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10年度甄選登山教育、山野教育優質紀錄片

109-110年度甄選登山教育、山野教育優質紀錄片

 總獎金: 42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10-08

主辦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主辦單位電話: 02-7749-1876(蘇先生、葉先生)

主辦單位Email:mountainedu2013@gmail.com

一、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 109 年 11 月 23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90039501 號函暨 109-110 年「山野教育推廣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 甄選山野教育優良影音素材,精進教師山野教育素養導向的教學。

(二) 甄選優良山野教育影音記錄,充實山野教育各種媒介的教學資源。

(三) 充實優質山野課程教學的多元媒材,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媒體素養。(四)表揚優秀山野教育種子教師,挖掘山野教育多元教學之媒體人才。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四、參加對象

(申請文件請參附件一、附件二)

(一)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及小學等學校單位的正式教師、代理教師、行政人員、外聘專業人員或師生共同參與。

(二) 教師(含學校正式教師、代理教師及行政人員)可個人報名或團體報名參加甄選投稿(團體報名至多以 5 人為限,可跨校並包含專業人員、家長、學生等等,但必須指定 1 位學校教師,作為第一作者暨通訊作者)。

(三) 參加對象可含外聘專業人員、家長或學生等,但需指定一位學校教師(含行政主管、正式教師或專職代理教師)作為第一作者暨通訊作者。

五、山野教育的範疇與概念

本甄選文件的主題與內容,應符合教育部「山野教育」推廣的範疇與概念,依循教育部法規《登山活動應注意事項》有關安全、責任及倫理,來從事登山教育與山野教育。而在「山野教育」方面,相關概念簡述如下:

山野教育(Mountain Education)係包含以「山林野地」為場域所進行的課程與教學活動。就定義而言,山野教育乃泛指「在」山野、「有關」山野以及「為了」山野所進行的教育活動(MOUNTAIN education is education in, about and for the mountains.)。換言之,即以「山野環境」作為課程實施場域,但包含在山野場域內進行的課程與教學活動,並應具備課程設計的前(整備階段)、中(課程與教學實踐)、後(課程評估與評量)等階段的「素養」學習。

以「場域」作為課程實施概念範疇,山野教育是戶外教育重要範疇之一;臺灣多山,山區面積佔全台的三分之二以上,因此山野教育乃是針對陸域山野環境(含山林溪流)場域作為課程與教學的目標地點,進行包含「登山教育(以登山安全為內容包含山野活動所需的體能、態度、裝備、知識、技能等專門素養)」、「探索教育(以體驗探索活動作為教學資源並能展現獨立自主或團隊合作知能)」和「環境教育(以環境場域作為課程資源包含環境風險與生態守護知能)」課程與教學。山野教育構面與內涵示意圖如下:

從本質層面來看,山野活動首重安全,安全是山野教育的前提(也可以當程目標之一);因此,山野教育必然得包含以「安全」為基礎的課程與教學(泛稱「登山」教育),在山野環境中以「登山健行」作為課程基礎,連結「環境資源」的課程(環境教育),或連結「活動引導」作為學習資源(探索教育),並設定連結學校的課程計畫目標,以「山野探索」來進行課程設計與教學活動設計,才能切合補重精神與重點。

舉例言之,如果是到「探索活動設施場」的活動、在校園裡的攀樹體驗等等(只屬於探索教育),或搭乘遊覽車到森林遊樂區、山區林場等環境教育中心進行校外教學(只是山區環境教育),並不會被認為是含括「山野教育」精神與內涵的活動範疇。但,另一方面,如果申請學校「只是帶學生登山」活動而沒有課程準備、教學引導歷程的說明,單純

「只是去爬山」的體驗,也不容易獲得補助。

儘管以「安全」為核心的登山課,是山野教育的起點,但山野教育也絕對「不只是登山安全教育」而已;學校應該要能善用自己學校的優勢,透過課程設計與教學活動設計,能把山野環境、團隊活動等都視為是學習任務與目標的一環,而把「安全、場域、活動」等都當成課程資源,轉化成為素養導向的教學歷程與教學素材,以連結十二年國教的核心精神,孕育學生們的關鍵能力與核心素養。

因此,就山野教育的課程實施而言,包含為了進入山野所需的先備課程(含安全知能、體能訓練、裝備選用、環境與活動風險、探索體驗、團體動力學、山區生態、山野文化、各類主題探索或方案課程等等),以及在山野場域裡進行的各項實作體驗的課程與教學活動(包含山林哲學、課程設計、教學活動設計、教學方法及策略、與學習表現評估與評量等等)。

換句話說,山野教育(Mountain Education)包含以「山林野地」為場域所進行的教育活動。就定義的角度來看,山野教育乃泛指「在」山野裡、「有關」山野以及「為了」

山野所進行的教育活動(MOUNTAIN education is education in, about and for the mountains.)。換言之,即以「山野環境」作為教學實施場域,但包含在山野場域內進行課程與教學活動所需的知識、技能與素養。山野教育包含在戶外教育的範圍與形式內,乃是以陸域的山野環境(含山林溪流)場域為目標地點,進行包含「登山教育(山野活動安全為主之各項知能素養)」、「探索教育(獨立自主與合作學習為主的體驗反思)」和「環境教育(生態保育與環境守護知能)」的課程與教學活動。

就山野教育課程而言,包含為了進入山野所需的先備課程(含安全知能、主題探索與山野生態、山野文化等等),以及進入山野場域中進行的各項教育內容(包含教育哲學、課程設計、教學活動設計、教學方法及策略、學習表現與多元評估評量方式等等)。

六、徵件類別、主題與格式

(一) 徵件類別:

山野教育成果影片/紀錄片/微電影/劇情片/教學短片

1. 山野教育成果影片:應為學校實施山野教育(不論有否獲得體育署或國教署補助)成果影音記錄;建議片長最好是 8-15 分鐘之間,並應是經剪輯編排過的影音成果檔案(影音資料可為教學活動設計實施策略或該校推動實施山野教育成果記錄/微電影),切勿只是把毛片或只把照片掃描變成影片播放檔,避免只是流水賬式活動記錄的就來參賽。

2. 山野教育微電影(含紀錄片/劇情片/動畫/創意短片等等):請自行訂定影片名。微電影若為劇情片、紀錄片,建議長度為 8-16 分鐘,動畫、創意短片為 3-6 分鐘。微電影可以是經過編劇的創意短片,也可以是從課程活動過程記錄剪輯而成;微電影應主題應明確,得能呈現一個感人的或有意義的主題、觀點或課程反思。微電影若是紀錄片,應呈現山野教育課程主題有意義觀點或感人的故事,避免只是流水帳的成果影片。微電影若為劇情片、動畫、創意短片等,可以安排不同角色的人物擔任主持人、主角(或 youtuber),也可以是學生學習表現成果的後製加工成品。

3. 山野教育教學短片:教學短片長度建議每一短片為 3-6 分鐘。有鑑於 2019 年底迄今的 COVID-19 新冠病毒蔓延與防疫,諸多山野教育的戶外學習活動,都因防疫政策必須「避免群集」(尤其租車同乘或共食等等)而延期或取消;但另一方面,遠距教學、視訊會議、錄製拍攝影音等多媒體運用的教學影片,線上學習的教學呈現多元的可能。因此,本年度的教材教案徵選,特別增列「教學短片」項目,希望教師們可以針對與山野教育有關的單元教學活動,或實際操作等教學演示(可參考徵件主題說明),也可以是針對與山野教育有關的「體能、態度、知識、裝備、技能」等五大面向任一主題面向,自訂單元活動來預先拍攝錄製教學短片。(同樣的,可以是紀錄片也可以是劇情片或動畫,但重點並非呈現故事而是呈現重要的學習意涵。)尤其,因應 COVID-19 疫情蔓延時,學校配合政策有時恐暫無法上山,在此情狀下,如何藉著「拍攝錄製山野教育教學影音媒材」來作為「為了」登山與山野教育的創意教學素材,尤為需要與倍受重視!

4. 為提升成果影片、微電影、教學短片等作品的素質及多樣性,投稿與參加競賽的人員,可以是學生與社會人士(例如參與學校課程的專業人士、志工或家長等等),但仍需有一位學校教師作為通訊作者;影音主題與資料來源與故事,一定得是「學校推動山野教育課程活動」相關內容,若僅是一般社會大眾的登山活動記錄或故事,非為本徵求文件的範疇。

(二) 徵件主題說明

由於山野教育(Mountain Education)包含登山教育+環境教育+探索教育,主要乃是以「山林野地」為場域所進行的登山探索與環境連結的教育活動。就定義的角度來看,山野教育乃泛指「在」山野裡、「有關」山野以及「為了」山野所進行的教育活動,因此徵求主題也圍繞著「為了」山野、「在」山野、「有關」山野等重點,尤其希望彰顯「自發、互動、共好」等理念,回應十二年國教「自主行動、溝通互動、社會參與」核心素養的山野教育內涵。茲簡要說明如下:

1. 「為了」登山或山野的先備課程與教學:

要進入山野地區操作山野教育課程與教學活動,出發前的準備功課絕對是不可或缺的。這些「為了」山野的先備課程至少包括:個人必須具備的「體能訓練、裝備檢整」等準備,師生家長與協作參與者應培養的「團隊」默契與紀律;進入山野環境確保安全與舒適必備的「山野知識/技能/素養」;為了山野安全所需的「風險評估、安全管理」(例如緊急應變、野外緊急救護)等課程。為了誘發孩子的好奇心與學習興趣、確立學習動機與目標,先備課程通常包含山野環境知識(可規劃為主題課程的環境學習資源)諸如「天文、氣象、地形、動植物生態、山野文化(例如古道、遺址、原住民文化等等)」相關的先備課程。

2. 「在」登山活動與山野現場的實作課程與教學:

進入山野現場實施的課程與教學活動,在課程與教學活動時間的安排上通常是比較彈性的,和在課室內的教學時間精算方式有所不同。出發前做好了「上山前的整備」作業後,「在」山野現場的課程與教學活動,主要包含隊伍管理(行進次第和秩序維護)、「團隊」默契與紀律,此一山野教育設定的主題重點(諸如環境學習、思考/情感/意志力培養等等)並包含探索、體驗、覺察、反思等「經驗教育」的學習歷程。尤其,側重與安全有關的山野「知識/技能/素養」之操作,或與「風險評估、安全管理」有關的緊急應變、野外緊急救護演練,以及回歸山野教育課程方案和前述學習主題之學習表現、學習重點等的教學實施計畫。

不論是「為了」山野或「在」山野的課程與教學活動,大抵包含下列的課程主題項目,每個主題項目都可設計出許多教學活動。

A. 體能訓練:為了進入山野而實施的基本體能訓練(心肺功能、肌耐力)etc.

B. 山野裝備:各類因應山野活動所需之裝備認識、選擇、檢查與整備 etc.

C. 山野素養(情意):勇氣、意志、自律、團隊默契與紀律、對待山野的態度 etc.

D. 山野知識與風險評估:山野環境特性與潛藏風險、安全知識與各項評估整備 etc.

E. 山野安全技能:山野活動安全應具備的各項技能(保暖、飲食、夜宿、行進 etc.)

F. 山野環境學習資源:山野場域的生態/文化與各種有意義的主題學習資源 etc.

G. 綜合性山野課程與教學:連結上述至少二項主題的山野教育課程與教學方案。

3. 「有關」登山或山野的各項專題/主題/議題探究報導:

山野教育包含的面向與範疇很廣,除了最一般的活動記錄外,更值得進行與登山活動、山野教育有關的各類專題/主題/議題之探究。例如:公共電視於 2021 年初製播的「群山之島與不去會死的他們」人物誌(記錄片),即是「有關」山野的專題報導節目。此外,不論是探究「山野環境」的主題,「為何要登山」的心靈哲學,或山林生態、山野文化、山林火災(ex.火神的眼淚)、山區救難、開放山林政策、山區服務管理、山區永續發展、原住民山林文化與土地倫理…..等等;這些與山有關的課題,都是「有關」山野的專題/主題/議題的重點,很適合藉著影音媒介來進行主題探究記錄,也是「有關」山野的專題報導。

(三)參選稿件格式

1. 為配合數位科技趨勢、鼓勵多媒體素材之教學活動設計,本徵選活動希望未來的得獎作品可以藉著網路平台進行推廣與流通。但考量既有通用的作業系統與平台,參選者參賽的稿件,稿件繳交格式均應包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電子檔請以通用之微軟作業系統程式能開啟之.doc、.docx、.pdf、.ppt 或自行製作之網頁資料)呈現。

2. 參賽投稿的稿件,影片的「作品說明」文件請設定紙張規格為 A4 尺寸,包含封面、申請表、目錄,及作品說明文字(可含表格/圖片/參考資料)總頁數以 10 頁為限。

3. 為協助得獎作品之後續推廣;及使用者播放平台之方便性,投稿作品不宜指定使用特定瀏覽工具(Browser);若需額外使用外掛特定程式時,此程式必須為網路上可取得之自由軟體(freeware)。

4. 教學短片的影片,可包含數位內容附加檔案(例如教材、學習單、測驗、圖片、影片、相關網站、配合教案所拍攝影片等等)。配合教學設計所拍攝之影片檔,應以數位檔案儲存,並考量未來推廣用途時方便使用者下載。

5. 參賽之成果影片、微電影/紀錄片/劇情片、教學短片,作者可事先設定網路連結的網址,但為了避免網路連結等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仍請檢附該影片的完整播放檔案;檔案格式應為.mp4 等多數的影音軟體可開啟讀取的通用格式,並以 CD、VCD、DVD 或隨身碟存檔後交付。

6. 著作權授權聲明:

(1) 參選應徵稿件,不得剽竊或抄襲他人作品而有侵犯著作權之情事;參選山野教育「成果影片、微電影或教學短片」者,尤其應注意影片中選用音樂的著作權問題,避免侵害音樂原創與演出者的智慧財產權,建議選用自己創作或演出的音樂以及已經授權可公開使用或 CC 授權非營利使用的相關音樂。屬於智慧財產權問題,若經查獲或被舉發與被告,將取消已得獎之獎勵、追回稿酬,並由參選者自行承擔侵權之法律訴訟與賠償問題。

(2) 參選作品應為原創文件,參賽作品一經得獎,將視為參賽之所有創作者已經同意將獲選作品(含文、圖、影音等)著作內容之智慧財產權,於得獎後即授權同意教育部(含體育署)、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相關教育單位,基於教育宣導與宣傳之公益用途予以使用或流通;包含對於該作品具有於平面、聲音、影音、數位科技網路等各類媒體之使用、傳播、改製、印製、公開上網等權利,除獲獎之獎勵與稿酬外,不另支付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改製與流通等費用。

7. 參選應徵稿件請填具「教育部體育署 109-110 年『甄選登山教育、山野教育優良記錄片』報名表」置於送件作品首頁,並請隨稿簽署「版權聲明書」(附件一),連同參選影片檔案一併交付寄送。

七、收件方式

(一) 收件時間地點

參賽影片之徵選稿件,應於 110 年 10 月 8 日中午 12:00 前,以光碟、隨身碟或電子郵件(附加檔案)方式送達,若檔案過大可置於雲端硬碟設定連結供承辦單位下載,並請於送交後主動與承辦單位確認,避免各項因素致未曾收達與評選的遺憾。(例如電子郵件被自動過濾到垃圾信箱內、網路不明原因無法下載等等),確認作品已送達承辦單位並能開啟檔案。收件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山野教育推廣實施計畫」團隊專用電子郵件帳號: mountainedu2013@gmail.com。提醒:參選影片最好以影音播放檔光碟或隨身碟,含輸出裝訂之作品說明,於 110 年 10 月 8 日中午 12:00 前寄達!收件地址:10610 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

收件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山野教育專案小組」收。

(聯絡電話:02-77491876 蘇先生、葉先生)

(二) 參選文件應包含

1. 教育部體育署 109-110 年【甄選登山教育、山野教育優良記錄片】申請表(附件一)

2. 教育部體育署 109-110 年【甄選登山教育、山野教育優良記錄片】參選文件。(附件二)

八、評選程序

邀請學者專家等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召開評選會議,依參選者提交「影片」進行評選,必要時得透過電話徵詢投稿教師澄清疑點。

九、評選標準

(一) 作品是否呼應開放山林政策之登山教育、山野教育目標(10%)

(二) 作品是否具有山野教育課程(教學)理念、目標與預期效益(10%)

(三) 作品是否具有山野教育課程(教學)創意與創新(10%)

(四) 作品是否具有山野教育主題意義與發人深省(20%)

(五) 作品是否勾勒山野教育應觀照的風險評估與安全管理(10%)

(六) 作品影音剪輯是否具獨特風格與影音藝術美感與美學(20%)

(七) 作品長度適切並流暢,讓人可以目不轉睛、一氣呵成看完(10%)

(八) 作品的信實度與具有參考性、推廣性作用(10%)

十、獎勵

(一) 獲選作品將選入教育部體育署「優良山野教育影片」推廣案例,並於「109-110 年度山野教育成果發表會」核發獎狀。(時間另定並發文請主管單位核予公假)

(二) 本甄選活動獲獎之作品,獎項包括優選、佳作兩類,惟作品品質不夠優良時,獲獎數量可能不足額或從缺。獲獎獎勵金以「稿費」方式核支;獲獎者請以第一作者為代表於得獎後簽署稿費領據。獎勵稿酬如下:

1. 山野教育成果影片 優選每件稿酬10,000元 佳作每件稿酬5,000元

2. 山野教育微電影(含紀錄片/劇情片/動畫/創意短片等等) 優選每件稿酬10,000元 佳作每件稿酬5,000元

3. 山野教育教學短片 優選每件稿酬8,000元 佳作每件稿酬4,000元

附註:若單項獲獎件數不足額,評選單位得視情況將得獎名額挪用至其餘獎項。

(三) 獲選學校相關教師,未來於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山野教育種子教師培訓」等相關研習活動時,將列為可擔任「種子講師」之儲備講師名單。

(四) 獲得本甄選活動獲獎之教師,教育部體育署函請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給予從優敘獎,以資勉勵。

十一、附則

(一) 獲獎之作品將提供作為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山野教育推廣之觀摩、分享等公益用途,若有相關觀摩、宣導、講習等活動,將視實際情況邀請優選作品的作者群,進行現場的案例分享。

(二) 參加甄選活動作者,日後於教育部體育署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山野教育」各項研習時,將比未曾參加甄選者在其他條件相同時,具有優先錄取的機會。

(三) 已獲教育部體育近年補助辦理「山野教育種子學校」,依規定必須繳交該校推廣山野教育成果資料,並應包含教材教案或影音成果至少一件;為利於該成果朝向優質化的目標,本甄選活動鼓勵近年來有申請山野教育補助的學校教師,將這些過程與成果轉化為影音作品來參加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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