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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證券商ETF及ETN競賽

109年證券商ETF及ETN競賽

 總獎金: 5000000

最高獎金: 400000

報名時間: 2020-05-04 ~ 2020-09-30

主辦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8101-3945

證交所與證券商公會、投信投顧公會及期貨商公會共同舉辦的109年證券商ETF及ETN競賽,即將於5月4日正式展開,競賽期間至9月30日止,獎項涵蓋交易競賽與造市競賽共7項大獎,總獎金高達500萬元。

證交所表示,首波得獎名單包括5月份ETF交易進步獎、ETN交易進步獎將於6月初公布。ETF、ETN交易進步獎為證券商於競賽期間每一月份與前一月份ETF或ETN交易金額之成長比率最高者,分別可獲得20萬元、10萬元獎金。證交所呼籲各證券商把握良機,積極參與及宣導ETF及ETN商品。詳細活動辦法可至證交所網站查詢。


109年證券商ETF及ETN競賽 活動辦法

主辦單位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

交易競賽

活動目的

為鼓勵全體證券商共同推廣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 ETF)及指數投資證券(Exchange Traded Note, ETN),增進投資人投資之意願,進而有效提升交易成長。

競賽期間

自109年5月4日至109年9月30日止,為期5個月。

獎勵金額

總獎金新台幣430萬元。

參賽資格

(一) 全體證券經紀商自動參賽,每一營業據點為一隊伍代表一參賽資格。
(二) 證券經紀商營業據點如終止營業,終止營業日起取消參賽資格。
(三) 證券經紀商營業據點因被合併或讓與,但為合併或受讓證券商留用而繼續營業者,該據點仍保有參賽資格(被合併或讓與前之交易併入競賽成績統計)。
(四) 新成立之證券經紀商營業據點,自開始營業日起自動取得參賽資格。

成績計算基準

(一) ETF交易金額=上市ETF買進成交金額+上市ETF賣出成交金額(包括零股、鉅額交易)。
(二) 臺股ETF交易金額=上市臺股ETF買進成交金額+上市臺股ETF賣出成交金額(包括零股、鉅額交易,臺股ETF係指追蹤臺股相關指數之ETF,但不包括槓桿型與反向型ETF)。
(三) 總交易金額=上市有價證券買進成交金額+上市有價證券賣出成交金額(包括零股、鉅額交易)。
(四) ETF交易帳戶數係採歸戶計算,即同一帳戶在同一交易日有數筆ETF交易或不同交易日均有ETF交易,均僅以1戶計算之。
(五) ETN交易金額=上市ETN買進成交金額+上市ETN賣出成交金額(包括鉅額交易)。
(六) ETN交易帳戶數係採歸戶計算,即同一帳戶在同一交易日有數筆ETN交易或不同交易日均有ETN交易,均僅以1戶計算之。
(七) 交易金額計算至以元為單位;交易占比計算至百分比小數點以下第3位,第4位四捨五入(例:1.56789%=>1.568%或1.34123%=>1.341%)。

競賽方式

交易競賽設立ETF交易貢獻獎、臺股ETF交易貢獻獎、ETF交易比重獎、ETF交易進步獎、ETN交易貢獻獎、ETN交易進步獎等6個獎項。

(一)ETF交易貢獻獎:

就競賽期間(109年5月4日至109年9月30日)之ETF交易帳戶數達150戶(含)以上者,取ETF交易金額最高排名前3名,頒發獎金及獎盃。

(二)臺股ETF交易貢獻獎:

就競賽期間(109年5月4日至109年9月30日)之ETF交易帳戶數達150戶(含)以上者,取臺股ETF交易金額最高排名前3名,頒發獎金及獎盃。

(三)ETF交易比重獎:

就競賽期間(109年5月4日至109年9月30日)之ETF交易金額達1億元(含)以上,且ETF交易帳戶數達150戶(含)以上者,取ETF交易金額比重(ETF交易金額/總交易金額)最高排名前3名,頒發獎金及獎盃。

(四)ETF交易進步獎:

1. 共分5個月份(109年5月、109年6月、109年7月、109年8月、109年9月)競賽,各月份成績獨立計算。
2. 就每一月份(109年5月、109年6月、109年7月、109年8月、109年9月)之ETF交易金額達2千萬元(含)以上,且ETF交易帳戶數達20戶(含)以上者,各月份取ETF交易金額占基準金額比例最高者,頒發獎金及獎盃。
3. 基準金額係為每一參賽者競賽月份之前一月份ETF交易金額,如競賽月份為109年5月,基準金額為109年4月之ETF交易金額。如未達2千萬元(包括新設立營業據點),則以2千萬元作為基準金額。

(五)ETN交易貢獻獎:

就競賽期間(109年5月4日至109年9月30日)之ETN交易帳戶數達50戶(含)以上者,取ETN交易金額最高排名前3名,頒發獎金及獎盃。

(六)ETN交易進步獎:

1. 共分5個月份(109年5月、109年6月、109年7月、109年8月、109年9月)競賽,各月份成績獨立計算。
2. 就每一月份(109年5月、109年6月、109年7月、109年8月、109年9月)之ETN交易金額達10萬元(含)以上,且ETN交易帳戶數達5戶(含)以上者,各月份取ETN交易金額占基準金額比例最高者,頒發獎金及獎盃。
3. 基準金額係為每一參賽者競賽月份之前一月份ETN交易金額,如競賽月份為109年5月,基準金額為109年4月之ETN交易金額。如未達10萬元(包括新設立營業據點),則以10萬元作為基準金額。

獎金內容

(一)ETF交易貢獻獎:共計3名(共70萬)
第一名:新台幣40萬元
第二名:新台幣20萬元
第三名:新台幣10萬元

(二)臺股ETF交易貢獻獎:共計3名(共70萬)
第一名:新台幣40萬元
第二名:新台幣20萬元
第三名:新台幣10萬元

(三)ETF交易比重獎:共計3名(共70萬)
第一名:新台幣40萬元
第二名:新台幣20萬元
第三名:新台幣10萬元

(四)ETF交易進步獎:每月1名,5個月共計5名(共100萬)
獎金:新台幣20萬元

(五)ETN交易貢獻獎:共計3名(共70萬)
第一名:新台幣40萬元
第二名:新台幣20萬元
第三名:新台幣10萬元

(六)ETN交易進步獎:每月1名,5個月共計5名(共50萬)
獎金:新台幣10萬元

得獎公告日期

(一) ETF交易進步獎、ETN交易進步獎前4次競賽月份,於競賽結束日後第三營業日公布於證交所臉書粉絲專頁。
(二) 其餘各獎項於頒獎典禮當日公布。
(三) 每週及每月之第一營業日於證交所臉書粉絲專頁分別公布截至前週及前月份各獎項暫列前10名名單。

得獎特別規則

(一) 如有參賽者同時獲得ETF交易貢獻獎、臺股ETF交易貢獻獎或ETF交易比重獎時,僅限領取其中金額較高之獎項,惟如得獎金額相同,則依ETF交易貢獻獎優先、臺股ETF交易貢獻獎其次之順序領獎,其餘獎項則由其他參賽者依名次序遞補領取。
(二) 如有任一獎項之所有參賽隊伍均未達得獎條件情形,則該獎項得獎者從缺。
(三) 若ETF交易貢獻獎最後競賽成績相同者,則再以競賽期間最後月份ETF交易金額高低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個月份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四) 若臺股ETF交易貢獻獎最後競賽成績相同者,則再以競賽期間最後月份臺股ETF交易金額高低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個月份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五) 若ETF交易比重獎最後競賽成績相同者,則再以競賽期間最後月份ETF交易金額占比高低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個月份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六) 若ETF交易進步獎最後競賽成績相同者,則再以該競賽月份最後營業日ETF交易金額高低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營業日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七) 若ETN交易貢獻獎最後競賽成績相同者,則再以競賽期間最後月份ETN交易金額高低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個月份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八) 若ETN交易進步獎最後競賽成績相同者,則再以該競賽月份最後營業日ETN交易金額高低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營業日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造市競賽

活動目的

鑒於流動量提供者對於促進ETF流動性之貢獻不可或缺,臺股ETF之績效報酬極具投資優勢,特舉辦臺股原型ETF造市競賽,期能鼓勵流動量提供者持續有效報價,促進臺股ETF流動性。

競賽期間

自109年5月4日至109年9月30日止,為期5個月。

獎勵金額

總獎金新台幣70萬元。

競賽標的

以近三個月(109年1月至3月)日均成交量不足三千張之所有臺股原型ETF為競賽標的,亦即排除「元大台灣50」、「元大高股息」、「富邦公司治理」、「國泰股利精選30」、「元大臺灣ESG永續」5檔ETF。

參賽資格

擔任競賽標的臺股ETF流動量提供者之證券自營商自動參賽。

參賽者應先符合之基本報價義務

(一) 如ETF前一次成交價為50元(含)以上,流動量提供者買賣報價價差應於百分之二以內,且符合前述報價範圍之數量應達一百交易單位(含)以上。
(二) 如ETF前一次成交價為50元以下,流動量提供者買賣報價價差應於百分之一以內,且符合前述報價範圍之數量應達一百交易單位(含)以上。
(三) ETF流動量提供者競賽期間符合(ㄧ)、(二)標準之有效報價日數,應達競賽期間交易日數百分之八十(含)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無條件捨去);除ETF前一次成交價達漲(跌)停價、開盤前(上午8:30至9:00或暫緩開盤前)、收盤前(下午13:25至收盤)及執行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期間外,流動量提供者買賣報價符合(ㄧ)、(二)標準之有效買賣報價存在委託簿時間間斷超過3分鐘,該日即排除有效報價日計算。
(四) 競賽期間ETF流動量提供者競賽期間買賣成交數量(ETF流動量提供者同一成交時間有買進及賣出數量者剔除相同數量部分)應達該檔ETF競賽期間買賣總成交數量0.5%以上,且ETF流動量提供者競賽期間有成交日數需達競賽期間交易日數百分之八十(含)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無條件捨去)。

成績計算基準

就符合上述基本報價義務之流動量提供者,以下列方式計算各檔ETF之造市分數:
(一) 有效報價之價差比率=(符合報價範圍之最高賣出申報價格-符合報價範圍之最低買進申報價格)/符合報價範圍之最高賣出申報價格。
(二) 有效報價日數占競賽期間交易日數比率=符合有效報價之交易日數/競賽期間交易日數。
(三) 買賣成交數量比率=ETF流動量提供者於競賽期間買賣成交數量/該檔ETF競賽期間買賣總成交數量;ETF流動量提供者同一成交時間有買進及賣出數量者,以買賣互抵後成交數量計算。
(四) ETF日均量成長率=(該檔ETF於競賽期間之日均成交量/該檔ETF於108年12月至109年4月之日均成交量-1)。
(五) 申購贖回張數占該檔ETF發行張數比率=(競賽期間申購張數+競賽期間贖回張數)/該檔ETF於109年4月份期末ETF發行張數。
*最大值:依上述各項指標分別計算各流動量提供者對各檔造市ETF之指標,取各項指標最大值
*最小值:依上述各項指標分別計算各流動量提供者對各檔造市ETF之指標,取各項指標最小值

計算因子 權重
(1-有效報價之價差比率)/(1-有效報價之價差比率最小值)x100 25%
有效報價日數占競賽期間交易日數比率/有效報價日數占競賽期間交易日數比率最大值x100 20%
買賣成交數量比率/買賣成交數量比率最大值x100 40%
ETF日均量成長率/ETF日均量成長率最大值x100 5%
申購贖回張數占該檔ETF發行張數比率/申購贖回張數占該檔ETF發行張數比率最大值x100 10%

競賽方式

造市競賽設立臺股ETF造市獎1個獎項。
各檔臺股ETF之流動量提供者,依上述成績計算方式將各計算因子加權計算各檔ETF造市成績;取成績最高排名前三名證券自營商,頒發獎金及獎盃。

獎金內容

臺股ETF造市獎:共計3名(共70萬)
第一名:新台幣40萬元
第二名:新台幣20萬元
第三名:新台幣10萬元

得獎公告日期

(一) 於頒獎典禮當日公布。
(二) 每週及每月之第一營業於證交所臉書粉絲專頁分別公布截至前週及前月份各獎項暫列前5名名單。

得獎特別規則

(一) 如流動量提供者為多檔臺股ETF進行造市,以成績最佳之一檔評比。
(二) 若該流動量提供者所造市之各檔臺股ETF造市成績之平均低於全體造市成績之平均,則不具得獎資格。
(三) 若最後競賽成績相同者,則再以競賽期間最後月份買賣成交數量比率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個月份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其他注意事項

(一) 主辦單位於活動期間每日中午12時前,於證券商申報單一窗口( https://brk.twse.com.tw/ )公布截至前一營業日各獎項之成績排名。
(二) 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或獎金價值超過1,000元者,主辦單位將填發扣(免)繳憑單予中獎人;另中獎金額價值達20,010元以上者,中獎人應負擔中獎金額10%所得稅,由主辦單位依法扣繳。
(三) 本活動參賽者應遵守證券市場相關法令及規章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並得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 倘本活動辦法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得依實際狀況修改、增加或刪除其內容。
(五)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之權利。


活動服務專線

臺灣證券交易所企劃研究部(02)8101-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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