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資安系列競賽「勒索軟體資安防護」資安故事微電影徵選

109年資安系列競賽「勒索軟體資安防護」資安故事微電影徵選

報名時間: 2020-09-01 ~ 2020-10-30

主辦單位: 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

主辦單位電話: 02-2553-3988轉313(徐小姐)、02-2553-3988轉385(陳小姐)

主辦單位Email:cybersecurity@cisanet.org.tw

壹、活動說明

一、活動名稱

「109 年資安故事微電影」徵選

二、活動目的

為推廣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生對資通安全的認知,舉辦「資安故事微電影」徵選,藉由學生的創意結合資安時事,創造出生動活潑的影片,向大眾宣導在日常生活中各項資通安全的重要。

109年資安系列競賽

三、 徵選主題

( 一 ) 徵選主題:勒索軟體資安防護

( 二 ) 徵選主題說明:

隨著資通訊科技的快速發展,同時亦提升資通訊應用的資安風險,近期臺灣有多家企業、高科技產業等均遭到駭客發動勒索軟體攻擊,導致相關資料被加密致無法正常打開,甚至威脅須以加密貨幣支付高額贖金。

針對勒索軟體資安威脅趨勢,期藉由資安系列競賽活動,提升全民對於勒索軟體之資安防護意識。

四、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教育部

主辦單位: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

執行單位: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五、 徵選資格

( 一 ) 徵選對象為高中職( 含 )以上在學學生,以 1~5 人組隊報名,參賽隊員須為同校,每位參賽學生限參加 1 隊,不得重複組隊報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指導老師不受此限制。

( 二 ) 參賽隊伍須指派 1 名隊長擔任主要聯絡人。

六、 獎勵說明

( 一 ) 決選前 3 名、優選 2 名及佳作 5 名頒發獎品鼓勵,獎項如下:

1. 第 1 名:頒發團隊新台幣 7 萬元獎品、獎座及個人獎狀。

2. 第 2 名:頒發團隊新台幣 5 萬元獎品、獎座及個人獎狀。

3. 第 3 名:頒發團隊新台幣 3 萬元獎品、獎座及個人獎狀。

4. 優選 2 名:頒發每隊新台幣 1 萬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5. 佳作 5 名:頒發每隊新台幣 6 千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 二 )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可獲得個人獎狀乙紙。

( 三 ) 得獎作品可視實際競賽成績調整,必要時得從缺或增加。

( 四 ) 為鼓勵各校學生踴躍創作參加徵選,符合報名資格並繳交參賽作品之隊伍,將於決選評審後由評審委員公開抽出 10 隊參賽隊伍,每位隊員皆可獲得 1 份紀念品。

( 五 )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 萬元者,活動小組依法先行代扣繳 10%稅額。

( 六 ) 頒獎典禮

1. 時間:109 年 11 月 26 日( 四 ),決選後舉行頒獎典禮。

2. 地點: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感恩廳( 台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 1 號 2 樓 )。

七、 聯絡方式

「資安故事微電影」活動小組聯絡人:陳小姐、徐小姐

TEL:( 02 ) 2553-3988 轉 385、313

FAX:( 02 ) 2553-1319

E-MAIL: cybersecurity@cisanet.org.tw

八、 徵選時程

項目 時程
報名( 含報名表、作品上傳 ) 109 年 9 月 1 日( 二 )起至 10 月 30 日( 五 )17:00 止
初選 109 年 11 月 2 日( 一 )~11 月 13 日( 五 )
公告入圍決選名單 109 年 11 月 18 日( 三 ) 12:00
決選資料繳交截止 109 年 11 月 23 日( 一 )17:00 止 ( 寄達/送達 )
決選暨頒獎典禮 109 年 11 月 26 日( 四 )下午

貳、報名作業

一、 報名時程

( 一 ) 報名日期:109 年 9 月 1 日( 二 )起至 10 月 30 日( 五 )17:00 止

( 二 )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活動網站 https://csc.nccst.nat.gov.tw,完成上傳報名表件與參賽作品。

( 三 ) 報名注意事項

1. 為避免網路壅塞,請儘早報名報名,逾期不受理。

2. 入圍決選者須依報名相關規定繳交資料。

二、 報名文件繳交規定

( 一 ) 初、決選繳交文件說明

項目 說明
初選上傳資料 1. 報名表:
( 1 ) 填具隊伍名稱、通訊地址、作品名稱、作品摘要( 50~200 字 )、作品網址及參賽者與指導老師基本資料。

( 2 ) 報名表之上傳檔名,應與隊伍名稱相同。

2. 學生證正反面:提供加蓋 109 學年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

面,拍照或掃描後上傳至活動網站。若無法提供學生證正、反面,則須提供加蓋學校/科/系/所辦公室戳印之「在學證明聲明書」。

3.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每位隊員及指導老師皆須個別簽署,若為未滿 20 歲者,則須請法定代理人加簽同意。

4. 參賽作品:

( 1 ) 微電影拍攝手法不拘,製作工具不限,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錄影機等器材均可。

( 2 ) 作品長度 1~3 分鐘,解析度 1280*720( HD 畫質 720p )( 含 ) 以上之 MP4、MPEG4 或 HEVC 規格。

( 3 ) 資安故事微電影影片須使用本國語言,如有對白應於影片中加上清楚可辨視之字幕。

( 4 ) 影片開頭畫面須有「影片名稱」,結尾畫面須加註「109

年資安系列競賽-資安故事微電影」文字。

項目 說明
( 5 ) 影片結尾時須註明實際拍攝地點( 若無則免 )、製作團隊、演職人員表( 含工作人員表、主要演員飾演角色對照表 )、著作權人、導演簡介與照片( 必備 )。
( 6 ) 上傳作品檔名應與作品名稱相同

5. 字幕與對白稿:繁體中文字幕原文與對白稿( word 檔 )。

6. 作品圖:重點鏡頭畫面 1 張( PNG 檔 ),尺寸 1920*1080 pixels。

【注意事項】

請將「參賽作品」、「字幕與對白稿」及「作品圖」上傳至雲端硬碟( 僅限使用 Google、Dropbox ),並將作品網址貼至於報名表作品網址欄位,將報名表上傳至活動網站,即完成報名程序。

決選繳交資料 1. 創意說明簡報:簡報內容以 3 分鐘為限。
2.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每位隊員皆須個別簽署,若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須由法定代理人加簽同意。

【注意事項】

請將「創意說明簡報」電子檔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掃描檔 ( 或拍照 )於 11 月 23 日( 一 )17:00 決選資料繳交截止前,E-MAIL 至「資安故事微電影」活動小組,並於 11 月 26 日( 四 )決選當日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正本攜至會場交給工作人員。

參、競賽方式

賽制分為初選及決選二個階段,邀集公部門代表、專家學者及實務界相關人員,籌組評審委員會進行專業評審。

一、 初選

( 一 ) 經評審符合徵件主題入圍決選作品, 109 年 11 月 18 日公告於活動網站,並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

( 二 ) 入圍決選隊伍,依決選繳交資料規定,於 109 年 11 月 23 日 17:00 前,將簡報電子檔 E-MAIL 至「資安故事微電影」活動小組。

二、 決選

( 一 ) 時間:109 年 11 月 26 日( 四 )

( 二 ) 地點: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感恩廳( 台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 1 號 2 樓 )。

( 三 ) 決選方式

1. 入圍決選隊伍準備 3 分鐘創意說明簡報與 3 分鐘作品播放展示,並由評審委員進行 4 分鐘之提問與講評。

2. 評審委員依評比指標進行評分,採序位法選取前 3 名、優選及佳作等獎項。

三、 評審標準

評分以「主題符合性」、「劇情架構、佈局與創意性」、「作品原創性」及「現場簡報技巧」等 4 項指標做為評審依據。

評比指標 項目比重
主題符合性 35%
劇情架構、佈局與創意性 35%
作品原創性 20%
現場簡報技巧 10%

四、 名次計算

( 一 ) 序位法

1. 彙總評審委員對參賽作品之分數,依加總分數由高至低轉換為序位( 分數高者序位數為一,次高者序位數為二,依此類推 )。

2. 彙總參賽作品之序位數,由低至高轉換為名次( 序位數最低者為第一名,次低者為第二名,依此類推 ),選取前 3 名、優選及佳作等獎項。

( 二 ) 序位相同者,則總分高者勝出,總分再相同者,則以指標分數占比較重項目分數高者勝出,以此類推。

( 三 ) 前項規定如仍無法決定名次時,由評審委員會討論決定名次。競賽獎項未達評審標準者,得以從缺辦理。

肆、注意事項

( 一 ) 參賽者須於活動網站填寫報名資料,以團隊方式參加徵選,並詳列所有隊員資料。

( 二 ) 參賽作品所使用之人物、背景音樂或其他素材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或專利權等之侵害,須自負法律責任,經評審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參賽資格,如獲獎則追回獎項。

( 三 ) 參賽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 )之原創作品,且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亦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情事,若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他人代勞等具體事實者,經評審委員會審議,視情節嚴重性得取消其參賽者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座、獎狀與獎品。四、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必須自負法律責任。

五、 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參賽者亦不得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六、 為尊重著作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參賽人應於參賽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若引用音樂超過合理引用之長度及範圍,請提供事先取得之著作權所有人非商業使用同意書,若因未盡上述責任所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均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七、 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與著作人共同擁有,主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及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

八、 得獎隊伍請自行協調獎品領取方式與分配,若有任何疑義,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概不涉入。

九、 參賽隊伍及作品須配合出席相關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

十、 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繳交之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十一、 凡報名本競賽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徵選要點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之處,以競賽網站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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