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臺北市青年盃全國籃球錦標賽

109年臺北市青年盃全國籃球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9-18

主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588519

一、目的:

為提倡正當活動,聯誼情感、切磋球技,提升籃球運動技術。

二、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辨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籃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

內湖運動中心,星裕股份有限公司

六、競賽分組:

( 一 )青年男子組:中華民國公私立高級中學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 二 )青年女子組:中華民國公私立高級中學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 三 )青少年男子組:中華民國公私立國民中學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 四 )青少年女子組:中華民國公私立國民中學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七、比賽日期:

109年 9月 1日( 星期二 )起至109年9月15日( 星期二 )

八、球員參賽資格:

各組以中華民國各公私立學校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需具有就讀學校學籍之在學學生。

九、競賽制度:

( 一 )各組報名少於五( 不含 )隊以下者不舉行比賽。

( 二 )報名五隊( 含 )以下採單循環賽制。

( 三 )報名五隊以上採預賽分組,決賽單淘汰賽制。

十、報名方式:

( 一 )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24日( 星期一 )下午十七時止( 郵戳為憑 ),逾時概不接受。

( 二 )請以掛號郵寄:臺北市體育總會籃球協會

地址:臺北市信義路五段111號9樓之2。

電話:( 02 )27588519

( 三 )人數:球員報名最多十五人( 比賽登錄12人 )。

( 四 )報名手續:

1. 填寫報名單( 如附件 )。

2. 報名單須經領隊、教練簽名蓋章

3. 報名單上各項資料必須填寫完整( 連絡人E- MAIL )。

4. 繳交報名費各組每隊3500元( 包含意外險 )。

5. 未完成以上1至4項報名手續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十一、賽程:

( 一 )由本會按報名次序先後分組編排不得提出異議。

( 二 )各學校參賽球隊如在預賽時間上須特殊安排,請在報名表備註欄上註明,本會儘量配合。

( 三 )賽程於109年8月26日( 星期三 )前公布於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網站以及FB北市籃協專頁中。

十二、比賽地點:

台北市內湖運動中心8樓。

十三、比賽規則:

各組採國際學校體育總會I.S.F籃球規則。

十四、比賽用球:

採用星裕股份有限公司贊助之SPALDING比賽球。

十五、獎勵:

各組取前四名,由本會頒贈獎盃,報名隊少於五隊時取前三名。

十六、懲戒:

球隊一經報名不得棄權,違者除終止未完賽程外,並停止球隊參加本會所舉辨之比賽一年,學校球隊並函請主管機關議處。

十七、申訴:

各隊如有申訴事件,應由隊長在記錄簿上簽字,並且在該場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連同保證金新台幣五千元整送達本會審判委員會審查,申訴被受理時保證金退還,否則沒收充作比賽基金,審查結果以審判委員會之裁決為終決,不論勝訴或敗訴,不得再行申訴。

十八、附則:

( 一 )比賽球員應隨時準備身份證及學生證以備查驗,冒名頂替出場比賽者該隊以棄權論,並停止該隊參加本會所舉辦之比賽.並以偽造文書罪移送司法機關。

( 二 )本杯賽比賽期間如有對大會工作人員.職員有任何粗暴或不敬之行為除依籃球規則處分外.並移送司法機關。

( 三 )凡參加球隊之費用均由球隊自行負擔。

( 四 )各球隊應於表訂開賽時間前二十分鐘到場,並向記錄台辨妥出賽手續。

( 五 )凡參加比賽球員如果比賽球衣不符合規定將不得上場比賽。

( 六 )比賽時非本隊己報名之隊職員不得坐在球隊席上。

( 七 )臨場技術委員有權處理比賽中之所有技術問題。

十九、保險:

請各參賽球隊自行投保保險,如有意外發生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各參賽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二十、本規程經呈報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核准通過後實施依據辦理,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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