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臺中市市長盃武術錦標賽

109年度臺中市市長盃武術錦標賽

報名時間: 2020-08-24 ~ 2020-09-14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臺中市運動局臺中市體育總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26-965253

壹、主 旨:

倡導國武術運動,培養正當休閒活動,推行中華武術,發揚傳統文化。響應政府倡導全民體育,促進體育目的,增加運動參與人口,增強國民體適能,使武術運動向下紮根普及開展,迎合未來競技武術運動挑戰。

貳、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臺中市議會

參、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臺中市運動局、臺中市體育總會

肆、承辦單位:

臺中市體育總會武術委員會

伍、協辦單位:

臺中市立沙鹿高工、梧棲國中、竹林國小、沙鹿區體育會

陸、比賽時間:

109年09月27日( 日 ) ( 上午07:30報到、08:00領隊會議、08:30準時開賽 )

柒、比賽地點:

臺中市立梧棲國中活動中心( 臺中市梧棲區民生街12號 )

捌、參賽單位:

臺中市暨全國各級學校、國武術館、社會團體皆可報名參加。

玖、套路比賽組別:

1. 社會組 2. 高中組 3. 國中組 4. 國小高年級組 5. 國小中年級組 6. 國小低年級組 7. 幼兒組

散打比賽組別:

1. 社會組 2. 高中組 3. 國中組

拾、比賽類別及項目

一、第一類【競技武術】

( 一 )自選套路

1、區分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 高中組可跨組參賽 )

2、需繳交難度申報表

3、比賽項目:

( 1 )長拳、棍術、刀術、劍術、槍術。

( 2 )南拳、南刀、南棍。

( 3 )太極拳、太極劍。( 需搭配音樂 )

( 二 ) A組規定套路:第三套國際競賽套路

1、區分高中男子組、高中女子組 ( 國中組可跨組參賽 )

2、比賽項目:

( 1 )長拳、棍術、刀術、劍術、槍術。

( 2 )南拳、南刀、南棍。

( 3 )太極拳、太極劍。( 需搭配音樂 )

( 三 ) B組規定套路:第一套國際競賽套路

1、區分國中男子組、國中女子組 ( 國小組可跨組參賽 )

2、比賽項目:

( 1 )長拳、刀術、棍術、劍術、槍術。

( 2 )南拳、南刀、南棍。

( 3 ) 42式太極拳、42式太極劍。

( 四 ) C組初級套路 ( 乙組套路 )

1、區分國中男子組、國中女子組及國小男子組、國小女子組

2、比賽項目:

( 1 ) 長拳( 第三路 )、長拳( 側空翻 )、刀術、棍術、劍術、槍術。

( 2 ) 南拳、南刀、南棍。

( 3 ) 24式太極拳、32式太極劍。

二、第二類【傳統國術套路】

( 一 )拳術

( 1 ) 南拳( 羅漢拳、詠春、太祖拳、象形、洪、劉、蔡…… )

( 2 ) 北拳( 少林拳、查拳、華拳、炮拳、翻子、地躺、醉拳、猴拳…… )

( 3 ) 內家拳( 形意、八卦、太極、木蘭…… )

( 4 ) 基本拳術( 初級拳、五步拳、忠義拳、八式拳、復興拳 ) *限國小組報名

( 二 )器械

( 1 ) 短兵

( 2 ) 長兵

( 3 ) 雜兵

( 三 )對練( 2~3人 )

( 1 ) 性別不限,拳術、器械不拘

( 四 )團練

( 1 ) 需4人( 含 )~8人一組,性別不限。

( 2 ) 區分為拳術團練、器械團練

*套路報名同一人同一項目不得重複報名。

*傳統國術套路項目請務必註明套路名稱。

三、第三類【武術散打】

1、區分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

2、比賽項目:

【男子組】

1、 48公斤級:48公斤以下( 含48.00公斤 )

2、 52公斤級:52公斤以下( 含52.00公斤 )

3、 56公斤級:56公斤以下( 52.01公斤至56.00公斤 )

4、 60公斤級:60公斤以下( 56.01公斤至60.00公斤 )

5、 65公斤級:65公斤以下( 60.01公斤至65.00公斤 )

6、 70公斤級:70公斤以下( 65.01公斤至70.00公斤 )

7、 75公斤級:75公斤以下( 70.01公斤至75.00公斤 )

8、 75公斤級以上 ( 75.01公斤以上 )

【女子組】

1、 45公斤級:45公斤以下( 含45.00公斤 )

2、 48公斤級:48公斤以下( 含48.00公斤 )

3、 52公斤級:52公斤以下( 48.01公斤至52.00公斤 )

4、 56公斤級:56公斤以下( 52.01公斤至56.00公斤 )

5、 60公斤級:60公斤以下( 56.01公斤至60.00公斤 )

6、 60公斤級以上 ( 60.01公斤以上 )

拾壹、比賽規則:

一、套路規則:

1. 武術套路:採用國際武術聯合會最新修定認可的國際武術套路競賽規則。如套路不符,則不予評分,套路運動員必須完成套路內容所規定的動作,按規則中的難度評分方法與標準執行。競賽套路比賽時間依據國際武術聯合會2019年國際武術套路競賽規則規定,自選及國際第一、二、三套長拳類、南拳類、長短器械皆不得少於1分20秒。自選太極拳( 劍 )、第三套太極拳( 劍 )、 32式太極劍、42式太極劍以及傳統太極拳類等套路限3~4分鐘;24式太極拳4~5分鐘;42式太極拳5~6分鐘。自選太極拳套路、國際第三套太極拳配樂,請依照國際武術聯合會規定辦理,並於比賽時派人至音控台協助音控員播放音樂。

2. 傳統國術:採用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最新審定國際國術規則。如套路不符,則不予評分。不得演練亞洲武術聯合會及國際武術聯合會規定之套路,不符者不予計分。對練項目僅一人出賽者則取消資格。傳統國術套路時間限制3分鐘內,凡個人、對練套路皆不得少於30秒,如有個別規定依據規定處理;傳統內家拳,八卦拳類1至3分鐘。

二、散打規則:

1. 比賽採用國際武術聯合會2017年所修訂國際武術散打競賽規則,如對競賽規則的詮譯有爭議,則以中文版為準。

2. 本次散打比賽採用單敗淘汰制,各級別參賽,人數3人時採循環賽制。社會組每局淨打2分鐘,國高中組每局1分半鐘,局間休息1分鐘,三戰兩勝制。

三、裁判組成、評分:

1. 由大會聘任合格之武術裁判擔任( 需具備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核發證照 ),經大會籌委為審核確認,正式聘任為大會裁判。

2. 套路評分標準:去除最高分及最低分之無效分數後,其餘分數的平均為應得分,應得分扣除裁判長扣分後為最後得分。

最後得分相同時:

1.無效分平均值較接近最後得分者列前。

2.無效分平均值,高者列前。

3.無效分中,低無效分較高者列前。

4.如最後仍相同,則並列名次,下一名次空缺。

拾貳、比賽規定:

1. 套路服裝:選手須著符合武術競賽規則之服裝( 上身需有斜襟或有盤扣,下身燈籠褲之武術表演服裝 )。比賽服裝須繫腰帶,不符規定扣0.05分,內家拳術、兵器及 太極拳、太極劍除外。

2. 器械規定:比賽器械請自備

長兵器:初級棍不可低於自身眉高;槍術槍尖不得低於直臂上舉之掌指;其它長兵器立地不可低於自身身高。

短兵器:持握刀、劍之尖處不可低於耳;南刀以左手抱刀,刀尖不低於下顎;其他短兵器不可短於自身肘長,立地不可高於自身肩高。

雙兵器:限長於肘短於身高;近身兵器限長於掌短於肘;軟兵器限長於腰高( 不含把 )。

3. 散打規定:所有選手於過磅後統一抽籤,當天不得更換量級。統一於賽程第一天上午8: 00~8:30進行過磅。比賽時教練需在場指導,選手才能上場競賽( 依主任裁判宣佈比賽選手進場時,若指導教練無法出場,視同棄權 )。散打運動員須自備並穿戴符合國際武術競賽規則規定之拳套、護頭、護胸、護齒及護襠 ( 65㎏級別以下拳套為230克,70㎏級為280克 ),護襠必須穿在短褲內,護具未配戴齊全者,將取消參賽資格。使用無塗料3或5公尺手綁帶,其他貼紮皆需大會醫生同意。選手需準備2套服裝,須穿著同一色之上衣、短褲及護具。護具須為紅或黑/藍色。

拾參、比賽獎勵辦法:

一、個人獎:

1. 每組五人以上取前四名。前三名頒發獎牌及獎狀,第四名頒發獎狀。

2. 每組四人取三名。前三名頒發獎牌及獎狀,第四名頒發獎狀。

3. 每組三人取二名。前二名頒發獎牌及獎狀,第三名頒發獎狀。

4. 每組二人取一名。前一名頒發獎牌及獎狀,第二名頒發獎狀。

5. 每組一人參賽項目為示範賽,頒發獎狀不頒發獎牌。

二、團體獎:( 一 )報名單位需報名10項次比賽項目以上。

( 二 )團體總錦標頒發採積分制,金牌4分銀牌2分銅牌1分,計算各單位所得各項目總積分。一人參賽項目,不列入團體積分。

( 三 )臺中市各單位區分為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頒發武術團體總錦標、國術團體總錦標,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及獎狀。該組報名團體未達三隊者,則取一名頒給獎盃及獎狀。

( 四 )外縣市參賽單位,頒發武術團體總錦標、國術團體總錦標,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及獎狀。該組報名團體未達三隊者,則取一名頒給獎盃及獎狀。

三、頒獎時間:賽後立即頒獎,請攜帶選手證領獎。

四、教育人員獎勵:市立中小學教育人員指導學生參加各項競賽或辦理各項活動,教育局得予獎勵,其獎勵方式如市府公告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辦理。

拾肆、比賽成績公告:

活動結束一週後,函發大會上級指導單位並公告於報名系統網站。

拾伍、申訴:

凡在比賽中發現有違反競賽規則或冒名頂替及成績登錄與計算錯誤時,於事件發生三十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提出並繳交保證金5,000元具名以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裁決為終決,若申訴成立,則退回保證金。

拾陸、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109年08月24日至109年09月14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費用:套路每人每項300元、對練400元、團練800元。散打每人每項500元。

三、報名方式:( 一 )請登入本次賽程網路報名作業系統填寫相關資料,若有相關報名問題請洽電話:0926-965253 LINE ID:sanshouke 徐永科老師

報名網址: http://www.sinyu.idv.tw/games/2020092702/ 或掃描QRcode登入報名

( 二 )組隊規定:

1. 每單位12人以上可設領隊一人、管理一人、教練一人,每單位 6 人以上,可設領隊一人、教練一人;不足 6 人設領隊或教練一人,負責與大會接洽事宜。

2. 選手不得跨兩個單位報名。每人可報名多種套路項目,但每種單項以報名一次為限。

3. 參賽運動員健康狀況由各代表隊自行審核,請檢附健康申明書並由各隊負責人簽名或蓋章,作為確認依據。

4. 參賽隊職員均有提供中午便當一份,請於報名系統中註明葷素,同一位領隊教練如有擔任其他單位職務者,以一份為限。( 選手人數12人以上提供

隊職員餐點三份,選手人數6人以上提供隊職員餐點二份,選手人數5人以下提供隊職員餐點一份 )

( 三 )郵寄資料:網路報名完成後需將以下資料於109年09月11日前郵寄,報名手續方屬完成。

1. 各單位參賽切結書

2. 難度申報表( 自選套路 )

3. 匯款證明

4. 旅遊史調查表

郵寄地址:臺中市立沙鹿高工體育組 王詩宏老師 收( 433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823號 )

四、繳費方式:請匯款至大甲區農會 帳號:87101-01-008350-1金融機構代號 871-0019 ATM轉帳代號 871 戶名:臺中市體育總會武術委員會

拾柒、注意事項:

一、領隊會議:109年09月27日上午 8 時。

地點:臺中市立梧棲國中活動中心,不另行發文通知。

二、各單位應依照大會規定手續辦理參加事宜,應以學校或團體單位名稱報名,比賽中臨時向大會報名參加者,概不受理。

三、比賽程序及比賽賽程一經大會排定,選手不得要求更改提前或延後。

四、大會賽程時間因故重疊,選手未能即時出賽時,由該隊領隊或教練向檢錄員申請賽序調動,調整至最後一位出賽,但如該賽程已經結束而未能及時出賽者,仍視為棄權,不退還報名費。

五、選手出場時應出示具相片身份證明文件或選手證接受檢錄入場,非當場次選手禁止進入比賽場地。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驗屬實除取消資格及各項成績,收回已發給之獎牌及獎狀,並發文參賽單位所屬上級體育會及教育局。

六、各單位應依照大會規定準時報到入座並尊重會場秩序,比賽場地除該場次選手及隊職員以外均不得入內。觀眾及家長請在觀眾席觀賽。並保持比賽場所肅靜,嚴禁吸菸及嚼檳榔。請自行做好垃圾分類及場地之清潔維護等環保工作,未依規定經大會示意未改善,扣團體成績5分。

七、選手應穿著正式比賽規定之武術服裝,不得頭上纏布巾、赤膊,穿著內褲、汗衫、襯衫、皮鞋、或奇裝異服,如有違反情事,不得登場比賽。在比賽場地不得發出無意義之聲音,或做妨礙會場秩序之言行,如違背規定則取消其比賽資格。

八、為落實參賽者、家長及工作人員防疫工作,避免疫情傳播,依「嚴重特殊傳染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定。

基本防護規定:

( 一 ) 參賽人員應主動聲明 14 天內中港澳相關旅遊史,如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實施之對象者,禁止參加比賽;另「自主健康管理」者,應依照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管理措施,並配合大會規定防護措施辦理。

( 二 ) 倘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應主動向單位主管或負責人員報告,並建議就醫診療及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

( 三 ) 參賽者應使用個人專屬兵器及服裝,避免使用共同兵器及服裝造成接續使用者可能感染之風險。

( 四 ) 競賽會場不進行頒獎典禮,各項目廣播唱名至典禮組領取獎牌獎狀,不對外開放非競賽相關人員入場,僅參賽者、大會工作人員( 含裁判 ),陪同參賽者需依照進場流程完成量測戴口罩入場。

比賽期間防護措施:

( 一 ) 各比賽場館應設置醫療組( 站 )及聘用醫師、護理師與救護車輛備用,以供緊急醫療診斷及協助。

( 二 ) 各比賽場所應備妥額溫槍、備用口罩( 僅供緊急使用 )、乾洗手液或其他洗手用品( 含肥皂或洗手乳等 )。

( 三 ) 進入會場前,需實施體溫量測,參賽者依個人需求自備口罩;檢錄區依各比賽性質設置於室內或室外,務必確實規劃動線之安排,並落實防護措施。

( 四 ) 參加比賽學生,倘於比賽當日經體溫量測達攝氏 38 度以上,轉請賽場醫護組( 站 )協助診斷,及安排獨立休息場所,並調整參賽順序至該場次最末位。

( 五 ) 參加比賽學生,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實施對象之「自主健康管理」未滿 14 日者,應確實評估是否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如有症狀則不可參賽;無症狀者,依規定配戴口罩參加比賽,或得調整參賽順序至該場次最末位,並於比賽上場時暫免配戴口罩,場次結束仍應立即依規定配戴。

( 六 ) 大會工作人員,應每日實施體溫量測,並建議配戴口罩,若有發燒情況,立即停止工作。

( 七 )每場次安排環境清潔及加強廁所消毒工作,針對現場人員經常接觸之表面,應有專責人員定時清潔,一般的環境應至少每天消毒 2 次;室內集會活動場所應保持空氣流通及環境整潔,並持續監控環境空氣流通與換氣情形。

( 八 )嚴禁隱匿旅遊史及個人身體症狀,如經查明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並依中央疫情通報作業規定,通報主管機關及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理。

拾捌、 本辦法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拾玖、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宣佈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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