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之優良教師選拔競賽

109年「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之優良教師選拔競賽

報名時間: 2020-07-20 ~ 2020-10-15

主辦單位: 東吳大學

主辦單位電話: 02-23111531轉2808

主辦單位Email:chiehyang99@gmail.com

壹、 目標

一、 選拔使用科技輔助自主學習與產出特色教學模式之優良教師( 團隊 ),製作教學應用教案與影音資料。

二、 鼓勵與獎勵教師使用數位學習平臺或使用新興科技發展之數位教學模式,進行特定學科( 或跨科 )之自主學習教學模式設計,並分享各校教師之推動成果。

貳、 活動單位

一、指導單位:

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

東吳大學

三、 承辦單位:

東吳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數位學習與教育研究所

參、 活動日程

日期 工作內容
109 年 7 月 20 日至 109 年 10 月

15 日

「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案與課程影音資料收件( 同意書 )與上傳

( 報名表與影音資料電子檔 )

109 年 10 月 16 日至 109 年 11 月 30 日 「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案與課程影音資料作品審查
109 年 12 月底前 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之優良教師選拔競賽成果發表會
公布「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之優良教師選拔競賽活動」得獎名單
頒獎與得獎者經驗分享

肆、 參選須知

一、參與對象:國小、國中、高中職教師或團隊( 不含學生 ),不得跨校組隊報名。

二、 參與選拔活動之所有資料皆須以創用 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版 )」標示授權。創用 CC 相關說明,請參考臺灣創用 CC 計畫 ( http://creativecommons.tw/ )。

三、 參選作品須保證所提供之內容未侵害或抄襲他人著作、未經刊登、非授權自其他人或單位之原創作品;若內容涉及侵權事宜、資料填寫不實等違反參選規定,而衍生出相關法律或賠償事宜,則由參選教師( 團隊 )自行負責,與活動單位無關,必要時得撤銷資格,並繳回得獎獎項等相關物品。

四、 參選作品須同意活動單位擁有參選作品使用權,其將運用於活動網頁及非營利之推廣。

五、 履行個資法第 8 條告知義務聲明:東吳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以下稱 SCU CSIM )執行 109 年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推廣應用計畫( 以下稱本計畫 )之「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之優良教師選拔競賽活動」,此選拔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之規定辦理,請參選教師( 團隊 )於填寫報名表暨著作權授權使用同意書時詳閱。

( 一 ) SCU CSIM 及教育部取得參選者的個人資料,目的在進行本計畫「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之優良教師選拔競賽」,其蒐集、處理及使用參選教師( 團隊 )的個人資料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 二 ) 本次蒐集與使用的資料如表單內文所列,利用方式為上網公告、媒體公布得獎名單,包括縣市、個人姓名及成果等。活動單位利用期間為永久、利用之地區、範圍與對象為教育部及相關單位。

( 三 ) SCU CSIM 及教育部蒐集之參選教師( 團隊 )個人資料,參選教師( 團隊 )依個資法第 3 條規定得向主辦單位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屬依法執行職務所必須保留者,得不依參選教師( 團隊 )請求為之。

( 四 ) 參選教師( 團隊 )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聯繫資料,惟參選教師( 團隊 )若拒絕提供上述資料,將無法受理本活動報名。

伍、 選拔活動說明

一、參選規則

( 一 ) 教案與影音內容須為執行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或產出特色教學模式、策略或工具之教學經驗與實施成果。

( 二 ) 本計畫定義的數位學習平臺須能支援以下的功能或服務:

1. 具學習地圖,可提供學生個別化學習路徑,幫助學生掌握自我學習進度。
2. 可支援教師備課和了解學習進度。
3. 可支援學生學習討論和互動。
4. 可搭配翻轉教學或自主學習等教學模式。
5. 可結合本部國教署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相關計畫教學。
6. 常見的平臺例如:因材網、學習拍、均一教育平台、臺北酷課雲、學習吧、Cool English等。

( 三 ) 教師可採個人或團隊形式報名參加;團隊人數上限為 5 人。徵件內容分為 2 組:

1. 自主學習平臺應用組:教師( 或教學小組 )在特定學科( 或跨科 )使用數位學習平臺作為自主學習策略的規劃、執行狀況及教學模式之實施成果。
2. 數位教學特色組:教師( 或教學小組 )在特定學科( 或跨科 )使用數位學習平臺作為自主學習策略並搭配新興數位科技或行動科技規劃特色教學模式之實施成果。

二、 參選資料

( 一 ) 參選教師( 團隊 )請於期限內上線填寫「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之優良教師選拔競賽報名表」( 請參考附件 1 )。
( 二 ) 參選教師( 團隊 )請於期限內繳交「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之優良教師選拔競賽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請參考附件 2 )。
( 三 ) 參選教師( 團隊 )請於期限內上傳「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案與課程影片」。教案可使用 doc/odt、ppt/odp、pdf 格式、影片檔案格式為 mp4,解析度為 720×1280 以上,片長以 15 分鐘內為限。

三、 收件與上傳說明

( 一 ) 「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之優良教師選拔競賽報名表」與「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案與課程影音資料競賽參選作品」上傳方式如下:

1. 參選教師( 團隊 )由作品第一作者為該作品主要聯絡人,該教師須至指定平臺填寫報名表並完成作品上傳手續,報名表及應上傳文件如附件1。
2. 上傳位址:網址 http://ctlapp.sys.scu.edu.tw/planapply/index.php/Grayscale ( 註冊後登入>作品上傳 )。
3. 上傳期限:109年7月20日至109年10月15日中午12點止。
4. 請注意:「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之優良教師選拔競賽著作權授權同意書」與「科
技輔助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之優良教師選拔競賽報名表」中提及之參選作品名稱需相同。

( 二 ) 「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之優良教師選拔競賽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收件方式請參選教師( 團隊 )簽署「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之優良教師選拔競賽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並於收件期限內( 109 年 10 月 15 日前 )郵寄正本至承辦單位( 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00 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 56 號東吳大學資訊管理系朱蕙君教授收。

四、 審查方式與標準

( 一 ) 由承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審工作。

( 二 ) 審查標準

1. 自主學習平臺應用組

項次 評分項目 評分重點 配分
1 教學理念的完整性 實施的學科及教學目標採用科技輔助自主學習的學科、內容與教學方式 30 分
2 教學品質及創新性 使用數位學習平臺的學習活動內容教師與學生在活動中使用數位學習平臺的程度科技輔助自主學習策略於課程應用之優勢學生對於教學活動的反應 50 分
3 影音資料品質與流暢度 影片品質是否清晰故事情節是否流暢 20 分

2. 數位教學特色組

項次 評分項目 評分重點 配分
1 教學理念的完整性 實施的學科及教學目標導入新興數位科技學習的學科、內容與教學方式 30 分
2 教學品質及創新性 使用新興數位科技導入學習活動內容教師與學生在活動中使用新興科技促進教學模式內容創新數位教學策略於該課程應用之優勢學生對於教學活動的反應 50 分
3 影音資料品質與流暢度 影片品質是否清晰故事情節是否流暢 20 分

五、 選拔方式

( 一 ) 經審查與推薦,預計 109 年 12 月底前公布「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之優良教師( 或團隊 )」得獎名單,由教育部頒發各組前 5 名獎狀,實際獲選作品數及公布時間得視實際件數及評審結果調整或從缺。

( 二 ) 獲選之教案與影音資料須授權提供本計畫及指定網站供全國教師觀摩。

陸、 其他

一、 活動主辦與承辦單位保有活動選拔辦法之解釋修改權利。

二、 教學模式得獎教師( 或團隊 )應配合活動單位參與相關會議及研習活動,分享推動經驗與成果。

三、 本活動實施計畫未竟事宜,將另行公告於計畫網站 ( http://ctlapp.sys.scu.edu.tw/planapply/index.php/Grayscale )。

四、 聯絡方式:

109 年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推廣應用計畫東吳大學資訊管理系
楊婕助理( 02-23111531 轉 2808, 0958-681-788, chiehyang99@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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