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第三屆台電盃排球錦標賽

109年第三屆台電盃排球錦標賽

 總獎金: 82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8-14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主辦單位電話: 0925-830573

主辦單位Email:jamiebox13@gmail.com

一、 活動宗旨:

推展全民體育運動,倡導正當休閒活動、提升排球技術水準,促進全民參與運動及身心健康。

二、 指導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育樂活動推行委員會、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三、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屏東區營業處。

四、 協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屏東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臺南市體育處、臺南市體育總會排球委員會、高雄市立福誠高中。

五、 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09月12、13日( 星期六、日 ) 。

六、 比賽地點:

高雄市福誠高中多功能運動場( 高雄市鳳山區福誠二街188號 )。

七、 比賽組別:

( 一 )國小五年級男童組( 民國98年9月1日以後出生 )。

( 二 )國小六年級男童組。

( 三 )國小五年級女童組( 民國98年9月1日以後出生 )。

( 四 )國小六年級女童組。

八、 參加資格:

凡高雄市、台南市及屏東縣編制內在籍國民小學學童,均可參加本次比賽( 每組每校至多報名二隊,每場比賽前需攜帶可證明文件以供備查 ),每一球員限報一隊,不得跨隊,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並得拒絕不符資格者參賽。

九、 報名辦法:

( 一 )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08月14日( 星期五 ) 17:00分止,至FACEBOOK「台電女子排球隊」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TAIPOWER.W.V.B.T )下載報名表及保險資料電子檔、填寫報名表( 球員姓名、性別、球衣號碼及隊職員資料 ),並附上球員可資辨別之照片,填妥後將上述資料傳送至郵件信箱 jamiebox13@gmail.com ( 13為數字 )並電洽活動資訊諮詢聯絡人:范馨文 電話: 0925-830573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 二 )報名費:免收報名費。

( 三 )人數:

1、 各隊領隊、執行教練、教練及管理各報名1人;各隊球員( 含隊長 )及報名上限為15人,最後確認12人名單以報名表序號1-12號為依據,若需更改請於報名截止前進行。
2、 若最後確認名單中之球員,於比賽前受傷需更換者,請提出公立醫院證明,於比賽前一天通知大會進行替換,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確認名單。

( 四 )活動資訊諮詢聯絡人:范馨文 電話:0925-830573 。

十、 抽籤:

109年8月18日( 星期二 )下午2時30分於高雄市體育會2樓會議室舉行。
高雄市鳳山區體育路65號( 不另通知,未到場者由大會代抽 )

十一、 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公布學童組六人制排球規則。

( 一 )採三局二勝制,決勝局15分制,不使用自由球員及跳躍發球。

( 二 )本次比賽執法人員將邀請具有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裁判證書之裁判及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輔導辦理之各級裁判講習考試及格通過之裁判。

十 二、比賽制度:

( 一 )賽制由主辦單位依各組參加隊數之多寡決定。若該組報名未滿6隊,則該組取消比賽。如因賽程緊湊,主辦單位保有要求提早進行比賽之權利。

( 二 )採雙敗淘汰制

十三、 比賽用球:採用CONTI彩色球。

( ㄧ )國小五年級:採用CONTI 3號橡膠球。

( 二 )國小六年級:採用CONTI 4號橡膠球。

十四、 注意事項:

( 一 ) 開幕典禮:109年09月12日上午九時假高雄市福誠高中( 多功能運動場 )舉行,請提前10分鐘到場。

( 二 ) 閉幕典禮:109年09月13日下午四時假高雄市福誠高中( 多功能運動場 ),請提前10分鐘到場。

( 三 ) 報名參賽球隊請務必參加開幕典禮。

十五、 獎勵:

( 一 ) 各組均取前四名頒發團體獎金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 元、第四名2,000元及各頒發獎盃一座。

( 二 ) 各組前六名每隊選出優秀球員一名,於閉幕典禮時頒發獎金每人500元。

十六、 附則:

( 一 ) 每一選手各組限報名一隊,若同時報名同組二隊( 含 )以上,須於報名截止前確定歸屬球隊,若未確定則由大會刪除該員於該組任一報名球隊之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 二 ) 各隊須於表定比賽時間至少30分鐘前至比賽現場檢錄球員名單,並攜帶證明文件備查,逾時未辦理者不予出賽;若影響球隊權益,由球隊自行負責。

( 三 ) 球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及背後均應有明顯號碼( 1~20號 ),隊長胸前號碼下應有明顯標誌,球褲必須為短褲( 有號碼者必須與球衣同 )否則不予出賽。若服裝未符合規定造成裁判執法不便,以致於球隊權益受損,由球隊或個人自行負責。

( 四 ) 大會保有調度比賽場地之權利,參賽球隊不得異議。

( 五 ) 貴重物品請各球隊自行看管,大會不負保管之責。

( 六 ) 凡報名後因故未出賽者,二年內不接受該隊報名。

十七、 申訴:

( 一 )比賽中對裁判之判決經請示裁判後仍有不服,須由提出抗議之比賽執行教練於比賽爭議當下記錄於記錄表,並由球隊執行教練以書面簽名、蓋章並附保證金3,000元整,於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向主辦單位審判委員會提出。經委員判定抗議有效,則退還保證金,並對該場相關人員進行懲處;如審判委員會認為抗議無效時,沒收其保證金,不得異議。惟抗議結果如何,均無法改變已賽結果。

( 二 )若需查驗證件,應於比賽開賽前提出;對球員資格之抗議,需在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 三 )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該球員所屬球隊本屆所有比賽權利外,所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亦不予計算。失責之隊職員將呈報所屬學校議處。

十八、 注意事項:

( 一 )一般規定:

1、 球隊有隊職員者( 執行教練、教練、領隊、管理各1名 )須一併報名,非報名登錄者,不得於球隊比賽時坐於球隊席。
2、 參賽球員之球衣號碼以1~20號為限,否則不予參賽。且各隊隊員報名上限為15人( 並以之為確認名單 ),但於每場僅能12人上場。
3、 參賽隊伍請準時,逾報到時間未出場者,沒收該比賽不得異議。
4、 比賽隊伍遲到10分鐘即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5、 參賽隊伍請於第一場比賽前60分鐘,先至大會辦理報到手續。
6、 每隊報名人數含隊長一併登錄,未登錄於秩序冊者不能上場比賽。
7、 進入球場內必須穿著膠質球鞋,並請勿在場內吸菸、嚼食檳榔、口香糖。

( 二 )參賽選手安全宣達事項:

參賽選手在賽事當天應視個人身體狀況自行決定是否參賽,並應遵守競賽規程、遵從裁判指示與排球規則。一旦報名參賽,參賽人員等同同意若在賽事過程因個人疾病、身體因素、不遵守排球規則或不遵守裁判指示而導致猝死或意外發生,將不得要求賽會負任何責任。賽會亦不需負擔任何賠償責任。參賽人員若不同意,請勿報名。

十九、 報名表個人資料僅供本會於本次賽會使用。

二十、 賽事如遇有颱風或是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為考量選手安全,相關權宜措施由主辦單位決定,參賽隊伍不得異議。

二十一、 主辦單位保留更改章程與是否接受或保留特定隊伍報名之權力。本規程如有未 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公佈之,並有解釋規程之權力。

109年第三屆台電盃排球錦標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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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sponses

  1. 洪聖揚表示:

    請問
    賽程表…在哪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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