、促進學生課業與課外活動之平衡發展有顯著成效或貢獻,深受師生及社會家長所共同肯定之典範教師。
二、主協辦單位
(一)主辦單位:
懷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陳玲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中國青年救國團
(二)協辦單位:救國團臺北市團委會
三、推動及審議機制
(一)為公正辦理審議相關作業,設置「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由主辦單位聘請教育與社會碩望七人為委員,並敦請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
(二)委員會設置顧問二名、執行長一名,下設工作小組,承主任委員之命,辦理各項行政業務。
(三)為辦理遴選作業,由工作小組(9人)擔任初審工作,另由評審委員會聘請社會公正人士10名,組成複審小組,分別評審「幼兒園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特殊教育組」。決審小組由評審委員(7人)擔任。
四、選拔獎項及參與選拔資格
(一)遴選組別:分「幼兒園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特殊教育組」(特教學校或高中職以下學校設有特教班者)共五組。
(二)名 額:各組選拔10名,五組共計50名。另可視推薦情形,酌予增加10位名額,以表揚偏鄉及離島表現傑出之特殊案例。
(三)獎 勵:各組遴選不分名次,得獎者每名各獲頒獎狀、獎座乙座及獎金參萬元予以鼓勵。
(四)資格條件:接受推薦參與遴選之人員,須為中華民國現職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特教學校(班)教師或駐校服務之輔導教師、心理師、社工師、護理師(士)、營養師、教官、運動教練等教育工作者(不含代理教師),且服務年資滿五年以上,並具以下條件之ㄧ者:
1.能發揮愛心耐心、去關心協助弱勢學生解決困境,力爭上游,
有具體事實者。
2.能鍥而不捨,積極投入,輔導學生偏差行為矯正,具有愛心熱
忱,足以感人者。
3.能以教育愛心,感化學生、使遭挫折學生再生信心,正向積極
表現者。
4.能矢志教育志業,發揮教師傳道、授業、解惑成人之美之教育
大愛精神者。
5.從事社團或課外活動相關工作之輔導或指導工作,鼓勵弱勢學
生培養及投入正當休閒活動,熱心負責,具體成效者。
6.對推行學生品格教育或訓育政策成績卓著,有具體成效者。
五、推薦日期:
即日起至109年7月17日(星期五)止。
六、推薦相關作業:
(一)教師由學校推薦或相關人士推薦(如:校長、教師或教育相關團體),推薦學校或相關推薦人須填寫推薦表(如附件),並檢附被推薦人現職學校服務證明、個人簡歷及具體優異績效。
(二)推薦人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以供委員會參酌。
(三)相關表件,請至下列單位網址下載:
1.懷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http://www.hcf.org.tw)
2.中國青年救國團(http://www.cyc.org.tw)
3.救國團臺北市團委會(http://tpmtc.cyc.org.tw/)
(四)一律採通訊推薦,請於109年7月17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至「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
(地址:111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志清大樓
電話:02-2885-5766分機22胡苡吟輔導員)。
七、遴選程序:
(一)初審:109年8月3日(星期一)前,由初審小組依推薦資料分組進行書面審核,選出入圍教師晉級複審。
(二)複審:109年8月7日(星期五)前,由複審小組複審,完成複審工作。
(三)決審:109年8月21日(星期五),由決審小組決審,
確認得獎者名單。
八、頒獎時間(暫定):
109年9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
九、頒獎地點:
臺北市國賓飯店二樓國際廳(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63號)
十、活動洽詢:
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
【聯絡人】胡苡吟輔導員
【電 話】(02)2885-5766分機22
【E-mail】s110611@cyc.tw
【網 址】http://tpmtc.cyc.org.tw/
【地 址】111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志清大樓
十一、附則:
(一)各推薦單位對所推薦人員,在主辦單位核定前,有不適宜推薦之事情發生,請隨時通知主辦單位以停止其遴薦作業。
(二)經遴薦獲獎人員,如有資料不實經查屬實者,將撤銷其資格。
(三)頒獎典禮舉行日期視「新冠肺炎」疫情調整,若有變動將另行通知獲獎教師。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相關連結:
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相關競賽:
- 110年第十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110年第十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 推薦日期:110年4月19日起至110年7月16日止。 名 額:各組選拔10名,五組共計50名。另可視推薦情形,酌予增加10位名額,以表揚偏鄉及離島表現傑出之特殊案例。 獎 勵:各組遴選不分名次,得獎者每名各獲贈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狀及獎座乙座予以鼓勵
- 109年第九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109年第九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 推薦日期:即日起至109年7月17日(星期五)止。 為獎勵教師發揮教育大愛精神,表揚其關懷弱勢學生努力克服困境,協助低收入戶學生成長學習,輔導學生偏差行為矯正,鼓舞學生挫折奮起有成並以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提振我國訓育教育工作者之專業精神,充分表現教師傳道、授業、解惑成人之美的具體成果,鼓勵致力於提升青少年德育及群育之推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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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年第九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遴選程序: 一、初審:109年8月3日(星期一)前,由初審小組依推薦資料分組進行書面審核,選出入圍教師晉級複審。 二、複審:109年8月7日(星期五)前,由複審小組複審,完成複審工作。 三、決審:109年8月21日(星期五),由決審小組決審,確認得獎者名單。 頒獎時間:109年9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 頒獎地點:台北市國賓飯店二樓國際廳(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63號) 活動洽詢: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109年第九屆教育大愛菁師獎工作小組。 網站 http://ilntc.cyc.org.tw/
- 109年第九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依中國青年救國團台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中華民國109年4月24日(109)青北市動字第051號字第1090424051號函辦理。 109年第九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相關資訊如下述及附件: 一、遴選組別:分別為「幼兒園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特殊教育組」,請各校遴薦服務年資滿五年以上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報名參加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