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第三十屆會長盃全國溜冰錦標賽(曲棍球)

109年第三十屆會長盃全國溜冰錦標賽(曲棍球)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8-30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台灣體育總會滑輪溜冰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35-218-390

主辦單位Email:c40937@yahoo.com.tw

主旨:

為慶祝中華民國建國109年紀念,暨推展青少年體育,落實體育向下紮根之政策提倡正當之休閒運動,特舉辦中華民國第三十屆會長盃全國溜冰錦標賽,藉以提昇溜冰運動風氣,達到全民運動之目的。

一、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桃園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台灣體育總會滑輪溜冰協會

三、承辦單位:

桃園市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

智能動感有限公司、龍潭渴望園區、東浩媒體科技公司、竹北國民運動中心

五、競賽日期:

109年10月5日( 一 )~109年10月11日( 日 )共7天

六、競賽地點:

龍潭渴望園區會館( 室內體育館 )、竹北運動中心

七、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30日截止

八、領隊會議:

龍潭渴望園區體育館或竹北運動中心,晚上8:00,日期另行公告。

( 一 )聯絡方式:

項目 聯絡人 電話 電子郵件
曲棍球 邱根欉 0935-218-390 c40937@yahoo.com.tw

九、報名規則:

( 一 )報名方式:一率採取網路報名
1.請至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官方網站報名

報名網址: https://www.rollersports.org.tw/
2.繳費流程:本次賽會採用網路報名,網路報名完成後憑虛擬帳號可去各通路繳費( 例如:銀行臨櫃匯款、ATM轉帳、網路銀行轉帳 ),請依指示在報名截止日前進行繳費,其他方式一律不受理,若未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繳費則視同未完成報名,將自動刪除該筆報名資訊,當事人不得異議。

3.領隊會議時接受報名錯別字最後訂正,領隊會議後獎狀須於賽程結束一週內交由各縣市委員會至大會統一修改,每張收取工本費100元。

( 二 )退費流程:

1.若因個人因素完成報名無法參賽者,請於領隊會議前提出,並檢附證明,退費機制將扣除行政費30%後,於賽後統一由本會辦理退還手續。

( 三 )身分證明文件:

1.縣市溜委會組:

●少年、青少年: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都可( 以戶籍所在地為主 )
●青年、公開:球員證( 以球隊註冊為主 )

2.校隊組:學生證影本或附有相片之在學證明。
*上述證明文件報名時不必繳交,但請各單位領隊、教練務必備妥帶至比賽場地於該單位選手得獎時,大會得抽驗之,若無法提出有效證明文件時,大會有權取消該選手得獎資格。

( 四 )報名費:
1.每隊9,000元

十、競賽項目:

( 一 ) 並排溜冰曲棍球( RINK HOCKEY ):每隊最多可報12人( 含3守門員 )

競賽項目組別與參賽資格:

( 1 )國小組 ( 2 )國中組 ( 3 )高中組 ( 4 )公開組

2005/12/31

以前出生

( 5 )女子組

2005/12/31

以前出生

【注意事項】:

1.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

2. 社會組、女子組以縣市溜冰委員會名稱報名參賽。

3.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社會組,男女可混合組隊,但須參加男子組比賽。

4. 隊員:最多12名( 含守門員3名 )

( 1 )守門員3名,球衣號碼1號或99號任選之。
( 2 )球員不得超過9名,球衣號碼由1至99號中任選之。
( 3 )所有參賽球員需著手套、護膝、護脛,始得下場比賽。
( 4 )下所有組別以原本報名人數為主,不能增加人數,但在該組別第一 場比賽前可 申請更換球員,以第一場賽事名單為主。
●更換球員只能照報名比賽人數比例更換 例:5~8 位可更換一位、9~12位可更換二位
5. 球衣:每人須準備兩套不同顏色球衣,前後須用明顯顏色標出號碼。

6. 比賽制度:

( 1 )時間:
A.時間:1.社會、高中、女子組:上下半場各十七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2.國中組:上下半場各十三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3.上下半場各十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B.缺席裁定:比賽時間到達後,五分鐘內如有隊伍未達規定人數( 五名 ),則裁定另一隊以五比零獲勝。
C.報名隊數達5隊以內時,該組採單循環賽。
E.報名隊數達5隊( 含 )以上,該組採預賽分組循環或雙敗淘汰制。
F.比賽預賽採積分制:勝隊3分、平手1分、敗隊0分。
G.循環賽事積分相同,首先比較彼此對戰勝負,若是平手,再比較失分總和,若再相同,比較犯規數。
H.各組的參賽選手報名時不須繳交身份證明文件,但請各領隊、教練仍須備妥相關証明文件正本至比賽現場備查,若大會檢驗時無法提出有效證明文件時,大會將取消該選手參賽、得獎資格。( 如已完成賽事,則取消該隊參賽成績 )
I.本會收到球隊報名紀錄時,便視同該單位完成報名,如無故取消或不參加比賽,將處該隊教練、及其所屬全部球員禁止參加本會所主辦之賽事與活動1年。
J.比賽規則: 除上述規則外,本競賽規程若有未盡事宜,則依國際最新規則解釋之。
( 二 )直排溜冰曲棍球Inline Hockey:每隊最多可報16人( 含2守門員 )競賽項目組別與參賽資格表:

組別 備註
( 1 )幼童組 限2013/8/31後出生者
( 2 )國小A組 國小四、五、六年級
( 3 )國小B組 國小一、二、三年級
( 4 )國中組
( 5 )高中組
( 6 )大專組
( 7 )縣市溜委女子組 2004/12/31以前出生
( 8 )縣市溜委公開組 2004/12/31以前出生
( 9 )縣市溜委少年低年級組 以國小一、二年級在學學生為限
( 10 )縣市溜委少年中年級組 以國小三、四年級在學學生為限
( 11 )縣市溜委少年高年級組 以國小五、六年級在學學生為限
( 12 )縣市溜委青少年組 以國中在學學生為限,男女可混合組隊
( 13 )縣市溜委青年組 以高中在學學生為限,男女可混合組隊

【注意事項】:

( 1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大專組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
( 2 )少年組、青少年組、青年組以縣市溜冰委員會名稱報名參賽。
( 3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公開組、大專組、青年組、青少年組、少年組,男女可混合組隊,但須參加男子組比賽。
( 4 )幼稚園限2013/8/31後出生者
( 5 )隊員:最多16名( 含守門員2名 )

1.守門員2名,球衣號碼1號或99號任選之。
2.球員不得超過14名,球衣號碼由1至99號中任選之。
3.所有參賽球員需著手套、護脛、安全帽、護肘,始得下場比賽。
國中以上:手套、護脛、安全帽、護肘,始得下場比賽。
國小以下:手套、護脛、護胸、安全帽、護肘,始得下場比賽。

( 6 )下所有組別以原本報名人數為主,不能增加人數,但在該組別第一場比賽前可申請更換球員,以第一場賽事名單為主。
●更換球員只能照報名比賽人數比例更換 例: 5~8 位可更換一位、9~12 位可更換二位、13~16 位可更換三位

( 7 )球衣:每人須準備兩套不同顏色球衣,前後須用明顯顏色標出號碼。
A.時間:1.公開、高中、女子、青年組:上下半場各十七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2.國中、青少年組:上下半場各十三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3.國小、少年、幼稚園組:上下半場各十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B 缺席裁定:比賽時間到達後,五分鐘內如有隊伍未達規定人數( 五名 ),則裁定另一隊以五比零獲勝。
C.報名隊數達5隊以內時,該組採單循環賽。
D.報名隊數達5隊( 含 )以上,該組採預賽分組循環或雙敗淘汰制。
E.比賽預賽採積分制:勝隊3分、敗隊0分。
F.循環賽事積分相同
●二隊積分相同( 二隊互相比較 ):首先比較最多勝場,若是平手,再比較部分得失分差,若再相同,比較總得失分差,若再相同,比較失分差,若再相同,比較得分,若再相同,實施三對三PK分出勝負。
●三隊積分相同( 三隊互相比較 ):首先比較彼此對戰勝負,若是平手,再比較最多勝場,若再相同,比較得失分差,若再相同,比較失分差,若再相同,比較得分。
G.各組的參賽選手報名時不須繳交身份證明文件,但請各領隊、教練仍須備妥相關証明文件正本至比賽現場備查,若大會檢驗時無法提出有效證明文件時,大會將取消該選手參賽、得獎資格。( 如已完成賽事,則取消該隊參賽成績 )
H 本會收到球隊報名紀錄時,便視同該單位完成報名,如無故取消或不參加比賽,將處該隊 教練、及其所屬全部球員禁止參加本會所主辦之賽事與活動1年。
I 比賽規則: 除上述規則外,本競賽規程若有未盡事宜,則依國際最新規則解釋之。
J 直排輪曲棍球每位球員必要穿著外褲比賽,違者不得上場。( 幼稚園除外 )
K 球衣顏色分別,主場淺、客場深
L直排輪鞋三輪、四輪、五輪均可,只要底座有輪孔就必須有輪子( 含守門員 ),如不符合規定,判罰兩分鐘.直到本項規定改善為主
M.帽扣如比賽中脫落,第一次給予警告,如未改善,給予判罰兩分鐘
N.比賽過程教練、選手未以正常手續申訴而對賽會或裁判有嚴重的侮辱或罷賽,將取消該 隊成績,並移送紀律委員會處置
O.四強決賽一分之差( 含平手 ),比賽結束兩分鐘內需停錶
P.賽事依賽程表時間進行,若有提早或延遲則依大會現場檢錄處為準

注意事項: 参賽各縣市委員會可提報經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認證合格之賽事裁判,該裁判應隨隊參加所有比賽時間配合大會安排裁判工作。

十一、懲戒:

1. 選手不得代表兩個( 含 )以上單位比賽,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2. 提出抗議時未依照抗議規定提出,而以非法手段抗議以致影響比賽進行時,視其嚴重性可取消其整隊之比賽資格。
3. 無正當理由而棄權者取消所有成績( 含已賽成績 )。

十二、獎勵:

1.各單項競賽之前三名於比賽成績確定後,在溜冰場中各頒金、銀、銅牌及獎狀表彰之。
2.各單項之前六名於閉幕前頒獎狀乙張。
3.各代表單位( 學校或團體 )獲得各組團體錦標之前三名( 男女合併計算 ),於閉幕時由大會頒冠、亞、季軍獎盃各乙座、獎狀乙張並呈報教育部體育署。

十三、申訴:

抗議須於該項比賽結束後15 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向裁判長提出,並繳保證金5000元,裁判團應立即處理抗議事件並做出最終判定,經裁判團判定後不得再提出異議。如抗議成功退回所繳保證金,不成功則該筆保證金不退還。

十四、注意事項:

1.各單項比賽參加人( 隊 )數,三人( 隊 )以下含三人( 隊 )不計成績,視同表演賽,但仍頒給獎牌、獎狀;四人( 隊 )取三名;五人( 隊 )取四名;六人( 隊 )取五名;七人( 隊 )以上取六名;。其積分之換算以逆算法給之,但第一名加一分,即取六名時為7、5、4、3、2、1;依此類推。
2.參加選手之食、宿、交通等事務請自行處理。
3.比賽遇雨,應視裁判長召開臨時會議決議照常比賽或移至雨備場地舉行,延期日期另行文通知並公告在本會官方網站上( https://www.rollersports.org.tw/  )。
4.如發生規則未明定之事件,由裁判團決定之,裁判團亦可送審判委員會作最後決議,不得異議。
5.報名參賽者,即認為已確實認同競賽規程,不得對競賽規程提出任何異議。
6.以上如有未盡事宜,比照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公佈之規則辦理。
7.各單位隊職員報名時,應依報名規定填寫報名表。「所填報名參加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8.本賽事己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含300萬人身保險( 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 ),依中華民國保險法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參賽選手如認為比賽期間恐有高意外風險,主辦單位建議選手應自行投保個人意外或傷殘醫療保險
9.受理性騷擾爭議管道:
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 電話:( 02 )-2778-6406;
E-MAIL: rollersports2018@gmail.com ;活動現場由大會服務組受理申訴。
10.與會人員須配合主辦單位之防疫措施。
11.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病疾病( 武漢肺炎 )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並儘速就醫。
12.本規程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特別贈禮:為慶祝此次會長盃溜冰錦標賽一個三十年的里程碑,本次主辦單位桃園市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特別為所有參賽選手,準備一件紀念衫,凡報名參加的選手,都可以獲得紀念衣一件,網路報名完成時, 請記得到 https://forms.gle/KrVz59aTAnD2K9gR9 填寫紀念衣尺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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