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全國田徑錦標賽暨排名賽

109年全國田徑錦標賽暨排名賽

最高獎金: 8000

報名時間: 2020-10-22 ~ 2020-11-04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田徑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782240

主辦單位Email:tpe@mf.worldathletics.org

一、主 旨:

積極推展田徑運動,增進田徑技術水準,培養田徑人才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新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田徑協會

四、承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體育處、新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

新北市體育總會、新北市立明德高級中學

六、競賽日期:

109年12月4日至12月5日( 星期五、六 )

七、競賽地點:

板橋第一運動場(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 )

八、 參加資格:

( 一 )參加選手須以縣市為單位報名參加,且在該縣市設籍者( 報名 結束前設籍 )。

( 二 )選手必須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九、 競賽項目與參賽標準:

如附表一

十、報名辦法:

( 一 )報名日期:自10月22日起至11月4日止,請至中華民國田徑協會網站報名。網址: http://www.athletics.org.tw/

( 二 )報名費:

1.每人300元( 含保險 ),請於11月4日前至郵局劃撥,並於劃撥單上註明單位、地址及報名人數。劃撥帳戶:10285863,戶名:中華民國田徑協會。

2.各報名單位請於劃撥單註明單位及報名人數,以利查核。

( 三 )報名項目:

各單位須達參賽成績之選手始可報名,每項目最多可報名三人,接力以一隊為限,每一運動員參加項次不限。

( 四 )各單位於網路報名完成後,須列印報名資料兩份,一份留存,另一份加蓋單位印章,於11月4日前郵寄至本會,以確認報名手續完成。( 本會地址:104台北市朱崙街20號602室 )

十一、 競賽程序:

各項競賽之編配,均由大會依據參賽成績以電腦編排之。

十二、 獎勵辦法:

( 一 )各項比賽前三名頒發獎牌乙面,前八名頒發獎狀乙紙,每個項目將於比賽後立即頒獎。

( 二 )各項比賽前八名按9.7.6.5.4.3.2.1得分計算,頒發男、女子組團體成績前六名錦旗乙面,若得分相同則按所得第一名較多者為優勝,依此類推。

( 三 )男、女子組總和成績前三名者,頒發總錦標獎。

( 四 )獎金:每項目取前3名且達獎金標準者始頒發獎金,第一名新台幣8000 元、第二名新台幣5000元、第三名新台幣3000元,接力項目以雙倍發放,獎金標準如附表二。

十三、 申訴:

( 一 )競賽爭議:

1.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之註明者,須以裁判員之判決為準。

2.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得以口頭向裁判長申訴;若 對裁判長的裁決尚有異議時,再依照本規程之規定在紀 錄組成績公佈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申訴書向大會仲裁 委員會提出申訴。

( 二 )申訴程序: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字以書面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正式提出,並以仲裁委員的判決為終決,提出申請書同時須先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叁仟元,若被仲裁委員會議決不成立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

( 三 ) 資格認定:若選手資格有疑問時,參加單位須備相關證明文件以備查驗。申訴需在檢錄結束前向競賽組提出,並儘可能提供相關證據資料。

( 四 ) 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教練、管理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判員。

十四.罰則:

( 一 ) 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取消其個人比賽資格及所有比賽成績。

( 二 ) 選手如不服從裁判員或行為不檢,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十五、注意事項

( 一 )報到日期:12月3日( 星期四 )14:00~15:00。

( 二 )報到地點:板橋第一運動場大廳(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 )。

( 三 )技術會議:12月3日( 星期四 )15:00於運動場視聽教室舉行。各單位須於技術會議時提出出賽名單,各單位若無法派人出席會議致使選手權益受損,責任自負。

( 四 )不出賽選手項目申請表( 各項目第一輪比賽 ),請在技術會議結束後( 16:00前 ) 提交第一天賽程或全部天數賽程的不出賽選手的名單與項目;另可在該項目比賽時間的前一天14:00前至競賽組提交不出賽選手的名單與項目。
提交不出賽選手名單與項目時不需任何證明,也不影響其他項目的比 賽資格。

( 五 )選手於比賽當天因身體不適或特殊事故無法出賽時,須檢具相關證明 文件提出書面申請,於檢錄前送交競賽組辦理請假手續。
經核准請假之選手,該請假賽次以後之當天各賽程均不得出賽,但次 日賽程可再出賽。 請假時未附上相關證明文件者視同棄權,取消其後續項目( 含接力 )的 比賽資格。

( 六 )田徑技術規則4.4 終止參加比賽( 資格 ):

( 1 )、最後確定出賽的選手,於比賽時未參加比賽。

( 2 )、通過合格賽或預賽、準決賽晉級之選手( 一定要出賽 ),未參加其 後比賽者。

( 3 )、無法以真誠的、努力的、公正的參與比賽者。
有以上之情形者,以棄權論處,取消其後續項目( 含接力 )的比賽資格。

( 七 )比賽有效時間:

( 八 )器材檢定時間:12月4~5日上午07:00-12:00送至田徑場器材室檢驗,撐竿跳竿請於比賽時間前50分鐘帶至比賽場地檢定。

( 九 )接力「棒次表」:各單位須於該項接力比賽時間90分鐘前,將接力「棒次表」交至競賽組( 須教練簽字確認 ),逾時則取消參賽資格。

( 十 )凡參加比賽之選手,在比賽全程中均需穿著胸前印有各單位中文名稱或簡稱之運動上衣( 背心 ) ( 字體須5公分x5公分以上 );另參加各項接力隊員之上衣式樣、前後主體顏色必須統一,褲子顏色 必須同一色系。

( 十一 )號碼布須妥慎保管,申請補發將酌收工本費100元。

( 十二 )10000公尺競走比賽時,選手被判罰3張紅卡時加計60秒,被判罰4張紅卡時即取消比賽資格。

( 十三 )單位名稱、選手姓名有誤,請在出賽名單上更正,並於技術會議結束 前交回競賽組,未更正者以致獎狀錯誤須更正重製,將酌收工本費100 元。

( 十四 )凡經參賽者簽屬肖像授權同意書,由大會進行本比賽之錄影、相片及 成績用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中華民國田徑協會指定網站與 刊物,作為活動宣傳使用。

( 十五 )所有參賽隊職員均應填寫組隊單位職員、選手個人資料授權書,並由 組隊單位留存備查。

( 十六 )退費:因故無法參賽須於賽前三週提出,扣除行政作業等所需支出 後退還餘款,逾期恕不受理任何退費。

十六、 保險:

1.人身保險:本賽會已依據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 6 條規定投保 300 萬元人身保險( 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 )。

2.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本會在現場設有必要的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所有參賽者投保每人新臺幣 300 萬元之公共意外險 ( 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

十七、 藥檢:

( 一 )參賽選手有接受運動禁藥檢測之義務,拒絕接受檢測或經檢測證實違規用藥者,除依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處理外,取消其參賽成績及所得之獎勵。

( 二 )參賽選手如須使用禁用清單所列藥物作為治療用途者,請依中華奧會運動禁藥管制治療用途豁免申請及審查作業要點辦理,於賽會舉辦1個月前向中華奧會提出「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相關資訊可參考:

1.年度禁用清單 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2.治療用途豁免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十八、 競賽規則:

依據世界田徑總會( WA ) 頒訂之2020~2021最新規則。

十九、 本會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電話:02-27782240、傳真:02-27782431 電子信箱: tpe@mf.worldathletics.org

二十、 核備文號:

本案經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 二 )字第1090023617號函核備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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