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高雄市環境教育繪本徵選

得獎名單 得獎作品
109年度高雄市環境教育繪本徵選

 總獎金: 10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2020-05-04 ~ 2020-05-29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主辦單位電話: 07-7351500

主辦單位Email:s14115265@recycle.com.tw

一、活動名稱

高雄市環境教育繪本徵選及推廣計畫

二、活動目的

透過遴選及表揚過程中,選擇出適合幼兒園學童閱讀之優良環境教育讀物,透過圖書讓幼兒園及醫療院所等廣為宣傳,鼓勵其運用環境教育繪本並研訂推廣方式,打開幼兒環境保護視窗。

三、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二) 承辦單位

磐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活動內容

(一) 參與對象

凡對環境教育及繪本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為鼓勵創作,可獨立完成或組隊一起共同創作,每件報名最多以5人為限,恕不接受已出版或曾在其他機關(構)等舉辦之競賽活動獲獎之作品參賽作品。)

(二) 作品閱讀對象:

學齡前幼童。

(三) 高雄市在地特色,符合環境教育議題,以「貼近生活、淺顯易懂」的文圖,提昇幼童、群眾對於環境議題的敏感度,可參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 年度「永續地球年」。

(四) 作品規格:

1. 作品需為原創、未得過獎項作品,圖片需取得授權。請勿抄襲、複製、仿冒他人或已公開發表之作品(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

2. 作品尺寸以A4(210mm*297mm)為限,橫式、直式由創作者擇定。橫式、直式皆左翻,文字編排由左至右(注意:內容請勿以橫式、直式交錯呈現)。

3. 內容頁數須超過10頁以上,含封面、封底設計,總頁數不得超過34 頁(不含蝴蝶頁)。

4. 電腦繪圖者,請於建立檔案初始將色彩模式請設定為「CMYK」,解析度設定「300 像素/英寸」或點陣特效設定「300 ppi」。請用「JPEG」與「PDF」檔案格式交件。檔名設定:頁碼『書名_作者』,範例:1「三隻小豬_王小明」。

5. 內容僅限平面創作、創作媒材不拘。

6. 文體內容須為全部中文或部分中文,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7. 繪圖原稿不得出現:作者署名、頁碼、任何文字包括故事內容。

8. 樣書故事內容文字請加注音符號並以打字方式呈現。

9. 電腦繪圖及手繪圖稿參賽者請將檔案掃描轉成PDF檔,並存入光碟內一併繳交。

(五) 收件方式

1.      收件日期:109年5月4日至109年5月29日止。

2.      收件一律採紙本寄送

(1) 郵寄處(郵戳為憑):

收件單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地址:83347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2) 寄送資料內容(請將附件4-檢送報名信封封面,黏貼於寄件信封外部):

n 報名表(附件2)

n 參賽同意書(附件3)

n 檢送報名信封封面(附件4)

n 參賽作品(裝訂成冊之作品原稿(純圖)及樣書(原稿圖+文字內容)各1份)

n 參賽作品電子檔光碟片

n A4尺寸回郵信封一個(貼足郵資)

(六) 評選方式

1.      第一階段(程序審查):由主辦單位初步審查比賽之相關資料完整性、創作主題方向及作品格式,若符合參選條件,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參選作品報名成功。

2.      第二階段(專家評選):聘請5位專家學者(具兒童文學、兒童教育、環境教育等領域背景),成立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審會議選出各組優良作品,評審委員評定之總分,轉換成名次後,依序位法排序。加總每位委員排序後,排列名次。入選順序之決定以總序位(由低至高)排列為準,如有同序位者,則以總得分高者排序在前,如總得分相同者,再以其獲得序位1之次數多者排序在前,依此類推。

項目 權重 內容說明
主題切合性 40% 作品名稱與內容切合徵選主題。
構圖與美感 30% 繪圖技巧、配色、整體視覺構圖。
圖文表達力 20% 內容流暢完整具教育啟發性。
創意性 10% 內容精彩豐富並具體表現與高雄在地環境的關聯度、具原創性及啟發性。

(七) 作品審查

作品評審作業及得獎名單公布:本創作比賽結果將於109年7月15日前公布,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局保留修改或調整公布時間之權利,得獎名單將刊登於高雄市環境保護局(https://www.ksepb.gov.tw/)。

(八) 參加競賽作品獎勵辦法

獲選得獎者,將頒發獎品(禮券)及獎狀乙張,另得獎之作品將由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廣為推廣,並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之「109 年環境教育繪本嘉年華會」展出。

名次 獎品

社會組

第1名 獎金伍萬元禮券、獎狀1張
第2名 獎金參萬元禮券、獎狀1張

獎狀2張

獎狀2張

第3名 獎金壹萬伍仟元禮券、獎狀1張

獎狀2張

獎狀2張

佳作 獎金伍仟元禮券、獎狀1張

(九)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並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令之情事,如有違反,則取消參賽資格,追繳獎勵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2. 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請勿同時投遞參與其他相同性質競賽,若同時參加或獲得其他競賽獎項,本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之權利。

3. 為擴大環境教育推廣,獲獎作品應同意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及非營利使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形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主辦單位並得授權第三人利用,進行電子書、數位化典藏、重製、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提供讀者進行免費下載、列印、瀏覽等服務之行為。且同意除獎項之獎狀及獎品外,不索取其他任何費用或報酬,並不得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行使著作人格權,決無異議。

4.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將開立年度扣繳憑單予本活動獎項得獎者,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 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0 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就中獎所得扣繳10%稅額。)

5. 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護照或居留證影本(團體創作得獎者請依報名表填寫主要創作者交付),若得獎者經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

6. 獲奬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勵品分配。

7. 參賽者若未滿20歲,應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填寫同意書,若無法提供者,視同規格不符。

8. 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選或獲獎資格,自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勵品。

9. 主辦單位將對參選作品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本次活動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本案委辦單位: 磐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鍾融雙小姐,電話:07-7331542,信箱 : s14115265@recycl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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