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花蓮縣蘭亭大會書法全國賽

109年花蓮縣蘭亭大會書法全國賽

 總獎金: 104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0-11-23 ~ 2020-12-04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主辦單位電話: 03-846-2860#565(鍾小姐)、03-846-2860#565(黃主任)

壹、 目的:

為傳承書法藝術,提倡書寫的生活美學,鼓勵全國學生及社會 人士,皆寫出一手好書法字,特舉辦本活動。

貳、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二、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三、 承辦單位: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小、花蓮縣壽豐鄉志學國小四、 協辦單位: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花蓮縣教育會、

花蓮縣書法學會名譽會長林岳瑩老師、花蓮縣立國風國中、花蓮縣鳳林鎮長橋國小、花蓮縣鳳林鎮大榮國小、花蓮縣光復鄉西富國小、花蓮縣瑞穗鄉瑞北國小。

參、 參賽對象:

全國在校學生及各界社會人士,依各組別報名參加。報名 錄取人數:各組別合計總數 400 人。

組別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高中( 職 )組 社會組

肆、 報名辦法:

109 年 11 月 23 日( 星期一 )上午 8 時起至 109 年 12 月 04 日( 星期五 )中午 12 時止,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 務必確認是否完成報名。

報名網址:花蓮縣蘭亭大會 https://art.hlc.edu.tw/lanting

伍、 競賽日期、地點及方式

一、 日期:109 年 12 月 26 日( 星期六 )下午 1 時整舉行。

二、 地點:花蓮縣立體育場( 小巨蛋地址: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23 號 )。

三、 本競賽採現場書寫之方式辦理,各類組別同時競賽,時間 60 分鐘。

四、 競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當場發放,一人一張用紙,皆以直式由右至左、由上而下書寫,免標點符號。

( 一 )學生組:以校為單位,採團體報名,請逕至網站填寫資料,完成後 請自行列印「報名表」;如欲修改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皆可於系統內修正。

( 二 )社會組:以個人為單位,採個別報名,請逕至網站填寫資料,完成 後,請自行列印「報名表」;如欲修改報名資料,請 於報名截止日前,皆可於系統內修正。

陸、 競賽須知

一、 109 年 11 月 23 日( 星期一 )於網站公告題目,報名截止後以掛號寄出賽程表及競賽證;109 年 12 月 16 日( 星期三 )前如未收到,請洽主辦單位查詢。

二、 檢錄注意事項

( 一 ) 學生組:以校為單位,請各校領隊依賽程表時程辦理檢錄,並請攜帶「報名表」、「教職員證明文件」,以供查考。

( 二 ) 社會組:請依賽程表時程辦理檢錄,並請攜帶「報名表」, 以供查考。

( 三 ) 競賽證一律貼於右手臂,以利核對身分,未帶競賽證者,不得進入試場參賽,務請留意。

( 四 ) 競賽皆有固定座位編號,請競賽員按照編號就座。

三、 開放場地座位查詢:預計 109 年 12 月 10 日( 星期四 )公告於花蓮縣蘭亭大會活動網頁( https://art.hlc.edu.tw/lanting )。

四、 書寫工具及內容:

( 一 ) 請自備書寫工具,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

( 二 ) 各組書寫內容與作品落款署名,請詳閱附件。

( 三 ) 宣紙規格:

1. 由主辦單位提供,皆以直式書寫。

2. 國小組四開( 寬 35 公分×長 70 公分 )宣紙,印有 28 格。

3. 國中組、高中( 職 )及社會組對開( 寬 35 公分×長 135 公分 )宣紙,印有 56 格。

4. 書寫過程如需更換紙張可向工作人員索取( 至多 1 張 )。

五、 每位參賽者限報名一組,禁止跨組參賽,冒名或重複報名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六、 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對作品有製作專輯、展覽、攝影、出版、宣導等權利,作為推廣文字美學之用,得獎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柒、 評審與獎勵

一、 由主辦單位聘請知名書法專家擔任評審。

二、 作品的整體布局、創意、功力、落款,皆為評審重要項目。

三、 每組錄取第一名 1 位、第二名 2 位、第三名 3 位、優選 5 位、佳作 5 位,每位得獎者頒發獎狀及獎金。( 如表 )

四、 獲獎名單於 110 年 01 月 08 日( 星期五 )於活動網站公布,並以專函通知。

五、 國小各組、國、高中( 職 )組前三名得獎者,頒發獎狀及指導老師獎狀( 若指導老師指導學生多名獲獎,則依參賽組別擇優頒發 )。

組別及名次 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高中組 社會組
第一名 2,000 2,000 2,500 3,000 5,000
第二名 1,500 1,500 2,000 2,500 4,000
第三名 1,000 1,000 1,500 2,000 3,000
優選 800 800 1,000 1,000 1,000
佳作 600 600 800 800 800

捌、 注意事項

一、 經報名確認,不可逕自更換競賽員名單。

二、 請各校給予承辦人員、帶隊老師及參加人員公( 差 )假、差旅費由各校相關經費支應。

三、 花蓮縣立體育場內禁止飲食,並請保持環境整潔。

四、 因受限場地,競賽結束後現場不提供清洗用具,由主辦單位提供擦拭紙清潔,並請競賽員自行攜回處理。

五、 競賽開始後,若有身體不適情形,請舉手並由工作人員陪同至醫護區進行初步處理( 嚴重者將送醫求診 );競賽時間內,競賽員得回座位繼續參賽,但不得要求延長競賽時間或補寫。

六、 競賽員不得攜帶行動電話( 手機 )、呼叫器及具有記憶和搜尋資料功能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場,違者取消競賽員資格。

七、 競賽員經判定取消參賽資格時,則同時喪失領取獎項資格。

八、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參與本次競賽員及觀賽者請務必配戴口罩,競賽當天配合量測體溫,當天體溫超過 37.5 度者,不可進入會場參賽或觀賽。

九、 如遇警報、地震,啟動緊急應變措施,遵守工作人員指示,迅速進行疏散。

玖、 聯絡方式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鍾凱蘋小姐:( 03 )846-2860 #565 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小黃依惠主任,電話:( 03 )852-4663#500

附件一:競賽規則

一、 競賽者應嚴守紀律不得擾亂試場秩序。

二、 請務必準時進入試場,競賽時間開始後超過10分鐘,不得進入該場次競賽場地。

三、 因不可抗力因素延誤入場者,始得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經大會審核確認後,得安排適當場次參與競賽。

四、每場次競賽開始或結束以音樂提醒,開始響( 此時開始音樂響 )則動筆,結束響( 此時結束音樂響 )則停筆並準備離場。離場時請將試卷放置於軟墊下,依引導人員指揮安靜離場。

五、 競賽時間為20分鐘,競賽者完成試卷請將試卷放置軟墊下,安靜遵守工作人員指揮由出口離場;為維護競賽場地秩序,開始後10分鐘內不得交卷。

六、 競賽時不得私下討論,有任何問題,請舉手發問,由工作人員協助解決。

七、 作品請按「題目」範例書寫,若有錯別字、簡體字、明顯塗改或代寫情形,將不予評審,不得異議。

八、 落款請依範例撰寫,若沒有學校或服務名稱,可自由落款屬名,未撰寫落款者,不予計分。

九、 請競賽者確實遵守各組別競賽書寫工具及字體,違者,不予計分。

十、 請自備書寫文具,不得在競賽場內向他人借用。

十一、 家長請至二樓觀賽區休息、觀賽,結束後請至等候區接送孩子。

附件二:落款範例

一、 國小低、中、高年級組:

格式:校名 年級 姓名

範例:花蓮縣洄瀾國小 ○年級 ○○○

二、 國、高中組:

格式:校名 年級 姓名

範例:花蓮縣奇萊國中 ○年級 ○○○

三、社會組:

格式:歲在庚子年仲冬書於蘭亭大會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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